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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03

重庆市云阳县城市管理局(部门)

2023年度决算公开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管理、城市管理执法等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城镇管理、城市园林绿化方面的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城市管理领域重大事项,负责拟定城市管理发展战略、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城市管理行业规范和技术标准体系建设;负责编制城镇市政基础设施维护管理规划;指导编制乡镇市政基础设施维护管理规划;负责县城建成区城市道路、桥梁、隧道等设施的维护管理;负责县城建成区垃圾站点、公厕等基础设施的建设、维护与管理,参与市政工程建设的质量监督管理和验收,配合相关部门编制县城交通发展规划。

3.负责建设项目的市政配套设施审批管理工作。

4.负责城市道路照明、景观照明等城市照明设施的建设、维护、管理工作;负责拟定城区城市照明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夜景灯饰设计方案审查;参与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和夜景灯饰的竣工验收工作。

5.负责县城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县城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专业规划,建立市容环境卫生长效机制;指导并监督全县城镇市容、环境卫生工作;牵头组织对全县城镇市容环境卫生检查评比工作;承担全县水域清漂工作;参与环卫设施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县城主次干道的清扫保洁,生活垃圾的清运和处置;负责县城餐厨垃圾的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垃圾处置费的征收和使用。

6.负责县城公共停车场(站)、洗车场(站、点)等的审批管理;参与修车场(站、点)的审批管理;负责县城占道、道路开挖、建筑渣土的审批管理。

7.负责编制县城户外广告设置规划;负责县城户外广告、店招店牌设置管理工作;指导乡镇户外广告的管理工作。

8.负责城市供水管理及水质监管。

9.负责组织拟定县城园林绿化规划;参与县城公园、广场详细性规划的审核并监督实施;依法负责城镇建设项目绿化工程设计方案的管理;审批建设项目涉及园林绿化配套指标和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设计审核并监督实施;参与城镇绿化工程验收和管理。

10.负责占用城镇绿地的审批工作;承担移植、修剪、砍伐城市树木及集中绿化事项的管理;负责绿化赔偿费、城市园林绿地建设费、集中绿化建设费的收缴;负责城镇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和园林植物保护工作;指导全县城镇园林绿化工作;负责拟订城区各单位园林绿化目标任务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组织开展县级园林式单位、小区、城镇创建工作。

11.负责城市园林绿化单位的资质管理;承担城市园林绿化行业管理和规范园林绿化市场的责任。

12.负责授权范围内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13.负责城市管理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指导;负责城市管理行业应急管理、应对处置的组织、协调和指导。

14.负责城市管理的数字化、智能化建设与运行的监管;开展城市管理行业人员培训。

15.负责县城公园、广场的建设、管理;负责县级垃圾处理场的管理工作;指导乡镇垃圾处理场的管理工作。

1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云阳县城市管理局是县政府工作单位。局机关内设7个科室,包括办公室(人事科)、规划财务科、市容环卫科、园林科(工程办)、行政审批科(法制安全科)、智能城管科和市政设施管理科。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27454.4万元,支出总计27454.4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859.47万元,增长102.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除常年运行经费外,新增云阳县第一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封场及生态修复治理工程、云阳县建城区停车场及基础设施、城区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等项目资金;因新增职工及政策性因素,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增加。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2745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859.47万元,增长102.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除常年运行经费外,新增云阳县第一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封场及生态修复治理工程、云阳县建城区停车场及基础设施、城区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等项目资金;因新增职工及政策性因素,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454.4万元,占10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0%;经营收入0万元,占0.0%;其他收入0万元,占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2745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859.47万元,增长102.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除常年运行支出外,实施云阳县第一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封场及生态修复治理工程、云阳县建城区停车场及基础设施、城区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等项目,项目支出增加;因新增职工及政策性因素,人员支出、运行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2174.69万元,占7.92%;项目支出25279.71万元,占92.1%;经营支出0万元,占0.0%。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省级以下财政不再实行权责发生制列支。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7454.4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3859.47万元,增长102.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除常年运行经费外,新增云阳县第一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封场及生态修复治理工程、云阳县建城区停车场及基础设施、城区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等项目资金;因新增职工及政策性因素,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增加,故相应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244.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157.92万元,增长51.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下达2022年未足额安排的运维经费,且新增云阳县第一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封场及生态修复治理工程、城区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等项目资金。因新增职工及政策性因素,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127.67万元,增长761.8%。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且年初预算暂未安排项目经费,财政后期追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244.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157.92万元,增长51.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下达2022年未足额安排的运维经费,且新增云阳县第一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封场及生态修复治理工程、城区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等项目资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127.67万元,增长761.8%。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且年初预算暂未安排项目支出,财政后期安排相关经费。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省级以下财政不再实行权责发生制列支。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184.26万元,占6.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23.17万元,增长353.6%,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及财政后期安排环卫清扫保洁等项目经费。

