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2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
资金预算(第四批)的通知
云阳财建〔2022〕96号
巴阳镇、养鹿镇: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预算(第一批)的通知》(渝财建〔2022〕81号),云阳县交通局、云阳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预算(第二批)项目建设投资计划的函》(云交函〔2022〕206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22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第四批)134.78万元下达给你们(项目及金额见附件)。请严格按照资金计划和规定用途使用资金,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强化资金监督管理,确保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并请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要求,做好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此项资金由乡镇列报决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报:2140601车辆购置税用于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附件:1. 云阳县2022年车辆购置税补助地方资金(第四批)分配表
2. 云阳县2022年车辆购置税补助地方资金(第四批)绩效目标表
云阳县财政局
2022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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