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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阳县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一、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也是县城移民搬迁20周年。一年来,全县上下在市委、市政府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学好用好“两山论”、走深走实“两化路”,全力保障“三大攻坚战”“八项行动计划”“五个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扎实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工作,较好地服务了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2019年,财政预算严格按照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和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8次、第20次会议批准的预算调整方案执行,2019年全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执行情况。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批准云阳县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预算为173300万元,同比增长8.2%,其中,税收收入110740万元,同比增长10%。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出台的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根据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8次、第20次会议审议批准的预算调整方案,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预算调整为159270万元,其中,税收收入103710万元,非税收入55560万元。2019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完成16027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6%,同口径增长7.3%(自然增长0.03%),同口径因素为城市建设配套费转列至政府性基金预算反映,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03719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同比增长3%;非税收入完成56551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1.8%,同口径增长16%(自然增长-5%)。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64.7%,比2018年提高了1.9个百分点,收入质量进一步提升。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完成160270万元,加上一般公共预算上级补助收入569206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17000万元、调入资金13039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040万元以及上年结转5591万元后,2019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887497万元。

    2.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情况。2019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842743万元,同比增长0.3%。加上上解支出39625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00万元、结转下年支出4129万元后,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887497万元。

    3. 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超收情况。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完成160270万元,实现超收1000万元,其中,税收收入超收9万元,非税收入超收991万元,超收收入1000万元按《预算法》的规定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4.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88749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887497万元。收入总计减去支出总计,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执行情况。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批准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收入为133300万元。2019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本级收入完成134561万元,为预算的100.9%,同口径增长1.7%(自然增长10.7%)。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收入完成134561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00356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118000万元以及上年结余1314万元后,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354231万元。

    2.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执行情况。2019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支出229947万元,同比增长36.1%,加上上解支出3217万元、调出资金120000万元以及结转下年支出1067万元后,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354231万元。

    3. 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情况。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35423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354231万元。收入总计减去支出总计,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执行情况

    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批准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本级收入为1400万元,2019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完成1400万元,为预算的100%

2019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本级支出完成510万元,加上调出资金890万元后,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计1400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社会保险基金由市级统筹管理,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由市级统一编制,县级不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算。2019年,我县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592237万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含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429584万元,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含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生育保险)153091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4097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5465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总支出580394万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429273万元,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43257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2413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支出5451万元。2019年社会保险基金结余11843万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311万元,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结余9834万元,失业保险基金结余1684万元,工伤保险基金结余14万元。

    (五)2019年政府债务举借偿还情况

    1. 2018年底政府债务余额情况。2018年底,全县政府债务余额为50.1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23.5亿元,专项债务余额26.67亿元。

    2. 2019年地方政府债务新增情况。2019年全县地方政府债务增加13.5亿元,全部为市级转贷我县新增政府债券资金。其中,一般债务增加1.7亿元,主要用于易地扶贫搬迁、黄石实验中学建设、云阳县第四初级中学建设、三所一队迁建等8个重点公益性项目建设;专项债务增加11.8亿元,其中,土地储备专项债券7.8亿元,项目收益专项债券4亿元,结合2019年土地储备项目资金和棚户区改造项目需求,用于土地储备、云阳县老旧片区改造和北部新区提升改造等重点项目。

    3. 2019年地方政府债务偿还情况。2019年,我县偿还地方政府一般债务0.04亿元,为自筹资金偿还国际金融组织贷款。

    4. 2019年底政府债务限额及余额情况。市财政局核定我县2019年政府债务余额限额63.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25.2亿元,专项债务限额38.5亿元。2019年底,全县政府债务余额为63.63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25.16亿元,专项债务余额38.47亿元,一般债务余额和专项债务余额全部在市级核定的限额内,政府债务风险可控。

    由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市级审核县财政决算前召开,市级审核后批复我县财政决算情况,将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财政工作开展情况及预算执行特点

