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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28

云阳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一号)

——云阳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顺利完成


云阳县统计局

云阳县人民政府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525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渝府发〔20184号)和《云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云阳府发〔201819)要求,我县进行了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81231日,普查的时期资料为2018年度,普查对象是我县行政区域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在重庆市统计局大力指导下,在委、政府的精心部署下,经过各级普查机构和广大普查人员的艰辛努力以及全县普查对象的积极参与,全县上下密切协作、扎实工作,做到应统尽统,颗粒归仓,顺利完成各项调查任务。

一、组织领导有力

20185月,政府成立了由委常委、政府常务副长刘晓云同志担任组长的云阳县人民政府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由27个部门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统计局。全县“一盘棋”,建立县经普办、部门普查办、乡镇(街道)普查办“三办”联动制度,明确部门任务、压实乡镇(街道)责任,各司其职、全面落实,建立分片包干联系督导制度,对督导片区“一对一”的业务帮扶和指导,在重大问题上经普办统筹协调,各级各部门积极配合,及时解决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

二、全面摸清家底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对我县国民经济进行的一次“全面体检”。201911日至430日,全县1多名基层普查人员克服重重困难,对我县行政区域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抽取的个体经营户逐一入户完成数据采集。通过这次普查,既摸清了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了解了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产业形态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也掌握了全部法人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新兴产业发展情况,进一步查实了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产品产量、服务活动,全面准确反映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动能培育壮大、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的新进展。

三、科学开展普查工作

在方法运用上,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采取“地毯式”清查的方法,对辖区内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从事第二、三产业的个体经营户进行全面清查。全面清查后,对从事第二、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在其主要经营活动所在地进行全面普查登记,对建筑业法人单位在其注册地进行全面普查登记,对数量众多的个体经营户采用抽样调查方法在其主要经营活动所在地进行样本登记。普查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财务状况、能源生产与消费情况、生产能力、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固定资产投资、研发活动、信息化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等,填报不同普查表,切实增强了普查针对性和准确性。

在具体业务上,一是科学划分调查区域,精绘电子地图。按照不交叉、不重叠原则,通过普查区划分,明确普查区域界线,确保单位清查工作顺利开展和普查对象不重不漏。二是强化调查队伍建设,夯实统计基础。采用“考试+面试”的方式进行“两员”培训,增设过录表使僵硬指标口水化、平民化使普查人员更容易上手。三是加强数据审核改错,严格数据审核。抓重点、堵漏点,重点审核多产业法人单位、关系核算指标重名重码单位认真编制清查底册做到不重不漏。四是健全普查质量控制办法,提高数据质量。落实包片责任严格把控普查进度落实数据自查工作收集整理原始记录和完善统计台账提高数据质量

四、创新普查方式

为减轻调查对象负担,提高工作效率,这次普查积极应用市局反馈的“五证合一”改革成果,大力提高部门参与程度。在清查和普查阶段,积极利用行业主管部门行政记录和业务资料,利用市普查办收集、整理部门单位名录信息,通过比对、合并生成底册信息1万余条。全面提高普查数据采集信息化水平,扩大联网直报单位范围,全面使用手持移动终端(PAD)采集数据,广泛应用行业代码自动识别赋码技术,普查数据生产全过程实行电子化、网络化,大大提高了数据采集处理效率。

五、强化执法监督

各级普查机构和广大普查人员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严格履行独立普查、独立报告职责,依法保护普查对象资料。通过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加大普查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普查工作中造假作假责任追究到位。和乡镇(街道)普查机构主动公开普查工作过程,对外公布普查工作咨询电话,自觉接受媒体和社会监督。调查登记期间,县统计执法部门积极开展了普法宣传和执法检查。通过强有力的执法监督,维护了我县经济普查工作秩序。

六、确保数据质量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实行全过程数据质量控制。各级普查机构联合狠抓源头数据质量,开展数据审核评估,实时监控普查数据采集、上报,加强入户数据核实与业务指导,开展源头数据自查与抽查,坚持联动审核,及时消除差错,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可靠。为检验各乡镇(街道)普查工作成效和普查数据质量,经普办组织开展了全县经济普查数据质量检查工作,清查阶段抽取了4个乡镇(街道)8个普查小区进行自查,正式普查每个乡镇(街道)抽取2个样本普查小区进行数据核查,同时有2街道接受了级质量抽查。整个质量抽查结果表明,云阳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质量符合控制标准。

