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云阳人社遣准字〔2025〕第03号
云阳县城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经审查认定,你单位于2025年5月23日向本机关提出的经营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9号)第十三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予以行政许可,同时向你单位颁发、送达《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编码:5002352025002(有效期自2025年05月29日至2028年05月28日)。请你单位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完善登记手续,依法开展劳务派遣行政许可事项。
云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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