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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阳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云阳县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

建设规划(2022—2026年)的通知

云阳府发〔202213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云阳县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建设规划(2022—2026年)》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云阳县人民政府

2022720

    (此件公开发布)





云阳县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建设规划

20222026年)


一、 工作基础与形势分析

(一)建设基础。

1.区域特征。

区位优势明显。云阳县地处重庆市东北部的长江两岸,三峡库区腹心,东迎奉节县,西依万州区,北与巫溪县、开州区相连,南与湖北省利川市相邻,是三峡库区生态经济区沿江走廊承东启西、南引北联的重要枢纽。

生态战略地位突出。依据《全国生态功能区划(修编)》,云阳县是三峡库区土壤保持重要区,属于三峡水库环境保护的重要区域。根据《重庆市生态功能区划(修编)》,云阳县属于三峡库区(腹地)平行岭谷低山—丘陵生态区一级区,地处三峡库区腹心地带,是国家最重要的三峡水库特殊生态功能保护区核心区,其生态屏障带建设、消落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水污染防治、地质灾害和干旱洪涝防治等对渝东北区域乃至三峡库区的三峡水库水质安全、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生物多样性维护功能的保护与提升具有重要的作用。

生态环境本底优良。云阳县环境空气质量总体优良,2021年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6.4%,主要大气污染物浓度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其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可吸入颗达到一级标准要求;境内水环境质量良好,17个河流监测断面全部达到Ⅱ—Ⅲ类水质,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58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96.5%。生态环境状况持续维持在良好水平,2020年云阳县生态环境状况指数为70.139,较2019年略微变好。建有自然保护地9个,总面积320.9955平方千米(扣除重叠部分),占国土总面积的8.82%2021年森林覆盖率达61%,高于全国和全市水平。

资源能源储量丰富。云阳县矿藏资源丰富,已探明且具有开采价值可供开采的主要有岩盐、天然气、煤、石灰石、粉石英等15种,其中岩盐储量约6.7亿吨,粉石英5176万吨,含二氧化硅98%以上,可列为一级品和特级品矿产。水系发达,河网密度为0.48千米/平方千米。水资源丰富,2021年降水量1275.7毫米,水资源总量26.595亿立方米。光照资源丰富,年日照时数达1497.3小时。动植物丰富,拥有陆生维管植物179科、728属、1533种,包括苏铁、四川苏铁、银杏、水杉等I级保护植物;陆生脊椎动物42767271种,包括林麝、大灵猫、小灵猫、猕猴、红腹锦鸡等重点保护动物。旅游资源富集,既有险境奇观“龙缸”、石笋河、潭獐峡、甘井沟、老鸦峡、大安洞、南山峡为亮点的自然旅游资源,又有具历史文化内涵的张飞庙、彭氏宗祠、栖霞宫、盘石城龙脊岭文化旅游长廊。

传统文化底蕴深厚。作为长江上游最早设县之一的县城,云阳县已有2300多年历史,人文资源丰富,具有独特的盐文化、三国文化、移民文化、龙文化、地质文化、巴文化、红色文化等,传统生态文化中的“道法自然”“天人合一”“敬畏生命”“因时利用”等思想,为当代生态文明建设开启了智慧之门。

经济水平较为发达。2021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528.13亿元,比2015年增长103.3%,在渝东北三峡库区城镇群中位列第四,增速在全市排名第七。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到111家,全年实现工业增加值98.6亿元;旅游综合收入突破100亿元,连续三年获评全国县域旅游综合竞争力百强县;告别延续千年绝对贫困,145个贫困村、13.4万贫困人口稳定脱贫;2021年,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24673元,较2017年增加7673元,人民生活迈上新台阶,实现了“贫困县”变“小康城”。云阳综合竞争力、区域影响力、辐射带动力全面增强,持续位列中国西部百强县市,排名不断上升。

2.工作基础。

示范创建基础扎实。云阳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出台《云阳县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关于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等,全力推进全县生态文明建设。2012年,云阳县正式启动国家生态县创建工作,成立国家生态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不断建立完善创建工作机制和保障制度,有力推动各项创建工作开展和落实。20171月获得重庆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称号。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工程,荣获国家园林县城、国家卫生县城、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中国优秀旅游城区、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等国家级殊荣;成功创建市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25个、市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86个、市级绿色学校10所、市级安静居住小区4个,全县人民生态文明意识显著提升,讲文明、重环保的自觉性不断增强,为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作奠定了广泛的群众基础。