总体来看,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充分运用了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普查全过程公开透明,全面摸清了我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家底,能够真实反映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达到了预期目标。普查结果显示,2018年末,全县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10529个,与2013年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相比,增长132.3%;从业人员166783人,增长22.8%;产业活动单位12102个,增长106.0%;个体经营户62618个。




云阳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二号)

——单位基本情况


云阳县统计局

云阳县人民政府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525

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县单位的基本情况、从业人员、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公布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2018年末,全县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10529个,比2013年末(2013年是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增加5996个,增长132.3%;产业活动单位12102个,增加6226个,增长106.0%;个体经营户62618个(详见表2-1)。

2-1 单位数与个体经营户数


单位数(个)

比重(%

一、法人单位

10529

100.0

企业法人

8033

76.3

机关、事业法人

727

6.9

社会团体

269

2.6

其他法人

1500

14.2

二、产业活动单位

12102

100.0

第二产业

1716

14.2

第三产业

10386

85.8

三、个体经营户

62618

100.0

第二产业

4713

7.5

第三产业

57905

92.5

2018年末,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4405个,占41.8%制造1142个,占10.85%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1115个,占10.6%。在个体经营户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34949个,占55.8%;住宿和餐饮业11446个,占18.3%;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4173个,占6.7%(详见表2-2)。

2-2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


法人单位

个体经营户

数量()

比重(%)

数量()

比重(%)

合 计

10529

100

62618

100.0

采矿业

27

0.3

11

0.0

制造业

1142

10.8

2683

4.3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111

1.1

18

0.0

建筑业

355

3.4

2001

3.2

批发和零售业

4405

41.8

34949

55.8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57

1.5

3791

6.1

住宿和餐饮业

364

3.5

11446

18.3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06

1.0

338

0.5

金融业

22

0.2

房地产业

163

1.5

142

0.2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998

9.5

801

1.3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220

2.1

180

0.3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69

0.7

48

0.1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266

2.5

4173

6.7

教育

327

3.1

187

0.3

卫生和社会工作

229

2.2

510

0.8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320

3.0

1340

2.1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1115

10.6

注:表中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和兼营第二、三产业活动的农、林、牧、渔业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

2018年末,全县共有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企业法人单位8033个,比2013年末增加5185个,增长182.1%。其中,内资企业占99.9%,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1%,外商投资企业占0.0%。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的0.4%,私营企业占92.6%(详见表2-3)。

2-3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企业法人单位


单位数(个)

比重(%

合 计

8033

100.0

内资企业

8025

99.9

国有企业

28

0.3

集体企业

9

0.1

股份合作企业

2

0.02

联营企业

8

0.1

有限责任公司

436

5.4

股份有限公司

102

1.3

私营企业

7439

92.6

其他企业

1

0.0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6

0.1

外商投资企业

2

0.02

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166783人,比2013年末增加30967人,增长22.8%,其中女性从业人员60781人。第二产业的从业人员为77345人,增加288人,增长0.4%;第三产业的从业人员为89438人,增加30679人,增长52.2%。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144673人,其中女性从业人员63748人。

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建筑51135人,占30.7%批发和零售25895人,占15.5%制造24163人,占14.5%。在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73604人,占50.9%;住宿和餐饮业28204人,占19.5%;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10358人,占7.2%(详见表2-4)。

2-4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


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人)


其中:女性

合 计

166783

60781

采矿业

245

67

制造业

24163

11090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1802

652

建筑业

51135

10408

批发和零售业

25895

11471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5355

1022

住宿和餐饮业

3456

2188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524

187

金融业

954

449

房地产业

3602

1652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1013

3456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504

480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198

479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2795

1404

教育

13179

7480

卫生和社会工作

6224

3734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2220

1184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10626

3043




三、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

2018年末,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不含金融业)总计1038.4亿元。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占比为40.6%,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占比为59.4%。不含金融业的法人单位负债合计439.4亿元。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占比为41.1%,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占比为58.9%

2018年,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实现营业收入735.4亿元。其中,第二产业营业收入占比为55.5%,第三产业营业收入占比为44.5%(详见表2-5)。

2-5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


法人单位

资产总计

(亿元)

