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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阳县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

云阳县财政局

一、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2是云阳极不寻常、极不平凡的一年。一年来,国内外环境复杂性不确定性加剧,超预期因素叠加影响,经济下行压力明显加大,面对复杂严峻的财政收支形势,全县上下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按照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和县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次、第六次会议批准的预算调整方案执行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落实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全县经济持续稳定恢复,财政收入基本平稳,各项重点支出得到有力保障,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执行情况。2022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完成181430万元,为预算的100.8%同比增长0.3%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增长4.5%其中:税收收入完成90390万元,为预算的85.3%,同比下降19.4%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下降12.2%;非税收入完成91040万元,为预算的123%,同比增长32.6%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完成181430万元,加上一般公共预算上级补助收入649228万元、债务转贷收入32000万元、调入资金105707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99万元以及上年结转结余51263万元后,2022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1020727万元。

2.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情况。2022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828511万元,同比增长11.3%,加上债务还本支出20386万元上解支出34727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605万元以及结转下年支出131498万元后,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1020727万元。

3.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102072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1020727万元。收入减去支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执行情况。2022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本级收入完成147773万元,为预算的100%,同比增长6%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收入完成147773万元,加上债务转贷收入6079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18377万元以及上年结转结余94860万元后,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968910万元。

2.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执行情况。2022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支出807782万元,同比增长137%,加上债务还本支出7900万元、上解支出6548万元、调出资金90000万元以及结转下年支出56680万元后,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968910万元。

3.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96891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968910万元。收入减去支出,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1.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执行情况。2022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本级收入完成10001万元,为预算的100%,同比增长96.3%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本级收入完成10001万元,加上上年结转结余106万元,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10107万元。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执行情况。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计10107万元。

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情况。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1010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计10107万元。收入预计减去支出预计,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社会保险基金由市级统筹管理,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由市级统一编制,县级不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算。2022年,我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681415万元,同比增长7.3%。社会保险基金总支出675170万元,同比增长3.3%。社会保险基金年末滚存结余87573万元。

(五)2022年政府债务举借偿还情况

1. 2021年底政府债务余额情况。2021年底,全县政府债务余额为118.29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34.22亿元,专项债务余额84.07亿元。

2. 2022年地方政府债务新增情况。2022年全县地方政府债务增加63.99亿元,其中:新增政府债券资金61.2亿元、再融资债券2.79亿元新增政府一般债券1.2亿元,结合2022年重点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需求,重点投向义务教育、生态环保、其他社会事业等领域,主要用于云阳县第四初级中学(云阳县北城小学)建设项目、巫云开高速公路云阳段路域环境整治5个项目;新增政府专项债券60亿元,重点投向生态保护、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教育、医疗卫生、农林水利、养老、文化旅游等领域主要用于云阳县水口五六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万开云科技创新经济走廊41个重点项目。

3. 2022年地方政府债务偿还情况。2022年,我县偿还地方政府债务2.83亿元,其中:再融资债券置换2.79亿元,县级财力偿还国际金融组织贷款0.04亿元。

4. 2022年底政府债务限额及余额情况。市财政局核定我县2022年政府债务余额限额179.6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35.5亿元、专项债务限额144.1亿元。2022年底,全县政府债务余额为179.49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35.42亿元(含因外债汇率变动,调增债务余额0.04亿元)、专项债务余额144.07亿元。一般债务余额和专项债务余额全部在市级核定的限额内,政府债务风险可控。

由于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在市级审核县财政决算前召开,市级审核后批复我县财政决算情况,将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2022财政工作开展情况及预算执行特点

(一)发挥财政职能,全力稳住经济大盘

不折不扣落实“组合式”减税降费政策,全年为纳税人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资金2.14亿元,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政策,共减缓税费3.23亿元。落实保就业稳岗政策,全年下达就业专项资金、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1.3亿元,拨付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0.08亿元。落实国有资产租金减免政策,为承租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0.12亿元。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累计授予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43亿元。落实助企融资政策,兑现担保实体经济保费补贴0.07亿元,帮助24家企业申请转贷应急周转金0.4亿元,支持12家企业申请、续贷知识价值信用贷款0.51亿元。支持工业高质量发展,安排工业信息化、招商引资、“千亿工业”等财税优惠扶持资金0.74亿元。着力扩大内需,统筹资金0.15亿元,支持打造“天生云阳”品牌及“畅享金秋、乐购云阳”等消费季系列活动,启动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支持推动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

