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
云阳县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5年6月30日至2025年7月4日(5个工作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www.yunyang.gov.cn/。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842686873@qq.com,传真:023-55162983,电话:023-55335655,通信地址:重庆市云阳县云商大厦2楼环保窗口,邮编:40450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相关部门意见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1 |
年产10万吨生物质颗粒燃料项目 |
重庆云阳工业园区人和组团 |
重庆市森宏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重庆中益蓝云环保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租用租赁重庆市云阳县人和街道工业园区A区空置厂房,建筑面积4480平方米,建设1条生物质颗粒燃料生产线,购买破碎机(摇摆机)、粉碎机和制粒机(颗粒机)等相关设备并配套完善污染物治理设施,建成后达年产10万吨生物质颗粒燃料的生产能力。 |
(1)废气:本项目卸料粉尘、破碎上料粉尘、输送带粉尘、成品仓暂存粉尘、打包粉尘经厂房密闭后无组织排放;粉料仓粉尘经仓顶滤袋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铲车燃油废气产生量较小,忽略不计,废气经厂房通风后自然扩散,无组织排放。本项目燃烧废气、烘干粉尘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破碎粉尘、粉碎粉尘和制粒粉尘经收集后由各自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2)废水:本项目采本项目雨污分流,雨水依托厂区现有雨水管网排放;化验室器皿清洗废水与生活污水经生化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云阳县人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排入长江。 (3)噪声:噪声主要由各种机械设备等运行时产生,通过选取低噪声设备、建筑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本项目营运期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除尘灰收集后作为原料再利用;生物质燃料炉灰渣分类袋装收集于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机肥堆肥厂作原料处置,废木渣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危险废物:设置危险废物贮存点,废矿物油及其包装桶、含油抹布、手套等分类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收运处置。生活垃圾经厂区内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
取得重庆市云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发的《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编码:2505-500235-04-01-182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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