法人单位

负债合计

(亿元)

企业法人单位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1038.4

439.4

735.4

采矿业

0.4

0.04

1.4

制造业

92.0

32.5

187.3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84.6

29.4

12.5

建筑业

244.1

118.8

206.9

批发和零售业

58.7

14.4

204.1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21.1

11.6

15.1

住宿和餐饮业

9.6

1.7

14.6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0.5

0.1

5.8

房地产业

182.6

132.9

47.6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7.3

8.4

19.5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3.4

0.6

2.6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50.0

24.7

3.7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2.8

0.6

4.6

教育

53.8

6.7

3.3

卫生和社会工作

43.3

17.5

2.2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2.1

0.6

4.1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150.8

38.9

注:表中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单位数据。表中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按市经普办要求,金融业数据暂不发布。

注释:

[1]三次产业的划分:

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第三产业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以及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采矿业中的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中的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2]单位的划分:

法人单位是指有权拥有资产、承担负债,并独立从事社会经济活动(或与其他单位进行交易)的组织。法人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负债和其他民事责任;

2)独立拥有和使用(或受权使用)资产,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

3)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等会计报表。

法人单位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其他法人等。

产业活动单位是指位于一个地点,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的组织或组织的一部分。产业活动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

2)相对独立地组织生产活动或经营活动;

3)能提供收入或者支出等相关资料。

[3]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云阳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三号)

——第二产业基本情况


云阳县统计局

云阳县人民政府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525

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县工业和建筑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工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县共有工业企业法人单位1280个,比2013年末增长23.8 %;从业人员2.6万人,比2013年末下降32.5 %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1276个,占99.7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4个,占0.3%。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16个,占全部企业的1.3 %;集体企业3个,占0.2%;私营企业1203个,占94.3 %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6.7%,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3.3 %。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占全部企业的2%,集体企业占0.04 %,私营企业占80.1%(详见表3-1)。

3-1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从业人员

(个)

(人)

合 计

1280

26210

内资企业

1276

25336

国有企业

16

517

集体企业

3

10

联营企业

1

12

有限责任公司

44

3038

股份有限公司

6

747

私营企业

1203

20993

其他企业

3

19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4

874

外商投资企业

0

0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采矿业27个,制造业1142个,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11个,分别占2.1%89.2%8.7%。在工业行业大类中,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农副食品加工业金属制品业企业法人单位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13.5 %11.7 %10.3 %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采矿业占0.9 %,制造业占92.2%,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占6.9 %。在工业行业大类中,非金属矿物制品汽车制造业,农副食品加工业从业人员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11.3%10.5%8.5 %(详见表3-2)。




3-2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从业人员

(个)

(人)

合 计

1280

26210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14

43

非金属矿采选业

12

165

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1

37

农副食品加工业

150

2220

食品制造业

37

855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35

938

纺织业

54

747

纺织服装、服饰业

101

1552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36

740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41

647

家具制造业

61

930

造纸和纸制品业

6

145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20

354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71

1734

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

10

105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25

715

医药制造业

12

1394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27

799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173

2960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11

61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18

173

金属制品业

132

2091

通用设备制造业

11

110

专用设备制造业

10

119

汽车制造业

9

2751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6

725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27

394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34

639

仪器仪表制造业

1

2

其他制造业

12

89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3

32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9

142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88

1153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6

190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17

459




3-3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负债合计

营业收入

元)

元)

元)

