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栖霞镇文化服务中心
2023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负责文化、宣传、广播电视、体育、科技培训等方面服务工作;负责宣传文化体育阵地建设;负责组织开展文化娱乐和体育健身活动;负责辖区内文艺社团交流活动;负责民族民间非物质文化遗产搜集、整理、保护工作;负责辖区旅游资源普查、规划、整合、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负责辖区内广播电视、电台节目的有关服务工作。
(二)单位构成。
栖霞镇文化服务中心,为栖霞镇人民政府管理的事业单位。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履职情况,核定栖霞镇文化服务中心事业编制2名,其中领导职数1名。
二、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50.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0.17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较去年增加2.82万元,主要是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经费拨款增加2.0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经费拨款增加0.41万元,卫生健康经费拨款增加0.17万元,住房保障经费拨款增加0.2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50.17万元,其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7.7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7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46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2.82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2.82万元。
三、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0.1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17万元,比2022年增加2.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17万元,比2022年增加2.82万元,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调标导致人员经费的增加,主要用于文化服务中心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
该单位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该单位2023年无“三公”经费预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无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无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无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田梦俐 联系方式:023-55566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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