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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阳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路阳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免费服用第二代抗精神病药实施方案》的通知

路府发〔2020〕1号  

各村(社区)、镇属单位:

现将《路阳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免费服用第二代抗精神病药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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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1月7日



路阳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免费服用第二代抗精神病药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和《重庆市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15-2020年)》的精神,切实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工作,提高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药依从性,确保患者病情稳定,切实防范和减少肇事肇祸案事件发生,根据《云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云阳县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免费服用第二代抗精神病药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卫健发〔2019〕212号 )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范围

全镇4村1社区。

二、实施对象

重点针对辖区居住3个月以上公安机关列管的居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和其他贫困(建档贫困户、特困人员)、无监护或弱监护(1 户有2 名及以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或监护人年龄大于65 岁)的居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

三、工作内容

为符合条件的患者免费提供第二代抗精神病药进行治疗。第二代抗精神病药是指第二代抗精神分裂症药物、新一代抗抑郁药、抗焦虑药物以及心境稳定剂(附件1),本方案仅限免费领取第二代抗精神病药物金额在3000元以内的患者。

四、实施时间

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5月31日。

五、实施步骤

(一)筹备阶段(2020年1月1日-5月20日)。

1、患者调查摸底(2020年1-3月)。镇卫健办组织平安办、派出所、民政和社会事务办、残联、卫生院、村(居)委会等相关人员,对本辖区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进行排查摸底,全面掌握符合二代服药条件患者的基本情况,并做好随访干预、健康体检等服务管理工作。

2、服药对象申报、复核与反馈(2020年4-5月)。各村(社区)根据摸底调查情况,于2020年4月15日前填写《云阳县免费服用第二代抗精神病药的患者申报名单》(附件2)报镇卫健办,卫健办将纸质件经镇综合管理小组组长签字盖章后报送县卫生健康委。县卫生健康委联合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残联等部门对的申报名单进行复核,确认符合免费服药的对象后,再反馈各乡镇(街道)。

3、药品采购(2020年5月1日-5月20日)。云阳县精神卫生保健院组建治疗专家组,并根据全县符合免费服用第二代抗精神病药的人数情况,核算二代药品的需求量,组织做好药品采购,并对药品建立转库转账进行管理。

(二)执行阶段(2020年5月21日-2021年5月31日)。

1、签订服药协议(2020年5月21日-5月31日)。镇卫健办根据县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复核后反馈的名单,组织村(社区)联合服务管理小组与辖区内符合条件的患者在指定地点逐一签订服药协议(附件3),将协议原件一式四份在首次领药时由卫生院公卫科精防人员收集后(包括花名册)交云阳县精神卫生保健院。云阳县精神卫生保健院将存档备案,另三份纸质件交由乡镇(街道)、监护人、村(社区)联合服务管理小组保管。

2、办理二代服药卡及领取药物(2020年6月1日-2021年5月31日)。符合云阳县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特殊疾病的患者,自行办理“特病证”。首次领取药物时,由镇卫健办牵头,派出所、卫生院、村(社区)等密切配合,统一组织符合条件的患者及监护人,携带患者的身份证、医保卡、首次领药服药协议(附件3)、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有“特病证”、“精神残疾证”的必须带上)在指定时间范围内及时到镇卫生院办理“云阳县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用第二代药物卡”(以下简称“二代服药卡”),并领取药物。以后领取药物时,原则上由患者的监护人陪同患者或直接携带患者的“二代服药卡”到卫生院领取药物。

(三)效果评估阶段(2021年5月31日前)。

镇卫生院每月汇总一次全辖区内人员名单及药品领用情况、定期对治疗效果进行评估,分别于2020年7月10日、12月10日和2021年5月10日前将服用第二代药的患者领药汇总表(附件4)及工作总结报送云阳县精神卫生保健院公卫科任艳,邮箱196182844@qq.com。经统计汇总相关情况后报县卫生健康委。

六、保障措施

(一)完善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组织实施,落实推进二代药免费服药工作。成立路阳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免费服用第二代抗精神病药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云路阳镇免费服用二代药领导小组)。其成员如下。

组  长:王  峡  镇  长

副组长:刘  军  副镇长、武装部长

            陈  霆  副镇长、政法书记

成  员:程  兵  卫健办主任

        于  泳  财政办主任

        叶宗伟  民政办主任

            黄  勇  平安办主任

            罗银中  社保所所长

            卿  华  路阳派出所所长

            付治宇  路阳卫生院院长

        张云旭  残联理事长

        李  军  路阳卫生院精卫科科长

        黄  午  卫健办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卫生健康办公室,由镇卫健办主任程兵兼任办公室主任,李军、黄午为成员,负责统筹免费服药试点的具体工作。

(二)明确责任分工。

平安办:协调各责任单位开展工作,加强督促检查。

卫健办:负责组织镇卫生院实施免费服用第二代抗精药工作,对患者病情及用药进行指导,对患者使用第二代抗精药前后的治疗效果进行专业评估,提高患者用药安全性、有效性,将患者服药信息及时共享给有关部门。

路阳派出所:及时更新居住3个月以上公安机关列管的居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负责协助开展肇事肇祸3-5级患者的应急医疗处置工作,协助落实管控责任。

民政办:及时更新全镇特困人员的信息,负责按政策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助政策。

社办所:负责对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符合免费服药条件的患者按政策报销医疗费用。

残联:及时更新持证精神残疾人的信息,为有需要的部门单位提供花名册。

各村(社区):负责做好符合条件的患者组织发动和宣传工作,认真统计符合条件患者及时申报符合免费服药条件的患者信息,负责安排和患者及监护人签订服药协议,统一组织本辖区符合条件的患者及时办理“二代服药卡”。

卫生院:负责做好符合免费服药条件患者的登记造册、取药发放、定期随访、监测评估、指导用药等工作。

(三)、严格保密工作。

各村(社区)、单位对患者免费服用第二代抗精神病药工作严格保密,不得公开宣传报道服药工作;卫健办、派出所系统外的其他部门和机构因工作需要查阅免费服用二代药的患者相关信息,需卫健办同意后方可进行。

(四)强化督促指导。

严格管理、发放药品,建立完善相关制度,严格管理,严禁将二代药免费服用经费直接发放患者或家属,对营私舞弊或虚报、冒领、截留、挪用、骗取、滥发药品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加强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及时发现工作中的问题,对因工作不重视、监管不到位、导致发生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的,严肃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联系人:镇卫健办,程兵,电话:13*******28

附件:1.重庆市免费第二代抗精神病药目录

      2.云阳县免费服用第二代抗精神病药的患者申报名单

      3.云阳县免费服用第二代药服务协议

      4.云阳县免费服用第二代抗精神病药物领用情况汇总表

      5.云阳县免费服用第二代抗精神病药申报审核流程

      6.云阳县免费服用第二代抗精神病药药品领用流程

附件1.重庆市免费第二代抗精神病药目录.docx

附件2.云阳县免费服用第二代抗精神病药患者申报名单.docx

附件3.云阳县免费服用第二代药服务协议.docx

附件4.云阳县免费服用第二代抗精神病药物领用情况汇总表.docx

附件5.云阳县免费服用第二代抗精神病药申报审核流程.docx

附件6.云阳县免费服用第二代抗精神病药药品领用流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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