合 计

1770025.7

619348.0

2012237.7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568.3

40.6

2947.0

非金属矿采选业

3376.0

333.6

9600.0

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78.5

30.0

1802.0

农副食品加工业

88080.0

21836.0

270269.0

食品制造业

21961.4

6838.3

68593.8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43480.4

13699.0

56733.4

纺织业

16097.0

6179.7

32984.9

纺织服装、服饰业

38189.7

20127.2

63528.3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11224.8

3176.7

42226.7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12170.5

3636.1

35388.4

家具制造业

21623.0

6126.7

50290.7

造纸和纸制品业

6958.4

1863.5

33897.7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12248.5

7230.0

23917.9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24792.1

10665.3

71459.1

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

1329.8

89.0

6248.0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63342.7

31318.2

43876.7

医药制造业

56127.0

24010.4

131537.6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87776.5

25102.8

122135.7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141609.3

46209.8

291315.6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599.5

27.8

1987.0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1676.5

105.7

6270.0

金属制品业

82648.6

32373.5

157240.4

通用设备制造业

1506.5

63.1

4809.0

专用设备制造业

9925.8

1088.1

5171.0

汽车制造业

129177.0

50030.4

236734.7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33315.6

11779.4

62875.2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4950.4

392.4

16335.2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7288.4

977.8

24495.5

仪器仪表制造业

9.8

10.0

56.0

其他制造业

734.6

225.0

2689.0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223.4

36.5

1827.0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1107.0

76.4

8079.0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429114.5

254747.2

71840.5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28171.9

15261.5

20274.3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388542.3

23641.3

32801.4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工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77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28.14 %。负债合计61.9 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01.2亿元(详见表3-3)。

(三)主要产品产量

主要工业产品产量详见表3-4

3-4 主要工业产品产量

产品名称

单位

产量

水泥

万吨

25.2

摩配件

万元

7914.7

饮料

万吨

13.6

发电量

千万时

55474

中成药

万吨

0.4

塑料制品

万吨

7.7

饲 料

万吨

1.5

鲜、冷藏肉

万吨

2.8

橡胶轮胎外胎

万条

53.6

二、建筑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县共有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355个,从业人员5.1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44.8%33.8%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355个,占100%。其中,国有企业占内资企业的0%,集体企业占0%,私营企业占87.9%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其中,国有企业占内资企业的0%,集体企业占0%,私营企业占64.8%(详见表3-5)。



3-5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355

51135

内资企业

355

51135

国有企业



集体企业



股份合作企业



联营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

40

17916

股份有限公司

3

73

私营企业

312

33146

其他内资企业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房屋建筑业占46.2%,土木工程建筑业占14.9%,建筑安装业占4.5%,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占34.4%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房屋建筑业占93.3%,土木工程建筑业占3.8%,建筑安装业占0.2%,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占2.7%(详见表3-6)。

3-6 按行业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355

51135

房屋建筑业

164

47703

土木工程建筑业

53

1942

建筑安装业

16

112

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

122

1378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44.1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444.3%。负债合计118.8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06.9亿元(详见表3-7)。

3-7 按行业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244.1

118.8

206.9

房屋建筑业

218.4

104.3

188.6

土木工程建筑业

23.5

14.1

10.4

建筑安装业

0.1


0.6

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

2.1

0.3

7.5

注释:

[1]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2]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云阳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四号)

——第三产业基本情况之一


云阳县统计局

云阳县人民政府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525

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县第三产业中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批发和零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县共有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4405个,从业人员25895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416.4%157.2%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批发业占43.3%,零售业占56.7%。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批发业占41.9%,零售业占58.1%(详见表4-1)。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93%,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02%,外商投资企业占0.05%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95%,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02%,外商投资企业占0.03%(详见表4-2)。

4-1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

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4405

25895

批发业

1907

10858

农、林、牧、渔产品批发

804

3542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684

4256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

23

88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8

44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157

1170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165

1228

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

33

309

贸易经纪与代理

1

5

其他批发业

32

216

零售业

2498

15037

综合零售

237

2789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1240

6022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104

551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61

240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139

1058

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和燃料及其他动力销售

124

1158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138

1073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

181

1044

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274

1102

4-2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

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4405

25895

内资企业

4402

25881

国有企业

5

123

集体企业

1

5

股份合作企业

0

0

联营企业

5

16

有限责任公司

138

2205

股份有限公司

23

455

私营企业

3545

19495

其他企业

685

3582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1

5

外商投资企业

2

9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58.72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21.5%。其中,批发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0.93亿元,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7.79亿元,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98.24%-15.09%。负债合计14.37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04.12亿元(详见表4-3)。

4-3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

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58.72

14.37

204.12

批发业

30.93

8.65

97.17

农、林、牧、渔产品批发

10.99

2.41

11.04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9.04

1.62

29.49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

0.11

0.00

0.39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0.08

0.00

0.18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3.53

1.64

9.07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6.28

2.67

43.92

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

0.48

0.10

1.30

贸易经纪与代理

0.00

0.00

0.02

其他批发业

0.42

0.20

1.76

零售业

27.79

5.71

106.95

综合零售

4.35

1.07

20.76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8.36

0.80

15.63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0.66

0.18

3.32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0.57

0.12

1.54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1.65

0.44

7.82

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和燃料及其他动力销售

5.80

1.49

24.11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1.84

0.61

13.45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

2.78

0.75

13.97

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1.80

0.25

6.34

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县共有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155个,从业人员5324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01.3%23.2%(详见表4-4)。

