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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阳县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

云阳县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4年2月20日至2024年2月26日(5个工作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www.yunyang.gov.cn/。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842686873@qq.com,传真:023-55162983,电话:023-55335655,通信地址:重庆市云阳县云商大厦2楼环保窗口,邮编:40450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相关部门意见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1

云阳县高阳镇废旧泡沫EPS颗粒生产项目

重庆 市 云阳 县 高阳 镇 乐公村3组

重庆锦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重庆锦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重庆锦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年9月14日,主要从事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为满足市场需求,建设单位拟投资1900万元,在重庆市云阳县高阳镇乐公村3组(高阳镇中小企业聚集区)建设“云阳县高阳镇废旧泡沫EPS颗粒生产项目”,厂房总建筑面积约1000m2,主要建设1条利用废旧泡沫生产EPS颗粒产线,拟建项目建成后将实现年产1800吨EPS颗粒。

1、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租赁云阳县美环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已建成的厂房进行项目建设,施工期建设内容主要为设备安装、调试,不涉及动土、土石方开挖等。因此施工期环境影响较小。

(1)废气
本项目厂房及其配套设施已经建成,施工期主要为设备安装和调试,无废气产生。对大气环境影响很小。
(2)废水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现有生化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接入园区管网,排入高阳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对区域地表水环境影响很小。

(3) 噪声
施工期噪声主要为设备安装噪声,噪声值约60~80dB(A)。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高噪声施工设备避开中午及夜间施工作业。施工期噪声环境影响是短暂且可恢复的,随着施工结束其对环境影响也将随之消失,对周边声环境影响可接受。
(4)固体废物
施工期间固体废弃物包括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能回收的外卖给废品回收站,不能回收的由施工单位运到政府指定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园区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施工期固废经妥善处置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气

项目熔融、拉丝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过喷淋塔+干式过滤+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15米高空排放。

(2)废水

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依托云阳县美环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已建生化池,处理规模5m3/d,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高阳镇污水处理厂。

(3)固体废弃物

项目一般工业固废存储于一般固废存储间,危险废物存储于危废暂存间。

(4)噪声

通过减振、隔声、衰减等措施减噪。

(5)环境风险

油品存储间、危废暂存间的地面应做防渗处理,且做相应截流措施,张贴防火安全警示标示,并配置灭火器、防护用品等应急设施,液态、半固态的原辅料需桶装密闭存放,底部设置托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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