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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安镇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编制。按照《云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工作的通知》(县府办工作通知〔2020〕1号)要求,本年度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编制。按照《云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工作的通知》(县府办工作通知〔2020〕1号)要求,本年度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工作报告的电子档可在云阳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下载。    

2020年,为继续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积极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重庆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渝府办发〔2019〕71号)相关要求,按照《云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云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系统公开信箱工作细则的通知》《云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务公开和政务新媒体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镇高度重视,切实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有效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今年以来,遵循“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30条。围绕群众关注关切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扶贫工作、经济发展等镇情,依托云阳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20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深入贯彻落实《云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云阳县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云阳府办发〔2019〕66号),修订完善了《南溪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核等各环节制度规范,对所公开事项内容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公开内容的合法性、准确性、严肃性,确保公开范围、形式、时限、程序的规范。    

(四)健全工作机制,规范依申请公开流程   

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重要事项列入议事日程,坚持常抓常议。按要求指定专人负责,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审查要求,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环节的工作流程。同时不断加强工作人员的培训和学习,切实增强业务能力,全面推进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

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

-1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75

+1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

+11

0

行政强制

5

-4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县委、县政府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二是信息公开更新还不够及时。    

2021年,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以及上级有关工作部署要求,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紧密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结合实际,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继续全面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好我镇的信息公开、项目审批等工作信息的发布,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    

一是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配套制度;二是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全面推进与群众利益相关的涉及民计民生的公共服务类信息的公开,以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三要注重时效性,及时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云安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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