4-4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155

5324

铁路运输业

0

0

道路运输业

67

1619

水上运输业

29

2404

航空运输业

1

15

管道运输业

0

0

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

9

46

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27

476

邮政业

22

764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1.05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50.4%。负债合计11.56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5.05亿元(详见表4-5)。

4-5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

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21.05

11.56

15.05

铁路运输业

0.00

0.00

0.00

道路运输业

1.98

1.00

3.35

水上运输业

16.20

10.10

8.13

航空运输业

0.08

0.01

0.09

管道运输业

0.00

0.00

0.00

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

0.03

0.00

0.19

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0.99

0.16

0.95

邮政业

1.78

0.29

2.35

三、住宿和餐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县共有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364个,从业人员3456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37.9%33.38%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住宿业占25.3%,餐饮业占74.7%。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住宿业占27.1%,餐饮业占72.9%(详见表4-6)。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0%,外商投资企业占0.0%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0%,外商投资企业占0.0%(详见表4-7)。

4-6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

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364

3456

住宿业

92

935

旅游饭店

29

500

一般旅馆

57

376

民宿服务

0

0

露营地服务

0

0

其他住宿业

6

59

餐饮业

272

2521

正餐服务

218

2267

快餐服务

2

10

饮料及冷饮服务

5

22

餐饮配送及外卖送餐服务

1

1

其他餐饮业

46

221


4-7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

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364

3456

内资企业

364

3456

国有企业

0

0

集体企业

0

0

股份合作企业

0

0

联营企业

0

0

有限责任公司

19

383

股份有限公司

1

6

私营企业

341

3034

其他企业

3

33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0

0

外商投资企业

0

0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9.59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23.7%。其中,住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83亿元,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75亿元,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87.7%-21.7%。负债合计1.73亿元。全年实现年营业收入14.63亿元(详见表4-8)。

4-8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

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9.59

1.73

14.63

住宿业

4.83

1.10

6.23

旅游饭店

1.98

0.75

4.26

一般旅馆

2.43

0.34

1.84

民宿服务

0.00

0.00

0.00

露营地服务

0.00

0.00

0.00

其他住宿业

0.42

0.01

0.13

餐饮业

4.75

0.64

8.40

正餐服务

4.49

0.63

7.92

快餐服务

0.02

0.00

0.02

饮料及冷饮服务

0.02

0.00

0.05

餐饮配送及外卖送餐服务




其他餐饮业

0.21

0.01

0.41

四、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县共有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105个,从业人员524(详见表4-9)。

4-9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105

524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9

21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26

141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70

362

注:从业人员不包含三大运营商(移动、联通、电信)数据。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详见表4-10)。

4-10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

从业人员

()

合 计

105

524

内资企业

105

524

国有企业

6

17

集体企业

0

0

股份合作企业

0

0

有限责任公司

4

61

股份有限公司

0

0

私营企业

95

446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0

0

外商投资企业

0

0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8.45亿元,负债合计4.09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83亿元(详见表4-11)。

4-11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8.45

4.09

5.83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7.98

4.01

4.63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0.11

0.01

0.28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0.35

0.07

0.92

注:资产、负债不包含三大运营商(移动、联通、电信)数据。

五、金融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县共有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22(详见表4-12)。

4-12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


企业法人单位(个)

合 计

22

货币金融服务

13

资本市场服务

7

保险业

2

其他金融业

0

注: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汇总范围包括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监管的单位和监管范围之外从事金融行业的单位。



六、房地产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县共有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163个,比2013年末增长85.2%。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44个,物业管理企业72个,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43个,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25.7%176.9%72.0%

2018年末,全县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从业人员为3602人,比2013年末增长98.1%。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1588人,物业管理企业1431人,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571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47.0%185.1%195.9%(详见表4-14)。

4-13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163

3602

房地产开发经营

44

1588

物业管理

72

1431

房地产中介服务

43

571

房地产租赁经营

4

12

其他房地产业

0

0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全县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资产总计为182.6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448.7%。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178.8亿元,物业管理企业2.9亿元,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0.8亿元,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603.7%530.4%-89.0%。负债合计132.9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7.6亿元(详见表4-15)。

