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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农发〔2022〕26号

云阳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云阳县财政局

云阳县乡村振兴局

关于下达云阳县2022年度农业生产发展项目

建设任务的通知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按照以“两园四带”示范发展现代农业,以“1650”示范推进乡村振兴的总要求,结合《云阳县分层分类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试行)》(云委农组〔2021〕8号),在乡镇(街道)申报的基础上,经现场核实、部门审核,报经县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同意,现将2022年度农业生产发展项目建设任务下达你们,请抓细抓实抓到位,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建设任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及资金计划

本次下达项目共395个、财政补助资金11060万元;其中乡村振兴市级重点帮扶及示范镇项目21个、财政补助资金1800万元(见附件1-1);农业生产发展项目223个、财政补助资金8099.86万元(见附件1-2、附件1-3);幼龄果园管护项目151个、财政补助资金1160.14万元(见附件1-4)。

二、项目建设要求

(一)基地建设及农产品加工类项目

乡镇(街道)要组织项目业主按照《关于印发云阳县农业产业扶持政策的通知》(云农发〔2021〕34号)文件规定的扶持环节、《关于印发云阳县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标准化建设及管护标准的通知》(云农发〔2019〕286号)、《关于修改完善云阳县2020年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项目申报的通知》(农委白头〔2020〕4号)文件要求的建设标准,合理安排工期,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按时、按质、按要求完成,未严格按技术标准建设的将不予补助。

(二)产业基础设施配套类项目

产业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中所涉及的机耕道、耕作便道项目,按照《关于印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五大件”配套文件的通知》(云阳府办发〔2016〕197号)和《关于印发云阳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和扶贫项目招投标“以案四改”试点工作配套制度的通知》(云阳委办〔2020〕3号)等相关及补充文件要求,组织项目实施与管理,严格项目管理程序,落实项目设计、发包、监理、施工、竣工验收、资料归档、决算结算和监督等管理制度,确保项目管理依法依规、科学有序。

(三)幼龄果园管护类项目

此类项目为2020年及2021年下达的先建后补项目,按照《关于印发云阳县农业产业扶持政策的通知》(云农发〔2021〕34号)要求分三年拨付补助资金。各乡镇(街道)要督促项目业主按照原下达文件的有关要求,建立管护机制,落实管护措施,严格按照管护标准进行管护。未达到管护要求的要责令项目业主及时整改。

(四)撂荒地复耕类项目

各乡镇(街道)要按照《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撂荒地复耕补助项目的函》(云农函〔2022〕4号)的要求,组织业主抢抓农时及时开工,做到去杂彻底,土层深度不小于30厘米,并种上粮食或蔬菜作物。要注意收集过程资料,科学核定复耕面积,适时组织验收。

(五)严格执行耕地政策

有关乡镇(街道)、项目实施业主要认真核实项目用地事宜,严禁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坚决不准出现毁林及占用林地情况。项目实施业主要带动脱贫户参与产业发展,落实带贫责任及绩效目标。

三、项目管理要求

(一)加快项目建设进度

乡镇(街道)要督促项目业主加快建设进度,除特殊情况外(前期工作程序多耗时长、农作物有季节性要求等特殊原因),所有项目需在2022年9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资料收集归档、自验和乡镇(街道)验收,10月底前完成县级验收及资金拨付,并严格按照此次下达的项目建设任务进行组织实施。项目建设情况是项目竣工验收、复查审计的重要依据,关系财政补助资金是否兑现等,建设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改调整。

(二)加强项目监督管理

乡镇(街道)作为项目责任主体,需做好前期规划,加强事中监督,落实事后验收。督促项目实施业主按期完成建设任务及做好施工安全,并监督工程质量。同时符合股权化改革条件的项目按照云扶组办发〔2020〕14号等相关及补充文件实行股权化改革,签订协议、落实分红等。完工后由乡镇(街道)负责组织验收,完善项目档案资料。相关项目日常监管单位、科室站、中心要做好项目指导服务,督促工程实施进度,开展项目复核工作。