绿色发展取得新成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推进,2021年三次产业结构优化为13.3:38.8:47.9,非农占比比例逐步提高。“千亿工业”全新启航。“1+5+42工业发展平台全面构筑,绿色消费品、装备制造、能源电子三大主导产业聚势成群,产值突破300亿元。工业经济质量不断提升,3家企业获评市级专精特新企业,云海药业、云能发电获市级工业互联网示范项目,成功举办线上中国国际智能产业博览会之“云阳有为,未来已来”数字经济时代广告新材料创新应用高峰论坛。生态农业提质增效。农业产业标准化、组织化、品牌化建设成效显著。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协同发力,五个特色产业集群上规模提品质,新建和改造现代标准化农业产业园463个,培育四上农产品加工企业39家、农业龙头企业154家、家庭农场2419家、农民合作社1702家。制定“天生云阳”系列品牌生产标准,全县市级名牌农产品18个、“两品一标”农产品68个、GAP认证2个(即良好农业规范,是应用现代农业知识,科学规范农业生产的各个环节,在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同时,促进环境、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柑橘、菊花等一批优质农产品走出国门,“天生云阳”成为全市首个全产业、全门类、全品种的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2018年来实现销售额73.3亿元。深化全域旅游发展。擦亮龙缸、张飞庙、三峡梯城、普安恐龙、环湖绿道、岐山草场“六张名片”,成功创建龙缸国家5A级旅游景区、清水市级旅游度假区,升级张飞庙、三峡梯城、彭氏宗祠等文旅融合项目,扮靓“三峡梯城”,开放“三国印巷”,初步形成A级景区为核心的全域旅游吸引物体系。“万里长江·天生云阳”品牌影响力和知名度在国内外逐步扩展延伸,助推云阳连续四年获评全国县域旅游综合竞争力百强县。乡村旅游发展模式入选全国典型案例。

生态保护与修复全面加强。划定永久基本农田84.6万亩。划定1153.69平方千米生态保护红线,占县域面积的31.72%。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469.84平方千米、限养区337.34平方千米,初步形成“空间规划一张图”。全面推行林长制,大力推进国土绿化行动,深入开展“我为祖国植10棵树”全民义务植树活动,2021年完成营造林24.9万亩,全县森林覆盖率达61%,长江两岸森林覆盖率达75%、位居库区第一。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修复,有序退出淘汰落后产能矿山6家,退出保护地内矿山2家,开展露天矿山修复57.93公顷,编制完成《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积极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监督检查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涉及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行为,2017年以来,发现需整改问题130个,整改完成125个,完成率为96.15%。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预防保护面积407.66平方千米,水土流失率降低到47.45%

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一是打好碧水保卫战。全面落实河长制,建立三级河长体系,着力整治澎溪河等重点河流,加强长江、澎溪河、汤溪河、长滩河、磨刀溪(以下简称“一江四河”)骨干水系保护力度。2021年,全县长江、澎溪河、洞溪河、汤溪河、南溪河、磨刀溪、泥溪河、长滩河、甲高溪、九龙溪(以下简称“一江九河”)水质稳定保持在类,各监测断面水质均达到国家和市级考核要求。县城饮用水源地长江苦草沱和梅峰水库水质达标率连续5年稳定在100%,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逐步提高,达到96.5%。二是打赢蓝天保卫战。建立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实施燃煤锅炉清洁化改造,开展露天烧烤、汽车尾气、施工扬尘等专项整治。淘汰燃煤锅炉31台套,“煤改清”整治28台套。治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12家,淘汰烧结砖瓦企业20家,完成150余家餐饮个体和50余家公共机构食堂油烟净化设备安装,划定16平方千米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城区高污染燃料基本消除,全县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常年保持在95%以上,2021年,全年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52天,细颗粒物年均浓度达到28微克每立方米。三是坚决打好净土保卫战。扎实推进土壤和固废污染防治,启动废险废物收集贮存转运试点,土壤环境质量总体安全。四是强化城市声环境管理。深入推进交通、工业、社会生活、施工噪声污染综合防治,声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