4-14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

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182.6

132.9

47.6

房地产开发经营

178.8

132.8

44.5

物业管理

2.9

0.1

1.7

房地产中介服务

0.8

0.02

1.3

房地产租赁经营

0.1

0

0.02

其他房地产业

0

0

0

七、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县共有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991个,从业人员10961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408.2%355.8%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租赁业占13.8%,商务服务业占86.2%。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租赁业占8.6%,商务服务业占91.4%(详见表4-16)。

4-15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

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991

10961

租赁业

137

945

商务服务业

854

10016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详见表4-17)。

4-16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

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从业人员()

合 计

991

10961

内资企业

991

10961

国有企业

2

1064

集体企业

7

89

股份合作企业

1

8

联营企业

0

0

有限责任公司

83

1117

股份有限公司

43

359

私营企业

817

8071

其他企业

38

253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0

0

外商投资企业

0

0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7.12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125.1%。其中,租赁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07亿元,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4.05亿元。负债合计8.36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9.46亿元(详见表4-18)。

4-17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

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27.12

8.36

19.46

租赁业

3.07

0.36

2.52

商务服务业

24.05

8.00

16.94


注释:

[1]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2]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云阳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五号)

——第三产业基本情况之二

云阳县统计局

云阳县人民政府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525

根据第四次全县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县第三产业中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县共有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法人单位220个,从业人员1504人。其中,企业法人单位148个,从业人员1166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3倍和80.2%(详见表5-1)。

5-1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

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148

1166

研究和试验发展

1

1

专业技术服务业

76

774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71

391

在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

在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详见表5-2)。

5-2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

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从业人员()

合 计

148

1166

内资企业

148

1166

国有企业

6

103

集体企业

1

0

股份合作企业

0

0

联营企业

0

0

有限责任公司

6

38

股份有限公司

0

0

私营企业

129

988

其他企业

6

37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0

0

外商投资企业

0

0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18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19.1%。负债合计0.23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56亿元(详见表5-3)。

5-3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

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2.18

0.23

2.56

研究和实验发展

0.00

0.00

0.00

专业技术服务业

1.68

0.17

1.86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0.49

0.07

0.69

二、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县共有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法人单位69个,从业人员1198人;其中,企业法人单位54个,从业人员1172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390.9%425.6%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9.98亿元,负债合计24.69亿元。其中,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47.88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1830.6%,负债合计24.59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69亿元。

三、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县共有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265个,从业人员2770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05.4%59.7%(详见表5-4)。

5-4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

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265

2770

居民服务业

164

1473

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

66

668

其他服务业

35

629


在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

在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详见表5-5)。

5-5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从业人员()

合 计

265

2770

内资企业

265

2770

国有企业

1

10

集体企业

0

0

股份合作企业

0

0

联营企业

0

0

有限责任公司

13

403

股份有限公司

1

14

私营企业

249

2318

其他企业

1

25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0

0

外商投资企业

0

0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54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23.9%。负债合计0.44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63亿元(详见表5-6)。

5-6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2.54

0.44

4.63

居民服务业

1.45

0.26

2.26

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

0.79

0.13

1.60

其他服务业

0.30

0.05

0.77

四、教育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县共有教育法人单位326个,从业人员13179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30.9%8.4%。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230个,从业人员11221人,分别比2013年末减少0.4%4.7%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教育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26亿元,比2013年增长3.9倍。负债合计1.99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34亿元。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50.55亿元,比2013年增长100.3%。本年支出(费用)合计24.35亿元。

五、卫生和社会工作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县共有卫生和社会工作法人单位225个,从业人员6198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52.0%40.7%。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144个,比2013年末增长0.7%,从业人员5215人,增长21.4%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卫生和社会工作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64亿元,比2013年增长9.7倍。负债合计5.61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23亿元。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39.66亿元,比2013年增长290.0%。本年支出(费用)合计16.96亿元。

六、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县共有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法人单位320个,从业人员2220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5倍和173.1%。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44个,比2013年末减少20.0%,从业人员225人,下降28.6%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22亿元,比2013年增长3.6倍。负债合计3.16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05亿元。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8.85亿元,比2013年增长1049.4%。本年支出(费用)合计0.53亿元。

