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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24


云阳县栖霞镇政府机关

2023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宣传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抓好本行政区域内党的建设,选拔和培养基层干部,抓好基层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团结全镇党员干部和群众,全面完成党和国家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3.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武装、司法、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加强公共设施建设和管理,发展各项服务事业。
    4.为农民提供有效的科技、教育、文化、信息、卫生、体育、医疗、人才开发、劳动就业、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服务。

(二)单位构成

设置内设机构10个。分别为: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人民代表大会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挂统计办公室、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牌子)、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挂卫生健康办公室牌子)、平安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设置事业站所5个。即: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二、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2367.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054.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313.33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353.09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经费拨款增加305.09万元,国防支出经费拨款增加2万元,公共安全支出经费拨款增加2.5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经费拨款增加75.6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经费拨款增加18.9万元节能环保支出经费拨款增加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经费拨款增加39.33万元农林水支出经费拨款减少242.45万元,交通运输支出经费拨款增加114.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经费拨款增加19.62万元,其他支出15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2367.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73.86万元,国防支出2万元,公共安全支出2.55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2.2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5.2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万元,农林水支出475.34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14.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9.7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9.33万元其他支出15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353.09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199.48万元,项目支出增153.61万元。

三、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54.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54.4万元,比2022年增加639.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32.26万元,比2022年增加199.48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社会保险缴费的增加,主要用于保障政府机关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335.48万元,比2022年增加153.61万元,主要原因是农村综合改革、水利抗旱、生产发展方面等支出增加,主要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重点工作。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13.3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13.33万元,比2022年减少286.67万元,主要原因是三峡水库库区基金支出减少,主要用于解决移民遗留问题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9万元,2022持平。其中: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378.55万元,比上年增加136.53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年机关运行经费中包含财政上年结转结余本年安排单位继续使用的资金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34.15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2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1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田梦俐   联系方式:023-55566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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