(二)坚持人民至上,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

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全年投入资金26.8亿元用于教育事业,确保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加快推进梨园校区、云阳数智职业技术学校、县初四中等新校建设,加大普惠性幼儿园建设力度。全面落实学生资助政策、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等民生政策,持续推动义务教育双减政策落地,巩固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继续推动普通高中和职业教育发展,普通高中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财政补助标准提高1300/,加快改善办学条件。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投入资金15.51亿元,落实就业再就业策,大力提升民政、优抚、残疾对象保障水平,支持城乡养老、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提高到不低于130元,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717元、581元,特困人员补助标准提高到932确保劳有所得困有所助老有所养大力发展公共卫生,投入资金8.19亿元用于卫生事业,巩固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进一步充实和完善各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措施,强化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全面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奖扶保障等政策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住院护理保险制度切实做到病有所医调整城乡居民医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在原标准基础上分别增加30元、5元。持续加强住房保障安排资金5.93亿元,实施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周边环境整治,确保住有所居加快促进文体发展,统筹资金0.82亿元,用于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低收费开放、国家文物保护、戏曲进乡村、支持壮大大旅游产业等。

(三)聚焦重点领域有力保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

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坚持适度超前,积极争取新增政府专项债券资金60亿元,同比增长114%围绕“六个显著提升”具体目标,重点投向市政、产业园区、文化旅游、城乡社区等领域41个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争取财政专项转移支付28.26亿元,重点支持交通、水利、环保等领域,全力加快基础设施补短板。全力支持抗灾战疫,统筹资金1.37亿元,用于疫情防控、水利设施修复等,坚决打赢打好抗旱救灾和疫情防控攻坚战、胜利战。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筹集衔接资金4.77亿元,统筹涉农整合资金6.18亿元,支持农(牧)业特色产业发展及农村道路、饮水、人居环境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确保过渡期内政策和资金规模总体稳定。全力保障粮食生产,安排资金1.74亿元,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地力保护等,确保粮食生产稳定。支持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安排资金1.37亿元,重点支持水源工程、农村饮水安全等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有力保障农村饮水和农业生产水资源需要。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深化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统筹资金13.58亿元,落实“大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支持实施五大环保行动,加强三峡库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

(四)加强风险防控,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

严控政府债务风险,开展隐性债务风险常态化监控,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加强多方核查,抓牢抓实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化解,坚决杜绝虚假化债、数字化债。切实履行偿债责任,安排债务还本付息资金7.8亿元,全面兜牢政府债务底线。继续落实减债奖补政策,督促乡镇积极稳妥化解存量债务,切实加强乡镇债务风险管控。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坚持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全年安排“三保”支出预算63.42亿元,其中工资35.45亿元,运转2.92亿元,基本民生25.05亿元,包括基本工资调标等人员增支政策困难群众救助等民生提标政策均足额安排、兑付到位。进一步严肃财纪律,聚焦财经运行过程中的难点、痛点扎实推进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围绕会计信息质量、专项资金使用等重点领域,对17个预算单位、21家代理记账公司、4家会议定点场所开展财政监督检查。组织开展领导干部预算绩效、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业务等培训,全面提升财政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能力。