七、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2018年末,全县共有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法人单位1115个,比2013年末增长0.0%,从业人员10626人,下降31.6%。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的本年支出(费用)合计58.00亿元。

注释:

[1]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2]本公报中的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不包括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3]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云阳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六号)

——部分新兴产业基本情况


云阳县统计局

云阳县人民政府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525

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部分新兴产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

2018年末,云阳县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11个,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的12.1%。其中,新材料产业2个,占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18.2%;生物产业6个,占54.5%新能源汽车2个,占18.2%;新能源产业1个,占9.1%

二、高技术制造业

2018年末,云阳县共有规模以上高技术产业(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6占规模以上制造业的比重为6.6%

2018年,规模以上高技术产业(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R&D(全称研究与试验发展,以下简称R&D)经费支出0.6亿占规模以上制造业的比重为50%

2018年,规模以上高技术产业(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专利申请量9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3发明专利申请所占比重为33.3%,比规模以上制造业平均水平16.7个百分点。

三、工业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活动

2018年,开展R&D活动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10个,比2013年增长400%,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的11.0%

2018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R&D人员折合全时当量117人年,比2013年增长303.4%

2018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R&D经费支出1.2亿元,比2013年增长3389.8%R&D经费与营业收入之比为0.84%。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分行业R&D经费支出及R&D经费与营业收入之比详见表6-1

2018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专利申请量14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7件,分别比2013年增长250%75%;发明专利申请所占比重为50%,比2013下降50个百分点。

6-1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

单位R&D经费支出及R&D经费与营业收入之比

R&D经费支出

(亿元)

R&D经费与营业收入之比(%

合 计

11795.5

0.88

制造业

11795.5

0.88

农副食品加工业

185.4

0.09

造纸和纸制品业

957.4

3.08

医药制造业

6421.1

5.14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1580.2

1.44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1049.6

0.59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1601.8

2.61


四、文化及相关产业

2018年末,全县有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834从业人员7180人,资产总计54.76亿元

2018年末,全县有经营性文化产业法人单位749个,从业人员6859人,资产总计45.87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6.51亿元。

2018年末,全县有公益性文化事业(含社团)法人单位85从业人员321人,资产总计8.88亿元全年支出(费用)6061万元

注释:

[1]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2]战略性新兴产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的精神和国家统计局制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标准确定。战略性新兴产业是以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为基础,对经济社会全局和长远发展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知识技术密集、物质资源消耗少、成长潜力大、综合效益好的产业,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新材料产业、生物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新能源产业、节能环保产业、数字创意产业、相关服务业等9大领域。

[3]规模以上工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4]技术制造业:按照《高技术产业(制造业)分类(2017)》,高技术制造业是指国民经济行业中R&D投入强度相对高的制造业行业,包括:医药制造,航空、航天器及设备制造,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计算机及办公设备制造,医疗仪器设备及仪器仪表制造,信息化学品制造等6大类。

[5]研究与试验发展:是指为增加知识存量(也包括有关人类、文化和社会的知识)以及设计已有知识的新应用而进行的创造性、系统性工作,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三种类型。

[6]文化及相关产业:根据《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文化及相关产业是指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产品和文化相关产品的生产活动的集合。范围包括:一是以文化为核心内容,为直接满足人们的精神需要而进行的创作、制造、传播、展示等文化产品(包括货物和服务)的生产活动。具体包括新闻信息服务、内容创作生产、创意设计服务、文化传播渠道、文化投资运营和文化娱乐休闲服务等活动;二是为实现文化产品的生产活动所需的文化辅助生产和中介服务、文化装备生产和文化消费终端生产(包括制造和销售)等活动。

[7]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云阳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七号)

——分区域单位和从业人员情况


云阳县统计局

云阳县人民政府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525

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县分区域的单位和从业人员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2018年末,一类乡镇(街道)拥有法人单位7538个,占比71.9%,比2013年末下降6个百分点;二类乡镇拥有法人单位1602个,占比15.3%,提高了4.2个百分点;三类乡镇拥有法人单位1349个,占比12.9%,提高了1.9个百分点。一类乡镇(街道)拥有产业活动单位8825个,占比73.2%;二类乡镇拥有产业活动单位1789个,占比14.8%;三类乡镇拥有产业活动单位1444个,占比12.0%