2)卫生健康支出88.85万元,占0.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72万元,下降6.1%,主要原因是医保基数调整导致减少。

3)节能环保支出3167万元,占17.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167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财政后期安排城区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第一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封场及生态修复治理工程、水域清漂运行项目经费。

4)城乡社区支出13004.03万元,占71.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361.18万元,增长691.6%,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安排项目预算,后期安排上年结转项目资金、常年运维经费、新增项目经费,以及工资调标、增人增资导致支出增加。

5)农林水支出380万元,占2.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80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财政后期安排云阳县2023年农村环境卫生治理、水域清漂运行、环卫所松树包停车场等项目经费。

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300万元,占1.6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0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财政后期安排澎溪河流域双江至人和段岸线生态修复项目经费。

7住房保障支出120.67万元,占0.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4万元,增长1.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职工4名,故支出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74.6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00.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7.7万元,增长8.9%,主要原因是新增职工及政策性因素,导致人员及机关运行支出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等。公用经费373.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42万元,下降1.2%,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公用经费开支。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9209.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701.55万元,增长510.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重新安排云阳县建城区停车场及基础设施项目债券资金。本年支出9209.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701.55万元,增长510.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重新安排云阳县建城区停车场及基础设施项目债券项目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69.5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85万元,增长1.2%,主要原因是原公务车使用已久,达报废年限,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经报批后购置新车,公务车购置支出增加。但由于本年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运行维护成本降低,故两项支出相抵后较年初数小幅增加。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1.38万元,下降14.1%,主要原因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且本年度维修维护成本降低。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产生相关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20.79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马路办公等工作。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79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原公务车使用已久,达报废年限,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经报批后购置新车,支出增加。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0.79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原公务车使用已久,达报废年限,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经报批后购置新车,支出增加。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7.52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马路办公、城市巡查、现场作业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48万元,下降26.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运行维护成本降低。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0.68万元,下降39.2%,主要原因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公务接待费1.2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相关单位检查指导工作。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46万元,下降66.5%,主要原因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48万元,下降54.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各项检查、调研及招商引资等公务活动较上年减少。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1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0辆;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71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75.24元,车均购置费20.79万元,车均维护费2.38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79万元,下降97.8%,主要原因是执法支队本年度根据工作需要开展拆违工作会,产生相关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3万元,增长1143.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职工参加业务培训班产生相关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7.5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等开支。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3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职工,相关支出较上年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9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502.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104.1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98.2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023.5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6.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19.3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6.3 %。主要用于采购云阳县城区内、外环大道环卫作业市场化项目服务及云阳县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澎溪河流域双江至人和段岸线生态修复项目。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部门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对部门整体和0个一级项目、34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25279.71万元。

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3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云阳县城市管理局整体自评

项目编码:

50023500023P000127

自评总分:

98.88

项目主管部门:

209-云阳县城市管理局

财政归口处室:

005-经建科

部门联系人:

朱伊凡

联系电话:

55189918

资金情况

年初预算数(万元)

全年(调整)预算数(万元)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执行率权重

执行率得分

年度总金额

2,117.14

27,454.4

27,454.4

其中:财政拨款

2,117.14

27,454.4

27,454.4

100

10.00

10.00

一般公共预算

2,117.14

18,244.81

18,244.81

100

绩效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2023年城市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化落实市委六届二次全会和县委十五届四次全会精神,当好城市环境美容师、城市更新主力军、城市运行大管家,加快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着力优环境、强支撑、增颜值,集中开展十大专项行动,优化完善三大管理机制、实施一批城市品质提升项目,擦亮近者悦、远者来、观者赞的山水公园城市新名片,为全面建成经济强、百姓富、生态美、文化兴、治理优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云阳贡献城管力量。
(一)优环境,集中开展十大专项行动。一是推动马路办公再升级,实施清扫保洁质量提升行动,推动四街四镇国省道参照城市道路标准管理,打造门前三包”“五长制示范道路3条,解决老旧小区、背街小巷脏乱差问题。三是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新增创建分类示范小区10个,新增分类示范村30个,全县城区内75%以上街镇和40%以上行政村开展垃圾分类示范。四是深入推进城市道路平整行动,分期分批组织实施,整治道路5000平方米。五是深入推进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新增城市绿地50万平方米。积极申报市级生态园林城市、园林城镇、园林式居住区、园林景观大道、重点公园等牌子。六是持续推进违法建筑整治。七是监管建筑工地及渣土运输,杜绝工地围挡不规范等违法行为发生。创建扬尘控制示范道路5条。八是规范城区停车秩序,城区新增停车泊位3000个。九是整治清爽城市立面,推进城市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编制,整治广告和店招店牌5000平方米,。
(二)强支撑,优化完善三大管理机制。一是启动四街四镇同城化管理,实现环卫作业一套标准一把尺;深入推进一体化执法,加强对沿街占道经营、摆摊设点、乱搭乱建检查,把治乱、治污、治差落到实处,把提标、提质、提效做到细处。二是完善市场化管理机制,完善监管手段,理顺机制,明确责任清单,优化完善工作程序、流转、交办等各项机制。实现从管理城市向经营城市、服务城市向推介城市转变,不断吸纳社会资金参与基础设施建设。三是深入推进党建+物业,加强党建引领,充分发挥社区党委、党员的作用,加强对小区内部清洁卫生、垃圾分类的监督管理。
(三)增颜值,实施一批城市品质提升项目。一是推进市政设施项目。二是推进环卫设施项目。三是推进园林绿化项目。把好方案设计关、过程质量关、后期管护关,绿化美化坡坎崖10万平方米,把每一个坡坎崖项目建设成为精品,建成市民家门口口袋公园6个,让群众推窗见绿、出门见景、四季见花。争取园林绿化现场会在我县召开。五是推进智慧化建设项目。推动大数据智能化创新应用,完成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一期)建设。

