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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阳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云阳县财政局关于下达云阳县2023年稻渔综合种养项目建设任务的通知
日期:2023-04-21 字体:【


南溪、凤鸣镇人民政府: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中央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3〕2号)和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中央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农发〔202331号)文件要求经研究,现将云阳县2023年稻渔综合种养建设项目”建设任务下达给你们单位,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建设任务及投资计划

下达项目3个,财政补助资金50万元,财政补助资金来源于2023年中央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资金(渝财农〔2023〕2号)。县级资金预算文件由县财政局后续调整下达

二、项目管理相关要求

一是南溪、凤鸣镇人民政府为对应项目实施业主单位,负责项目的实施与管理,制定、审核项目实施方案,实行“任务到乡镇、资金到乡镇责任到乡镇”的管理方式县农业农村委相关科室做好技术指导服务

二是严格按照此次下达的项目建设内容、地点、规模和项目资金使用计划组织实施,严格财政补助资金使用环节。项目建设情况是项目竣工验收、复查审计的重要依据,关系财政补助资金是否兑现等,实施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改调整。

三是项目业主单位要按照项目建设任务,及时项目实施方案电子版发县水产技术推广站预审。于2023年4月25日前,将审核后且签字盖章的项目实施方案纸质件(一式两份)和电子件报送至县水产技术推广站(联系人:李老师,电话023—55511362)。

四是项目业主单位要加强项目建设过程绩效,督促项目按期完成建设任务,监督工程质量,收集好建前、建中、建后各阶段图像等档案资料,完善项目档案资料及时整理归档成册项目业主单位要对项目实施情况及时公示,项目实际进度及时拨付资金,防止资金滞留闲置,确保资金有效发挥效益。此次下达的3个项目要求2023年10月底前完成建设、验收和资金拨付,于11月底前将每个项目资料复印件1套送县水产技术推广站备案

附件:云阳县2023年稻渔综合种养项目建设任务表


云阳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云阳县财政局

                                           2023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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