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全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监督管理工作,切实推动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安全责任实施办法》《重庆市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按照全市统一部署要求,新修订的《重庆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试行)》已于近期公布,凡符合界定标准的社会单位,应主动向消防部门申报,经审查核定后,确定为2024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现就我县2024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备案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报期限
即日起至2024年2月10日。
二、申报要求
全县范围内符合《重庆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试行)》(详见附件1)的单位,应主动向消防部门申报备案。
三、申报途径
申报单位应当填写《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备案登记表》(详见附件2),经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或授权本单位人员)携带单位营业执照和法人、消防安全管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消防安全基本情况材料(包括: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应急处置预案;微型消防站人员、器材、制度;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材料等);单位平面布置图,消防系统图等到消防部门申报。
四、其他事项
对符合界定标准但未按要求进行申报的,一经发现,将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根据相关规定纳入失信人员、失信单位名单;对应申报而未申报的单位发生火灾事故的,将依法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法律责任。
五、联系方式
(一)联系地址
云阳县双江街道沙缤路333号。
(二)联系人及电话
董俊志;023-55168835。
特此通告。
云阳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4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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