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无障碍 适老化 繁体版 智能机器人 支持IPV6
当前位置: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行政许可>办理结果>县人力社保局

准予行政许可延续决定书

             云阳人社派许字〔2023〕7号

云阳县鑫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于2023年8月4日向本机关提出申请办理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延续)事项,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9号)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规定,准予你公司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延续,有效期2023年8月12日至2026年8月11日

云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主办:云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云阳县人民政府

网站标识码:5002350018 网站维护联系电话:023-55128091

ICP备案:渝ICP备12003733号-1 渝公网安备:50023502000110号

重庆云阳微发布
新浪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