人居环境不断改善。完善污水处理设施,累计建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110座、工业污水处理设施2座,总设计处理规模9.402万吨/天,率先在库区实现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2017年被国家住建部评为全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县(重庆唯一)。配套建成城市污水主干网135千米,乡镇主干网638千米。2021年,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97.11%,乡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85.7%,城市生活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稳定保持100%。环卫设施逐渐规范,建成投运垃圾填埋场4座,垃圾中转站7座,配置环卫车辆85台,“户集、村收、乡镇转、县处理”垃圾收运模式基本形成,实现了垃圾“日产日清”,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100%。有序推进面源污染整治,制定《云阳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调整方案》,累计取缔畜禽养殖400家,完成畜禽养殖污染治理1668家,2021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7.34%。乡村振兴全面加速,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建成大美乡村市级示范片2个,打造美丽宜居乡村37个,创建美丽(整洁)庭院5550个。着力实施“三清一改”村庄清洁行动,长效管护机制普遍建立,农村村容村貌明显改善,农民环境卫生意识明显增强。

生态文化建设独具特色。深入挖掘特色生态文化资源,结合特有自然资源,开展张飞庙庙会、火山峡漂流节、岐山草场音乐啤酒狂欢节、新津龙舟民俗文化旅游节、清水土家女儿会、巴阳枇杷节、三峡库区柑橘节、歧阳秀芽采茶节等文化品牌活动。举办“国际登梯节”,发掘文化遗址、民风民俗、自然景观等蕴藏的生态文化内涵,构建云阳特色生态文化体系,厚植城市生态文化底蕴。推进文化载体建设,人均拥文化设施面积达0.143平方米,县内市级博物馆达5个,数量居渝东北三峡库区城镇群之首,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覆盖率100%,全县形成城镇“10分钟文化圈”、农村“半小时文化圈”。保护和传承传统文化,启动 “三个十”文物保护工程,完成375件珍贵文物修复工作,非物质文化遗产数量居渝东北三峡库区城镇群前列。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成功创建全国文明村3个、全国文明单位3个、全国文明校园1个、全国文明家庭2个。

(二)存在问题与机遇挑战。

1.面临机遇。

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党的十九大提出了“到2035 年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的宏伟目标,为新时代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视察重庆时均指出,要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使重庆成为山清水秀美丽之地。陈敏尔书记强调“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是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的重中之重和当务之急”,为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有力保障。云阳县始终保持生态文明建设战略定力,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嘱托,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把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全面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从中央到地方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视前所未有,为进一步推动云阳县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创造了良好的政治环境和条件。

区域发展战略为云阳县生态文明建设带来重要机遇。云阳地处渝东北三峡库区城镇群,属三峡库区腹心地带,是三峡库区生态经济区沿江走廊承东启西、南引北联的重要枢纽,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重要节点城市。在长江经济带发展、西部大开发、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一区两群”协调发展、“万开云”同城化发展等重大战略中,生态文明建设是重要的一环,为云阳县生态文明建设带来重要机遇。

体制机制改革为创建工作释放政策红利。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通过全面深化改革,加快推进生态文明顶层设计和制度体系建设,相继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制定40多项涉及生态文明建设的改革方案,初步建立生态文明制度“四梁八柱”。市委、市政府结合重庆实际,对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进行了全面部署和落实, 环境保护“垂改”、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办法、环保工作责任规定、生态环境损害追责、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等改革任务全面完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管理等取得阶段性成果。生态文明制度改革不断深化,为云阳县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释放了政策红利,增添了强大动力。

2.问题与挑战。

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任务艰巨。全县生态环境面临多领域、多类型、多层面的问题累积叠加,生产与生活、城市与农村、工业与交通环境污染交织。大气方面,交通污染逐步成为空气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细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臭氧(O3)问题日益突出,且控制手段有限;水环境方面,澎溪河、汤溪河等支流回水区水华问题依旧突出,乡镇饮用水水源地仍存在个别指标不达标现象,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难度增大。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薄弱。全县水土流失、石漠化、河流岸线过度开发、城镇开发建设挤占生态空间等现象逐渐突显。