(五)深化财税改革,不断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深入推进县乡财政体制改革,进一步规范乡镇财政收入秩序,加快推进交通、污水处理领域县乡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严格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压减行政事业单位一般性支出预算0.6亿元,三公经费预算同比下降17%,有效促进单位运行成本下降。深入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预算编制、预算执行、会计核算等全面上线运行,实施预算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预算与执行“两张皮”得到有效遏制全面实施预算公开评审,健全年中常态化评审机制,优化公开评审方式,全年完成692县级支出项目评审论证,评审资金13.87亿元,审减资金1.7亿元,进一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目标管理、事前评估、运行监控、评价和结果应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实现绩效评价提质扩围,全面完成2021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自评,27个部门整体支出试编单位完成部门整体支出自评完成4819个项目60.82亿元项目资金自评。扩大重点绩效评价范围,对债券、涉农等领域的10个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财政资金5.78亿元。严格财政投资评审,全年完成各类评审项目459个,送审金额161.47亿元,审核金额154.28亿元,审减金额7.19亿元,综合审减率4.45%,为政府和财政资金的合理安排提供了科学的依据。强化政府采购预算控制,牢固树立“先有预算后有采购”理念,全年申报采购计划金额2.31亿元,实际采购合同金额1.69亿元,节约资金0.62亿元,节约率26.8%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建立资产、预算、财务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分类清理盘活国有资产,有效促进国有资本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

总的来看,2022年预算收支执行情况良好,财政收入保持稳定,重点支出有力保障,改革管理提质增效,全县财政运行总体平稳。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清醒看到,当前财政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财政收入结构不优,“三保”、债务付息等刚性支出增长较快,财政平衡压力逐年加大。同时一些部门预算执行不规范,改变资金用途,扩大开支范围,预算的法定意识不够牢固一些部门预算绩效观念不强,“重投入、轻绩效”,绩效自评不够客观。面对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高度重视、努力解决

三、2023财政预算草案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云阳的起步之年,做好财政工作意义重大。2023年财政预算安排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六届二次全会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要求,细化落实县委十五届四次全会和县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安排,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持续提振信心,持续扩大消费,持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稳进增效、除险清患、改革求变、惠民有感“四个工作导向”,突出抓好改革突破、服务提质、有效投资、风险防控、惠民有感“五个争先”,提能升级、实干争先,确保社会主义现代化新云阳建设开好局、起好步。按照“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的要求,继续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优化支出结构,深化财税体制改革,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提高支出精度,优先保障“三保”,做好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县委、县政府重大工作任务的财力保障。

    综合研判当前形势,我国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不会改变,我县高质量发展势头良好,全县经济有条件实现平稳健康发展。财政收入方面,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综合考虑大规模退税已经结束,积极的财政政策效应逐步显现,税收收入将逐步企稳回升。同时,新的经济下行压力、市场信心尚处恢复期等因素,也增加了我县财政收入增长的不确定性。财政支出方面,“三保”、政府债务还本付息等刚性支出增长明显,另外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推动高质量发展,仍需要财政加大投入。总体来看,2023年财政收支平衡压力进一步加剧。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草案

1.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预计190000万元,同比增长4.7%,其中:税收收入预计115000万元,同比增长27.2%;非税收入预计75000万元,同比下降17.6%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预计190000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458138万元、调入资金10560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131498万元、债务转贷收入7000万元以及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605万元后,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897841万元。

2.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预计856680万元,加上债务还本支出7386万元上解支出3377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897841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安排重点: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444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党政机关、人大、政协、群团组织运转及履职。

——公共安全支出2060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公安、司法等单位依法履职。

——教育支出211779万元。主要用于: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支持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落实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高中办学条件改善、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等项目;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和生活补助等资助政策;支持教师综合素质提升和职业能力培养等。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9024万元。主要用于:推进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免费开放重点文物保护农村文化建设;开展群众文化体育活动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9896万元。主要用于: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促进就业创业落实优抚对象补助;落实城乡困难群众救助政策;准备期职业年金清缴等。

——卫生健康支出68464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落实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政策,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奖扶等。

——节能环保支出23498万元。主要用于:落实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方针,加强环境监测与服务,实施林业草原生态保护等。

——城乡社区支出33112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城市提升行动计划加大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加快小城镇建设等。

——农林水支出141974万元。主要用于:加大乡村振兴投入;深化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完善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支持农业生产;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等。

——交通运输支出25743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四好农村路、国省干线公路建设,完善农村公路微循环等。

——住房保障支出61066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廉租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推进老旧小区、农村危旧房改造等。

——债务付息支出12166万元。主要用于:偿还一般债券利息;偿还向国际金融组织和联合国各基金组织借款的利息

——预备费9100万元。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处置等突发事件处理支出以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草案

