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
云阳县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5年12月22日至2025年12月26日(5个工作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www.yunyang.gov.cn/。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842686873@qq.com,传真:023-55162983,电话:023-55180465,通信地址:重庆市云阳县云商大厦2楼环保窗口,邮编:40450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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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相关部门意见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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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云阳县长滩河综合治理项目(清水乡段) |
云阳县清水土家族乡 |
重庆农高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重庆重大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
长滩河干流河段左岸新建护岸段共计2452.21m、新建管护步道连通段共计597.11m,新建排洪建筑物工程2座。采取10年一遇防洪标准,主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次要建筑物、临时建筑物级别均为5级;水工建筑物结构安全级别为Ⅲ级。 |
(1)大气环境 施工期:采取洒水、遮盖措施,运输车辆车轮冲洗、车厢采用帆布遮盖,定期对运输车辆、施工机械进行维修保养,采用喷雾降尘、湿法作业。 运营期:建成后交由河道管理部门进行管理,运营期无经营性活动,无废气产生。 (2)水环境 施工期:施工废水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周边居民家中现有的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作农肥,不外排;围堰填筑和拆除时扰动河床产生少量的悬浮物,可通过河流的自净作用消除影响。 建成后交由河道管理部门进行管理,运营期定期对护岸边坡进行检查,避免河水对护岸边坡冲击后造成损坏。 (3)声环境 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或工艺,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午休时间施工,原则上禁止夜间(22:00~次日6:00)作业,以免扰民;声源设备布置在远离居民一侧;建立建筑施工噪声管理责任制、施工现场值班制度和建设(施工)单位环保信誉档案。 建成后交由河道管理部门进行管理,运营期无经营性活动,无噪声产生。 (4)固废处置 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交当地环卫部门进行处理,施工建筑垃圾尽可能重新利用,施工挖填方平衡,未产生多余弃方;对外环境影响很小。 建成后交由河道管理部门进行管理,运营期无经营性活动,无固废产生。 (5)生态环境 施工期:优化施工占地、避开植物丰富地带、低噪声设备、避开动物活动高峰期施工等措施。施工结束后,所有临时建筑拆除,原土地为耕地的区域待覆土后交还居民使用,若耕地交还居民时为非种植期,先播撒草籽进行复绿;施工迹地复绿区(重点指护岸边坡建设区),设置禁止游玩、禁止开垦等标识标牌。通过加强复绿区域跟踪巡查,避免复绿区域因当地居民自行开垦种植,从而破坏了复绿植被,造成水土流失。 运营期:工程建成后不侵占现有河道宽度,保证了整治河段的行洪能力,有效减轻洪水对河道两岸村庄及农田的影响,保护河道水资源、修复水生态,提高沿河岸坡结构的稳定性,对生态环境影响有一定正效应。 |
已取得《云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云阳县长滩河综合治理项目(清水乡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云发改投〔2022〕886号)、《云阳县水利局关于云阳县长滩河综合治理项目(清水乡段)初步设计报告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云水许可〔2022〕61号)《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云阳水许可〔2023〕26号)《重庆市水利局关于云阳县长滩河综合治理项目(清水乡段)洪水影响评价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渝水许可〔2023〕83号),项目代码:2210-500235-04-05-485255 |
已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相关要求开展公示;公示期间,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均未收到公众以邮寄或电子邮箱形式发送的公众意见调查表,也未收到公众反馈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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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云阳县长滩河综合治理项目(堰坪镇段) |
云阳县堰坪镇 |
重庆农高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重庆重大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
长滩河干流左岸新建护岸段共计4209.66m,其中上游段护岸工程长2678.76m,曲溪沟汇入长滩河口处护岸工程长376.86m,中游段修复损毁岸坡段长85.58m,下游段新建护岸段长1068.46m;修复穿堤排洪工程1座,新建穿堤排洪工程5座。 |
(1)大气环境 施工期:采取洒水、遮盖措施,运输车辆车轮冲洗、车厢采用帆布遮盖,定期对运输车辆、施工机械进行维修保养,采用喷雾降尘、湿法作业。 运营期:建成后交由河道管理部门进行管理,运营期无经营性活动,无废气产生。 (2)水环境 施工期:施工废水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周边居民家中现有的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作农肥,不外排;围堰填筑和拆除时扰动河床产生少量的悬浮物,可通过河流的自净作用消除影响。 运营期:建成后交由河道管理部门进行管理,运营期定期对护岸边坡进行检查,避免河水对护岸边坡冲击后造成损坏。 (3)声环境 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或工艺,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午休时间施工,原则上禁止夜间(22:00~次日6:00)作业,以免扰民;声源设备布置在远离居民一侧;建立建筑施工噪声管理责任制、施工现场值班制度和建设(施工)单位环保信誉档案。 运营期:建成后交由河道管理部门进行管理,运营期无经营性活动,无噪声产生。 (4)固废处置 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交当地环卫部门进行处理,施工建筑垃圾尽可能重新利用,施工挖填方平衡,未产生多余弃方;对外环境影响很小。 运营期:建成后交由河道管理部门进行管理,运营期无经营性活动,无固废产生。 (5)生态环境 施工期:优化施工占地、避开植物丰富地带、低噪声设备、避开动物活动高峰期施工等措施。施工结束后,所有临时建筑拆除,原土地为耕地的区域待覆土后交还居民使用,若耕地交还居民时为非种植期,先播撒草籽进行复绿;施工迹地复绿区(重点指护岸边坡建设区),设置禁止游玩、禁止开垦等标识标牌。通过加强复绿区域跟踪巡查,避免复绿区域因当地居民自行开垦种植,从而破坏了复绿植被,造成水土流失。 运营期:工程建成后不侵占现有河道宽度,保证了整治河段的行洪能力,有效减轻洪水对河道两岸村庄及农田的影响,保护河道水资源、修复水生态,提高沿河岸坡结构的稳定性,对生态环境影响有一定正效应。 |
已取得《云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云阳县长滩河综合治理项目(堰坪镇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云发改农〔2022〕185(堰坪镇段)3〕12号〕,2022年8月取得《云阳县水利局关于云阳县长滩河综合治理项目(堰坪镇2〕39号),2025年4月取得《重庆市水利局关于印送云阳县长滩河综合治理项目(堰坪镇段)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专家审查意见的函》(渝水函〔2025〕100号),项目代码:2203-500235-04-01-269642。 |
已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相关要求开展公示;公示期间,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均未收到公众以邮寄或电子邮箱形式发送的公众意见调查表,也未收到公众反馈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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