(三)加强项目资金管理

严格按照《关于印发云阳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和扶贫项目招投标“以案四改”试点工作配套制度的通知》(云阳委办〔2020〕3号)、《关于印发<云阳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云阳财农〔2021〕57号)、《云阳县财政局等13部门关于转发<重庆市继续支持脱贫区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云阳财农〔2021〕69号)等有关要求执行,乡镇(街道)要按规定及时拨付补助资金,防止资金滞留闲置,确保资金有效发挥效益、带动农户增收。并监督项目业主自筹资金足额投入项目建设,以及注意购置农机具不得与农机购置补贴重复享受补助。

(四)建立全程公示制度

严格按照《关于转发<中共重庆市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公告公示的通知>的通知》(云委农办〔2021〕29号)要求,做好项目公示,做到全程公开透明。

(五)强化档案资料整理

乡镇(街道)要督促项目实施业主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扶贫项目档案资料的通知》(云扶组办发〔2020〕16号)、《关于转发重庆市乡村振兴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衔接资金项目跟踪检查核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云乡振白头〔2021〕36号)要求,收集好前期、施工、竣工、评估各阶段档案资料,及时整理归档成册。

(六)及时完善实施方案

产业类项目乡镇(街道)要指导督促项目业主,按照实施方案模板(附件2),根据本次下达的建设内容完善项目实施方案,于本通知下达10个工作日内,将通过乡镇(街道)评审、主要负责人审定后的项目实施方案报送相关单位备案。

产业基础设施配套类项目要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要求,落实项目设计、发包等相关手续。

红色美丽村庄建设项目,红狮镇要与县委组织部联系;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相关乡镇要与县人居办、县乡村振兴局联系。做好方案编制、设计、施工等相关工作。

所有项目均需填报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见附件3)及完善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明细表(见附件4),于本通知下达10个工作日内,报县级相关业务科室。

(七)项目联系单位及联系人

红色美丽村庄建设项目联系县委组织部干部教育科,联系人:蔡小军,联系电话:55169325,邮箱:490750664@qq.com。

人居环境整治类项目联系县人居办,联系人:朱黎,联系电话:55128611,邮箱:yyncrjb@163.com。

养殖类项目联系县畜牧发展中心,联系人:张彬,联系电话:18225224748,邮箱:573003022@qq.com

柑橘等水果类项目联系县果品产业发展中心生产科,联系人:吴宁宁,联系电话:55167921,邮箱:2877793480@qq.com

撂荒地复垦类项目联系县农业技术服务中心,联系人:刘琳,联系电话:55169116,邮箱:624460103@qq.com。

中药材类项目联系县农业技术服务中心,联系人:于平,联系电话:55169033,邮箱:1256527167@qq.com

蔬菜类项目联系县农业技术服务中心,联系人:全冬艳,联系电话:19923239255,邮箱:263732872@qq.com.

产业基础设施配套项目联系县农业农村委农田建设科,联系人:颜秀勇,联系电话:55128675,邮箱474096136@qq.com。

智慧农业建设项目联系县农业农村委科教信息科,联系人:李莉琳,联系电话:55167183,邮箱:304922787@qq.com

宜机化整治项目联系县农机化技术推广服务站,联系人:陈彦伶,联系电话:15826309888,邮箱:479482675@qq.com

秸秆回收项目联系县农业农村委生态环保科,联系人:王剑军,联系电话:55217309,邮箱:1798122012@qq.com。

加工类项目报送到县农业农村委发展规划科,联系人:袁芝兰,联系电话:55188927,邮箱:1845811437@qq.com

附件:

附件1.1:云阳县2022年度乡村振兴市级重点帮扶及示范镇建设项目汇总表.xlsx

附件1.2:云阳县2022年度农业生产发展项目汇总表(改革资金2560万元).xlsx

附件1.3:云阳县2022年度农业生产发展项目汇总表(衔接资金5539.86万元).xlsx

附件1.4:云阳县2022年度幼龄果园管护项目汇总表.xlsx

附件2:项目实施方案(模板).doc

附件3: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模板).xlsx

附件4:云阳县2022年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明细表.xlsx


云阳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云阳县财政局

云阳县乡村振兴局

2022年3月11日


云阳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3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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