(一)聚焦四色融合,刷新城市颜值。一是路见底色增颜值。整治清理重点区域1000余处、卫生死角618余个、牛皮癣”20000余张(块),日清除垃圾200余吨;完善垃圾分类收运网络,城区升级改造分类投放点200余处,农村分类投放亭100余个,新增城区垃圾分类示范小区10个,全面完成43个垃圾分类示范村建设任务;出动各类船舶4473船次,打捞漂浮物11710.7吨,捡拾岸边垃圾609.2吨。二是物见本色保运行。升级改造道路4.1万平方米,整治病害窨井盖727个,完成谭家岩隧道、钩鱼湾大桥整修,更换紫金隧道灭火器729个,更换城区破损水泥制品栏杆2800米;实施供水管网改造22.47公里,户表改造及更换3446只。三是园见春色现生机。,新增城市绿地50万平方米,绿地率41.5%,绿化覆盖率43%,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4.82平方米;完成消落区生态修复148公顷、绿化300公顷;管护行道树共计22248颗,485万平方米绿地实现步移景换。四是民见悦色显温度。规范占道经营4.3万余次,整治五乱行为5000余处;规范停车秩序,查处侵占人行道违停行为2万余起,消除消防车通道堵点40余个;坚持控增量、减存量、管源头,整治、拆除违法建筑3500平方米;
(二)强化三维共建,加快城市现代化。一是打造城市门户。实施云利路、迎宾大道、谭家岩隧道等整治美化工程,补植草本花卉18500余株,灌木49750余株,修枝整形行道树17000余棵。开展五美评比推选活动,评选出最美阳台、道路、小区、街巷、建筑121个。二是扮靓城市客厅。建成口袋公园6个,完成坡坎崖绿化美化23.75公顷;成功创建园林式单位”“园林式小区”20个,城市建成区绿地率”“885”指标保持A类;排查整治影响建筑立面、安全隐患突出的户外广告和招牌440余块,清理陈旧破损广告灯箱350个。三是焕新城市家具。结合老旧小区改造,新装、提质路灯560盏,排除路灯设施隐患128处,保证亮灯率达98%以上;新改建厕6座。
(三)深化大城三管,提升城市品质。一是大城众管,迈向人本化。设置外摆经营点14处、摊位共350个;查处违停行为1.3万余起;。二是大城细管,迈向精细化。巩固创建三包五长示范道路5条;升级马路办公+数字化巡查机制,发现、解决城市管理问题19195个;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100%,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66.3%,回收利用率41.6%。三是大城智管,迈向智能化。汇聚城市管理领域35个相关部门业务数据,接入1千余个监控视频,完成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推进智慧路灯建设,新建内环大道、谭家岩至水口智慧路灯977盏,4842杆智慧一盏灯实现一把闸刀管到底;通过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审批时限压缩率达64%,申请材料压缩率达58%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偏离度(%

得分系数(%

指标权重

指标得分

是否核心指标

说明

保障城区生活垃圾场正常运转

1

1

0

100

3

3

保障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

5

5

0

100

3

3

保障乡镇生活垃圾处理场及中转站正常运转

6

6

0

100

3

3

城区路灯亮灯率

%

99

98

1.01

89.9

3

2.7

定期开展违建巡查工作次数

200

200

0

100

2

2

管护城市公园面积

公顷

470

470

0

100

3

3

管理维护道路路灯灯具

21237

21237

0

100

3

3

管理维护桥梁和隧道

13

13

0

100

3

3

每日道路冲洗次数

2

2

0

100

2

2

数字城管本地监控接入专线数

15

15

0

100

3

3

停车秩序整治次数

1000

1000

0

100

2

2

道路灌木做到基本无枯死株、无杂草垃圾、整齐美观

%

98

98

0

100

3

3

渗滤液处置合格率

%

90

90

0

100

3

3

新增违章建筑处理率

%

98

98

0

100

3

3

拆除违法建筑物、构建物及时率

%

95

98

3.16

100

3

3

河流飘浮垃圾清理及时率

%

90

98

8.89

100

3

3

垃圾清扫清运及时率

%

95

98

3.16

100

3

3

绿化损坏处理及时率

%

98

98

0

100

3

3

清扫质量督查及时率

%

98

98

0

100

3

3

市政设施维修及时率

%

90

99

10

100

3

3

功能照明亮灯率

%

90

98

8.89

100

6

6

公厕设施完好率

%

90

92

2.22

100

3

3

景观照明亮灯率

%

90

96

6.67

100

3

3

绿化完好率

%

90

92

2.22

100

4

4

市政设施完好率

%

98

96

2.04

79.6

4

3.18

照明设施完好率

%

90

96

6.67

100

3

3

市民满意度

%

95

96

1.05

100

10

10




















(二)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我部门未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县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部门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朱伊凡,023-55186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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