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编制。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工作的通知》(其他〔2019〕112号)要求,本年度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云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20〕58号)等文件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结果、管理和服务五公开,持续强化对全县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履行指导、实施、协调、监督责任,深化营商环境、重点民生领域等信息公开,有效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县政府办公室作为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起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的工作格局,不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力量,逐步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一)政务公开制度日益完善。
一是印发《云阳县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办法》,要求各单位在公文拟定时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在公文印发时标注“此件公开发布”“此件依申请公开”“此件不公开”,切实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二是印发《云阳县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政府办公室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本行政区域的基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各单位配齐配强工作人员,确保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有专人承担、有专人负责。三是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全面梳理细化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任务,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努力实现我县各重点领域政务过程和结果全公开。
(二)政府信息发布质效提升。
一是政务公开目录编制完成。坚持科学分类、方便群众、便于识别的原则,按照公开的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渠道、对象和方式等标准,梳理出我县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交易、义务教育、户籍管理、社会救助等25个领域,共193个一级公开事项、1991个二级公开事项,编制完成《云阳县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基本覆盖试点领域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和政务服务全流程,并要求在县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发布列举的各项政府信息。
二是网站信息发布责任落实。县政府办公室印发《进一步规范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各单位落实网站内容保障主体责任,提高信息发布质量,规范信息审核流程,逐步形成县政府办公室主办、县政府部门和乡镇政府合力共建、电子政务服务中心日常运维的工作格局。
三是网站内容包罗万象。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紧紧围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大力推进财政预决算、保障性住房、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采购与招投标、安全生产、征地拆迁、价格与收费等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对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政策性信息,及时发布政策解读,对社会大众普遍关切的热点问题,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正面引导舆论。2020年以来,网站共审核发布公文类政府信息5719条、“五类政策信息”公开2901条、政务动态及县政府常务会议信息241条、环境保护信息614条、脱贫攻坚信息821条、重大项目建设信息94条、公共资源配置信息1047条,其他领域信息1172条。
(三)政务公开平台规范标准。
一是坚持以“一张网、四集约、八统一”为发展目标,积极配合全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努力实现政务公开第一平台资源优化融合、平台安全整合、数据互认共享、管理统筹规范、服务便捷高效。
二是规范管理全县政务新媒体,努力发挥宣传喉舌作用。县政府办公室作为政务新媒体主管单位,通过QQ、微信工作群进行日常管理,同时与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加强联合联动。今年以来,全县64个微信公众号、新浪微博等各类政务新媒体,共发布政务信息30255余条。全县已基本构建起以“爱云阳”为龙头的新媒体矩阵,坚持把握“时度效”,突出“在行动、看效果”,唱响主旋律,发出好声音,做到了互联互通、整体发声、协同联动。
三是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大力推广“我为大督查提建议”、“ 群众办事百项堵点疏解行动”、“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等小程序,增加社会公众参与和监督政府工作的渠道,最大限度让市场主体和办事群众在办事服务过程中知晓政策、享受政策,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水平。
(四)依申请公开办理机制健全。
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通知》(渝府办发〔2020〕70号)要求,进一步完善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办理流程,规范答复口径、推行标准文本,加强公开服务点当面咨询的接待和服务,依申请办理过程中注意与申请人进行电话沟通,精准了解相关诉求,提高便民服务水平。2020年,县政府办公室代表县政府受理符合法定条件要求的政府信息依申请9件,其中涉及土地征收领域4件、房屋征收领域2件、交通领域2件、卫生健康领域1件,予以公开及部分公开3件,因本机关不掌握等原因无法提供6件。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在无延迟办理的基础上回复率为100%。
(五)监督检查力度逐渐加强。
今年我县已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规范性文件管理等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纳入依法治县考核体系,将对弄虚作假、隐瞒实情、欺骗公众,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严格执行“时刻提醒,按月通报”的监督检查制度,按月对工作进展有序、督促指导有力的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督促指导不力、审核把关不严的进行通报批评。截至目前,已印发《政府信息工作通报》21期,政务公开、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提升明显。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14 |
14 |
187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8 |
1 |
0 |
0 |
0 |
0 |
9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4 |
1 |
0 |
0 |
0 |
0 |
5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1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8 |
1 |
0 |
0 |
0 |
0 |
9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1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1 |
0 |
1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具体举措需进一步细化完善;二是政府网站运维管理水平仍需提升,公开专栏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有待加强;三是政策解读方式不够多元,精准解读效果仍需提高。
(二)改进措施
一是深入做好《条例》的贯彻落实,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和年报编制工作,完善依申请办理工作全链条管理,动态拓展主动公开范围。二是进一步深化解读回应。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程序,重点做好精准解读工作,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根据人民群众的实际需要,精准推送相关政策解读。三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高水平做好国家试点领域标准指引落地应用,动态开展政务公开事项梳理和目录编制,推进办事服务全过程精准公开。四是着力提升平台渠道管理和服务水平。强化政府网站集约化管理和公开专栏规范化建设,加强线下公开场所和公开渠道建设。五是严格强化工作保障和监督。进一步健全工作领导和协调机制,分级分类抓好工作指导培训,强化工作监督和考核评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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