统筹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保护的难度增大。新冠疫情加速了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不确定、不稳定外部因素增多,全县GDP(地区生产总值)年增长速度放缓,产业结构偏传统、能源结构偏煤、运输结构偏公路的状况仍未根本改变。“一心两极三片”之间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全县工业化水平总体不高、“四上”企业总数偏少,新兴产业和高附加值工业产品占比不高。“十四五”时期是全县建设“五地一支撑”的关键时期,工业重点打造绿色消费品、装备制造、能源电子三个百亿级产业集群,农业重点打造百亿级生猪养殖屠宰产业链,绿色高质量发展任务艰巨。云阳县属于三峡库区土壤保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政策和空间布局对社会发展均有一定限制,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的难度进一步增大。

生态环境基础设施仍有短板。城市污水收集管网“最后一百米”的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乡镇、农村生活污水收集管网不完善,全县尚有296千米管网建设缺口,污水管网破损、雨污分流不彻底等问题仍存在。部分乡镇污水处理厂工艺落后、处理能力仍然不足。全县建筑垃圾处置场尚未建成,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

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有待完善。云阳县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系统性、整体性、协调性尚不完善,对比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要求,全县“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有待健全,生态文明建设考核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有待深入推进,生态环境监管体制和能力建设,尤其是基层生态环境监管水平与新形势下生态环境监管要求有一定差距。生态环境大数据跨部门整合运用、跨区域共建共享共用机制还不够健全。与达州、万州、开州生态环境共建共保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吸引社会资本进入生态环境治理领域的政策措施仍需探索,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仍需完善。

生态文化建设有待进一步凝练。富有云阳特色的生态文化挖掘不够。云阳县人文资源丰富,丰富的文化中蕴藏着大量的生态文化,但当前转化成云阳县当代生态文明建设需要的生态文化方面仍有不足。文化品牌整合不够。云阳历史丰富悠长,人文底蕴深厚,但缺乏对三峡城市文化的总结和提炼,导致城市缺乏独特的文化品牌及个性,文化内涵不健全,缺少文化主题。生态文化人才队伍力量不足。党政干部生态文明培训的师资队伍偏小,缺少本地区生态文明建设人才扶植与外地生态文明建设人才引进的体制机制。此外生态文化载体建设,生态文化宣传教育,生态文化共建共享方面仍存在不足。

二、规划总则

(一)战略定位。

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建设典范区。落实主体功能区划,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构建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协调统一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规划一张图”的管控体系,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系统治理,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夯实绿色本底,增强生态产品供给能力。

成渝地区绿色产业发展集聚地。依托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渝东北三峡库区城镇群及万开云同城化发展为云阳带来的新机遇,提量培优“千亿工业”,建设重庆重要的绿色工业和现代服务业集聚地;拓展提升“万里长江·天生云阳”城市形象和城市定位,深度融入巴蜀文化旅游走廊建设,联动川陕鄂、渝东北,打造三峡旅游升级版;延伸柑橘、中药材特色农业产业链,做强做优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等重要指示要求,以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为抓手,落实好生态制度、生态安全、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生活、生态文化六大任务,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推动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把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动能,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系统治理,保护好绿水青山,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努力实现产业兴、百姓富、生态美有机统一,将云阳建成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建设典范区、成渝地区绿色产业发展集聚地。

(三)规划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从云阳县发展全局和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出发,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保护好绿水青山,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坚持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并重,大力发展绿色经济、低碳经济和循环经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相协调,实现可持续发展、绿色发展。

坚持改革创新、转型升级。把改革创新作为基本动力,深化生态保护红线管控、“三线一单”、河(湖)长制、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等制度建设,推动形成以创新为主要引领和支撑的现代化经济体系和新发展模式,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实现高效能治理。

坚持问题导向、以人为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解决社会关注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为导向,深入推进“三治一增”,在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问题上实现突破、取得实效。因地制宜制定建设目标,强化高品质生活、高水平服务供给、高效能治理,切实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和服务。

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共建。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发挥组织领导、规划引领、资金引导的作用。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改革考核评价方式,推进环境信息公开,调动各方力量参与污染治理、环境管理和生态建设,形成共识,激发活力,凝聚推动生态发展正能量,形成生态文明建设的强大合力。

(四)编制依据。

1.国家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订);

4)《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2021年);

5)《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2020年);

6)《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7年修正);

7)《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厅字〔20172号);

8)《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

9)《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942号);

10)《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厅字〔201948号);

11)《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

12)《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

13)《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建设指标》《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管理规程》(环生态〔201976号);