2023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收入预计175700万元,同比增长18.9%,加上上级补助收入61966万元、上年结转结余56680万元以及债务转贷收入17000万元后,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311346万元。

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支出197346万元,加上上解支出7000万元、调出资金90000万元以及债务还本支出17000万元后,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计311346万元。

政府性基金本级支出安排重点: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37951万元。主要用于:征地拆迁补偿支出;土地开发整治;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污水处理等。

——农林水事务支出104316万元。主要用于:支持三峡库区发展;移民迁建城镇基础设施完善;植被恢复与生态走廊建设等。

——债务付息支出48490万元。用于偿还专项债券利息。

)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草案

2023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10000万元。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0000万元。

上述支出中,涉及预算草案批准前必须安排的人员、基本运转等支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已作相应安排。

四、2023年财政工作重点

    (一)加强政策协调配合,推动经济运行持续向好

继续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突出做好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进一步优化各类政策的着力点,统筹运用减税降费、政府性融资担保、援企稳岗等政策,精准有效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着力发挥投资关键作用,加大项目储备力度谋划好符合上级支持方向的项目,积极争取新增专项债券额度及上级专项转移支付。保持适度财政支出强度做好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强化资金保障,推动资金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多措并举促进消费回升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支持“天生云阳·金秋节”等区域消费活动积极促进消费回暖、增长

(二)深入挖掘增收潜力,夯实财政高质量发展基础

兼顾当前和长远,坚持产业兴城,支持以工业为引领,推动服务、旅游、科技等领域融合发展着力长远财源培植,进一步优化财政收入结构加强财政收入组织强化信息共享,突出抓好房地产、建筑、制造等支柱行业税收管理,确保“应收尽收、依法征收”。加大转移支付争取力度,把握上级专项资金投向重点,切实做好项目储备、项目申报、项目跟踪。加强政府“三资”统筹,清理归集盘活低效、闲置资源资产,探索国有资源、资产、资金良性循环运营体系,加大沉淀、闲置财政资金盘活力度。

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增强重大战略和民生保障能力

    坚决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始终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强化“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坚决取消低效、无效的支出,腾挪财政资源,重点保障刚性支出、急需支出。牢固树立“三保”底线思维,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地位,开源节流并重,将“三保”作为年度预算安排的重点足额编列,全面落实好“三保”保障责任。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强资金统筹整合,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支持乡村建设行动,促进农业高质高效、农民富裕富足。支持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加强医疗资源建设,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健全民生支出政策管理体系,突出保基本兜底线,集中财力补短板、强弱项,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

    加快建立现代财税体制,助推财政管理提质增效。

    持续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围绕全面推进一心两级三片区域协调发展,积极稳妥分步推进乡镇(街道)财政体制调整,推动多领域县乡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加快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发展均衡的县乡财政体制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改革,深入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加强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完善财政预算管理制度体系推动细分领域、细分行业支出标准建立构建规范高效的财政预算管理体系。深化预算绩效改革,聚焦行政决策、事前评估、绩效监控质量等关键环节,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结果应用,加快构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加强重大项目财政监督前置管理,实施重大项目全过程跟踪评审全过程投资质量控制

)牢固树立预算法治意识,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

    坚持依法理财,强化财政监督贯通协调,形成监管合力,切实提高监督效能。管好用好各项财政资金,坚决防止截留挪用、骗取套取、贪污侵占等违法违规行为。抓紧抓实审计问题整改,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使用。强化预算执行,严控无预算超预算安排支出等行为规范津贴补贴发放,加强暂付性款项管理。规范预算调整调剂,进一步完善预算调剂程序,重点加强“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科目调剂,严控随意扩大预算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改变支出用途。主动接受预算审查监督全面落实人大决议,积极向人大报告财政预算和财税政策落实情况,按规定及时报告债务管理情况配合做好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强化对全口径预算和预算执行全过程监督。

有效防范重点领域风险,促进财政可持续发展。

持续强化政府债务管控,加强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健全隐性债务动态监测机制,积极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存量,守牢政府债务底线。坚持量入为出,以收定支,收支安排积极稳妥、留有余地,切实增强财政应对风险能力。完善库款保障机制,强化财政收支预期管理,推动库款保障更加精准、可控,加大财政借款回收力度确保资金不断链探索财政、国资、国企联动融合发展的路径,完善工作协同机制。组建国有资源资产投放工具,支持国有企业加快推进“四盘”,进一步增强企业投融资能力,有效防范县属国有企业债务风险。