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地区是:双江街道办事处2236个,占比21.3%;青龙街道办事处1252个,占比11.9%;南溪镇494个,占比4.7%

按地区分组的单位情况详见表7-1

7-1 按地区分组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


法人单位

产业活动单位

数量()

比重(%)

数量()

比重(%)

合 计

10529

100.0

12102

100.0

一类乡镇(街道)

7538

71.9

8825

73.2

青龙街道办事处

1252

11.9

1610

13.4

双江街道办事处

2236

21.3

2607

21.6

盘龙街道办事处

375

3.6

444

3.7

人和街道办事处

477

4.5

535

4.4

江口镇

390

3.7

466

3.9

南溪镇

494

4.7

536

4.4

凤鸣镇

314

3.0

378

3.1

高阳镇

288

2.7

324

2.7

平安镇

345

3.3

377

3.1

红狮镇

226

2.2

253

2.1

故陵镇

155

1.5

190

1.6

龙角镇

272

2.6

293

2.4

沙市镇

109

1.0

130

1.1

栖霞镇

189

1.8

216

1.8

黄石镇

106

1.0

119

1.0

清水土家族自治乡

195

1.9

223

1.8

水口镇

115

1.1

124

1.0

二类乡镇

1602

15.3

1789

14.8

巴阳镇

121

1.2

146

1.2

渠马镇

125

1.2

135

1.1

双土镇

180

1.7

198

1.6

路阳镇

118

1.1

139

1.2

鱼泉镇

100

1.0

113

0.9

宝坪镇

103

1.0

138

1.1

农坝镇

276

2.6

284

2.4

桑坪镇

91

0.9

96

0.8

云阳镇

94

0.9

111

0.9

云安镇

147

1.4

161

1.3

双龙镇

247

2.4

268

2.2

三类乡镇

1349

12.9

1444

12.0

蔈草镇

193

1.8

201

1.7

泥溪镇

125

1.2

138

1.1

养鹿镇

113

1.1

123

1.0

后叶镇

70

0.7

74

0.6

龙洞镇

112

1.1

120

1.0

堰坪镇

72

0.7

75

0.6

大阳镇

88

0.8

92

0.8

耀灵镇

54

0.5

64

0.5

洞鹿乡

75

0.7

78

0.6

上坝乡

79

0.8

81

0.7

新津乡

50

0.5

61

0.5

普安乡

145

1.4

153

1.3

石门乡

111

1.1

113

0.9

外郎乡

62

0.6

71

0.6

二、从业人员

2018年末,一类乡镇(街道)法人单位从业人员140231人,占比86.5%,比2013年末下降1.9个百分点;二类乡镇13069万人,占比8.1%,提高了1.5个百分点;三类乡镇8906人,占比5.5%,提高了0.5个百分点。

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地区是:青龙街道办事处52422人,占比32.3%;双江街道办事处42713人,占比26.3%;人和街道办事处9714人,占比6.0%

按地区分组的法人单位从业人员情况详见表7-2



7-2 按地区分组的法人单位从业人员


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人)


其中:女性

合 计

166783

60781

一类乡镇(街道)

140231

51278

青龙街道办事处

52422

17299

双江街道办事处

42713

14229

盘龙街道办事处

5193

2092

人和街道办事处

9714

4602

江口镇

4276

1755

南溪镇

5436

2542

凤鸣镇

3375

1545

高阳镇

2166

982

平安镇

3389

1362

红狮镇

1960

904

故陵镇

1122

527

龙角镇

2209

865

沙市镇

817

353

栖霞镇

1513

633

黄石镇

828

298

清水土家族自治乡

1157

476

水口镇

1941

814

二类乡镇

13069

5217

巴阳镇

851

368

渠马镇

1166

474

双土镇

1880

754

路阳镇

1346

545

鱼泉镇

889

387

宝坪镇

1059

456

农坝镇

1593

606

桑坪镇

688

301

云阳镇

695

212

云安镇

930

313

双龙镇

1972

801

三类乡镇

8906

2983

蔈草镇

982

382

泥溪镇

775

199

养鹿镇

1099

348

后叶镇

847

173

龙洞镇

876

279

堰坪镇

410

158

大阳镇

604

256

耀灵镇

406

138

洞鹿乡

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