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教民办〔2025〕26号
云阳县教育委员会
关于同意设立云阳县织艺轩艺术培训有限公司等2个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的批复
李燕、湛杨:
你们分别提交的设立民办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申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重庆市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流程(试行)》的通知(渝教发〔2023〕2号)的审批要求,我委会同相关部门和属地政府对提交的资料和办学场地进行了评审,县委教育工委党工委会于7月9日同意设立:
一、李燕申办的民办非学历校外培训机构名称为“云阳县织艺轩艺术培训有限公司”,地址:云阳县青龙街道学堂路198号7幢1-6,举办者:李燕,身份证号码:5112**********0040。已通过消防备案,编号为500000WYS020250947。名称:云阳县织艺轩艺术培训有限公司,办学性质:营利性,办学内容:书法、美术培训。
二、湛杨申办的民办非学历校外培训机构名称为“重庆市传音艺术培训有限公司”,地址:云阳县青龙街道滨江东路1666号61幢1-2门市3、门市4,举办者:湛杨,身份证号码:5002**********5580。已通过消防备案,编号为500000WYS020242143。名称:重庆市传音艺术培训有限公司,办学性质:营利性,办学内容:钢琴培训。
请你们及时到相关部门完善登记手续,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规范办学,服从当地党委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片区教育督导站和其他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特此批复。
云阳县教育委员会 2025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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