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财农〔2019〕26号
云阳县财政局
关于调整下达三峡后续工作专项结转结余资金预算的通知(2019年第一批)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
为盘活存量资金,充分发挥我县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重庆市水利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云阳县三峡后续工作专项结转结余资金调整使用(2019年第一批)的批复〉》(渝水三峡计字〔2019〕8号)》文件精神,县水利局、财政局以云水利〔2019〕44号文件将我县三峡后续工作专项结转结余资金调整使用(2019年第一批)涉及项目调整事项已下达相关单位,现将我县三峡后续工作专项结转结余(2019年第一批)资金预算调整如下:
一、本次调减收回95个项目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资金预算11744.1万元,全部统筹安排用于21个三峡工程后续工作项目续建(详见附件1)。
(一)结转调减“云阳县县城紫金沟排洪涵工程”等85个项目专项资金预算10,608.9万元(详见附件2)。取消调减“云阳生态工业园B区污水管网工程”项目专项资金预算639.00万元,正常实施结余调减“故陵镇红坪大桥至杨家湾公路工程”等9个项目专项资金预算496.2万元(详见附件3)。
(二)调整下达“两江假日酒店至港务站岸线环境综合整治”等项目专项资金预算11,744.1万元(详见附件4)。新调整下达资金支出功能科目列“2136902三峡工程后续工作”科目,资金来源为存量资金。
二、各单位应积极配合本次结转结余资金收回工作,协助处理好以下事项。
(一)项目结转调减预算已做存量资金收回的,不再重复收回,请有关单位做好备案处理。
(二)项目结转调减资金对应指标余额已申报用款计划但未申报支付申请或已申报支付申请但未确认支付的,由预算单位在2019年3月31日前追减计划或删除支付申请后,核销指标。
(三)项目结转调减资金对应指标余额已确认支付的,也在调减收回范围,预算单位需向县水利局、县财政局专项申请,按正常程序报批后安排资金,县财政局对重新安排的资金再次进行核销。
(四)项目取消或实施结余调减资金,预算单位必须按决算批复文件要求,将结余资金全额上交县国库。
三、收回的项目结转资金,如原项目需继续实施,待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批复并按三峡后续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报批后,按照项目实际完成投资额重新下达预算,重新安排的资金必须在申报当年使用完毕。
四、本次涉及调整下达专项资金的项目,请业主单位按照实施方案下达内容及规模尽快组织项目实施,推进项目建设进度。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按规定拨付使用资金。同时要强化财政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充分发挥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资金投资使用效益,严禁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和挪用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资金。
五、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三峡后续工作专项存量资金调整收回工作,并按规定做好会计处理,具体账务处理方式见附件5。
六、各单位要认真开展盘活三峡后续专项资金工作,按规定加快资金使用进度,切实提高三峡后续专项资金使用效率。
附件1.云阳县三峡后续工作专项结转结余资金调整使用总表(2019年第一批)
2.云阳县三峡工程后续工作结转项目资金调减明细表(2019年第一批)
3.云阳县三峡工程后续工作取消、正常实施结余项目资金调减明细表(2019年第一批)
4.云阳县三峡工程后续工作专项资金调整安排明细表(2019年第一批)
5. 调减收回三峡后续专项资金会计核算处理方式
云阳县财政局
2019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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