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云阳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行政处罚4月份公示信息
| 当事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 | 处罚时间 | 执行情况 | 
| 9250**********BN4E | (云阳)文综罚字〔2025〕4号 | 2025年1月开始,云阳县极乐岛足浴店(个体工商户)K01、K02、K03、K66、K88、K99六个包间里有点歌系统及设备,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供客人使用点播、放映。当事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放映其作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因客人唱歌消费没有单独收取费用,当事人没有产生违法所得。 |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 | 1.警告;2.罚款6000元。 | 2025年4月18日 | 正在执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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