2023年全县财政改革发展任务重大,我们将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主动接受县人大的监督,认真听取县政协的意见建议,提能升级、实干争先,扎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社会主义现代化新云阳建设开好局、起好步

附注:

1.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纳入预算管理的各项税收及一般性非税收入等。包括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等税收以及专项收入、罚没收入、行政性收费收入、国有资产(资本)有偿使用收入及其它收入等一般性非税收入。

2. 政府性基金收入:指按规定收取,由财政管理并具有指定用途的政府性基金收入。按照财政部《关于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预〔2014368号)规定,从201511日起,将政府性基金中用于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以及主要用于人员和机构运转等项目收支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具体包括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从土地出让收益计提的农田水利建设和教育资金、转让政府还贷道路收费权收入、育林基金、森林植被恢复费、水利建设基金、船舶港务费、长江口航道维护收入等11项基金。

3. 调整预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要求,经人大批准的预算,执行中发生收支增减变化,由政府编制预算调整方案并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在执行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进行预算调整:(一)需要增加或者减少预算总支出的;(二)需要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三)需要调减预算安排的重点支出数额的;(四)需要增加举借债务数额的。在预算执行中,地方各级政府因上级政府增加不需要本级政府提供配套资金的专项转移支付而引起的预算支出变化,不属于预算调整。

4. 财政民生投入:围绕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相应统计的教育、就业、医疗、社会保障、住房保障和生态环保、公共安全等与老百姓直接相关财政支出。近年来,我县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各项重大决策,逐步形成了全县一般公共预算70%以上用于民生的财政民生投入机制。

5. 税收返还:指增值税、消费税两税返还和所得税基数返还,分别是1994年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和2002年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时,为保护地方既得利益,对原属于地方的收入划为中央固定收入或共享收入后,对地方给予的补偿。

6. 一般财力性转移支付:指政府间转移支付的重要组成部分,转移支付资金接受者可以自主安排资金用途,目的是弥补财政实力薄弱地区的财力缺口,均衡地区间财力差距,实现地区间公共服务能力的均等化。

7. 定向性或专项转移支付:指上级政府为实现特定的宏观政策目标,以及对委托下级政府代理的一些事务进行补偿而设立的专项补助资金。资金接受者需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

8. 上解支出:指按财政体制规定由下级财政解交给上级财政的款项。不包括按分税制财政体制规定由中央和市级财政分享的收入。

9. 增收和超收:增收指预算执行结果比上年完成实际增加的财政收入。超收指预算执行结果超过年初预算安排的财政收入。

10. 结转:指有专项用途、需继续安排使用的资金。

11. 土地出让收入:指地方政府依法以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等出让方式配置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土地价款,包括受让人支付的征地和拆迁补偿费用、土地前期开发费用和土地出让收益等。

12.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国库单一账户制度,包括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收入收缴管理制度,即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设置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所有的财政性资金均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收缴、支付和管理的制度。财政收入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缴入国库;财政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以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的方式,将资金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未支用的资金均保留在国库单一账户,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进行管理运作,为实施宏观调控政策提供可选择的手段。

13. 部门预算:指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级上报,经各级政府财政部门汇总审核后提交立法机关依法批准的涵盖部门各项收支的综合财政计划。主要包括部门收入、部门支出。部门支出分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等内容。

14. 绩效评价: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15.三公经费:指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产生的消费。

16.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相关规定设立,用于弥补以后年度预算资金的不足。一般公共预算执行中如出现超收,用于化解政府债务或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如出现短收,通过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或其他预算资金、削减支出实现平衡。对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作为结余资金管理,其中一般公共预算的结余资金,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17. 政府债务:即政府性债务中的一类债务,仅指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不含地方政府提供直接或间接担保,负有连带偿债责任的债务以及地方政府未提供担保,在法律上对该类债务不承担偿债责任,但可能需要承担救助责任的债务。

18.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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