14)《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指标》(修订版)《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修订版)(环办生态函〔2021353号);

15)《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长江流域水生生物完整性指数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农长渔发〔20213号)。

2.重庆市文件。

1)《重庆市生态功能区划》(2009年修编);

2)《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2017年修订);

3)《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7年);

4)《重庆市水资源管理条例》(2015年修订);

5)《重庆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126号);

6)《重庆市水污染防治条例》(2020年);

7)《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2011号);

8)《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1746号);

9)《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渝府发〔202211号);

10)《2020年度重庆市水资源公报》。

3.云阳县文件。

1)《重庆市云阳县城乡总体规划》(2015—2030年);

2)《重庆市云阳县全域旅游规划》(2017—2026年);

3)《云阳县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

4)《中共云阳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云阳县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主要指标和重点任务分解的通知》(云委乡振组办〔20195号);

5)《云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阳县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云阳府办发〔201948号);

6)《中共云阳县委 云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千亿工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云阳委发〔20206号);

7)《中共云阳县委关于在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中实现“五地一支撑”目标的决定》(云阳委发〔20207号);

8)《云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阳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云阳府发〔202022号);

9)《云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云阳府发〔202110号);

10)《云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阳县生态环境保护 “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云阳府发〔20223号);

11)《云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阳县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云阳府发〔202155号);

12)《云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阳县“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的通知》(云阳府办发〔202223号);

13)《云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阳县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云阳府发〔202048号);

14)《云阳县环境质量报告书》(2021年);

15)《云阳县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五)规划范围和期限。

1.规划范围。

本规划范围为云阳县全域,云阳县幅员面积3636.98平方千米,下辖31个镇、7个乡、4个街道办事处,98个居委会,380个村委会。

2.规划期限。

规划基准年为2021年,规划起止年限为2022—2026年。

(六)规划目标。

1.总体目标。

全县在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空间格局取得重大进展,生态文明体制机制逐步完善,生态系统健康稳定,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提升,绿色经济体系不断发展壮大,城乡面貌进一步改善,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显著提升,基本形成共建共治共享山清水秀美丽云阳新局面,2025年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

2.具体目标。

生态文明制度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建设制度保障基础更为牢固,基本形成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考核机制和工作体制更加完善,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占党政实绩考核的比例保持在20%以上。

生态环境质量保持优良。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持续变好,完成重庆市规定的考核任务;全县生态环境状况指数保持在60以上;林草覆盖率达到62%以上;全县环境风险防范水平不断提高,健全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与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率保持100%。区域生态环境问题基本得到解决,生态环境质量达到全市乃至全国一流水平。

生态空间格局全面优化。守护“三条底线”,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系统治理,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促进自然生态系统功能和稳定性全面提升,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制度得到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河湖岸线保护率维持58.37%及以上,且完成上级管控目标。

生态经济发展成效显著。加快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自主创新能力显著增强,绿色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率不低于4.5%,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用水量等完成重庆市管控目标,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保持100%,三大粮食作物化肥农药利用率达到43%,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

绿色生活方式全面推行。生态环境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全民节约、环保的意识风尚和消费习惯基本形成。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城镇生活垃圾处理率维持100%,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达达到100%。绿色生活方式广泛普及,城镇新建绿色建筑比例达到50%以上,政府绿色采购比例保持80%以上。

生态文化理念深入人心。生态文明教育体系不断健全,生态文明意识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生态文明建设满意程度不断提高。初步建立具有云阳地方特色、时代特征的生态文化宣传教育体系,党政领导干部参加生态文明培训的人数比例保持100%;生态文明观念意识全面普及,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不断提高,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参与度达到85%以上,满意度达到95%以上。

(七)建设指标。

按照《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管理规程》《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建设指标》要求,云阳县执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指标(修订版)》中“县”的标准,不涉及“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应当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企业通过审核的比例”“城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绿色产品市场占有率”等5项指标,且云阳县地处内陆,不涉及“近岸海域水质优良(一、二类)比例”“海岸生态修复(自然岸线修复长度、滨海湿地修复面积)”“自然岸线保有率”等3项指标,因此云阳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指标体系涵盖生态制度、生态安全、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生活和生态文化6大领域、10个方面35项指标。创建指标体系详见表2-1



云阳县人民政府

2022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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