    (一)积极财政政策落实见效。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落地,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着眼为企业和个人减负、为实体经济降成本,积极落实中央出台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抵扣、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深化增值税改革等各项减税政策。采取普遍性降费措施,降低行政事业性收费1项,免征、停征行政事业性收费3项,降低政府性基金收费4项。落实小微企业和困难企业继续享受社会保险缴费比例调整政策,从201951日起,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率由20%下调至16%,全年共减免社保缴费13091万元。大力扶持民营经济发展,充分运用奖补、贴息、转贷等政策,全年发放企业贴息43笔,贴息资金448万元,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投入资金500万元,参与全市中小企业商业价值贷款改革试点,帮助22家企业获贷1780万元。114家企业累计使用转贷应急资金17437万元,续贷21424万元,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的问题。

    (二)三大攻坚战保障有力。聚焦“两不愁三保障”,扎实开展“两防两促两结合”工作,以提升扶贫资金使用绩效为导向,运用扶贫动态监控系统,强化项目资金监管,不断完善脱贫攻坚项目库,深入开展“以案四改”试点,加大资金统筹力度,2019年涉农资金投入141327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农业生产发展、深度贫困镇(村)脱贫产业扶持、建卡贫困农户产业扶持、村集体经济产业发展、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危旧房改造、农村公路建设、水利基础设施和土地整治等,保障脱贫攻坚投入需要。投入资金119145万元,用于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五大环保行动”,治理水、大气、土壤、噪音等突出环境污染问题,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长江干支流清漂。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坚持多渠道筹措资金偿还存量债务,将2019年政府债券利息及发行费17794万元纳入年初预算,制定隐性债务消化方案,严防发生政府债务风险。全年争取新增债券资金135000万元,用于14个公益性项目,缓解了重点建设项目资金筹集压力。深入推进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重组合并县城投集团、旅发集团,启动人和投资公司改革。

    (三)基本民生全面兑现。优先保障民生资金需求,注重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全年财政民生支出6177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3.3%。全年投入资金192856万元用于教育事业,确保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健全幼儿资助制度。巩固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全面落实城乡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政策、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继续推动普通高中和职业教育发展,加快改善办学条件,落实中职免学费、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全年投入资金118489万元,落实社会保障和就业政策,确保劳有所得、老有所养、弱有所扶。继续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落实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政策。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580元、440元。全年投入资金130324万元,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卫生健康事业平稳发展,确保病有所医,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政策全覆盖。安排资金13071万元,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廉租住房建设和周边环境整治,确保住有所居。

    (四)财政改革深入推进。一是推进乡镇财政体制改革。按照“一级政府一级预算”的原则,对乡镇(含街道,下同)实行“划分收支、核定基数、超收留用、短收自负、超支不补、自求平衡”的财政体制,扩大乡镇的收入范围和分成比例,乡镇辖区内的产生税收和非税收入地方留成部分全部调整为乡镇级收入,调动了乡镇抓收入促发展的积极性,2019年,乡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2289万元,同比增长218.9%。进一步明确乡镇财政支出责任和范围,硬化乡镇预算约束,严格实行超支不补,促进乡镇节支,同时较大幅度提高乡镇转移支付补助,2019年乡镇人均可用财力9.4万元,较2018年增加3.7万元,增幅64.9%,增强乡镇运转和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水平。二是加强绩效目标管理。要求申报项目预算同步申报绩效目标,下达项目预算同步下达绩效目标,为开展全过程绩效监管和实施绩效评价打下基础。对扶贫项目实行预算绩效管理全覆盖,扶贫资金使用实行全过程动态监管,2018年度实施的55个扶贫项目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涉及财政资金124862万元,2019年度的扶贫项目全部设置绩效目标并录入财政扶贫项目动态监控平台,对扶贫资金使用过程进行监管。三是全面实施预算公开评审。对83个县级部门申报的1067个专项支出项目进行了专项评审,对县级基本支出和乡镇转移支付进行汇总评审,实现单位、资金和项目预算公开评审全覆盖。通过预算公开评审,进一步厘清了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边界,申报项目依据更加充分、资金需求测算有据,牢固树立了预算绩效管理理念,提高了单位项目管理水平。四是完善县乡公用经费保障机制。制定了县级部门公用经费保障标准,核定了乡镇运转经费支出基数,明确了县乡公用经费开支范围,进一步完善我县基本支出预算标准体系建设,开前门、堵后门,较大幅度地提高了单位运转经费保障水平,增强了县乡基本运转经费保障的均衡性,为厘清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边界和开展县级专项支出政策清理奠定了基础。

    (五)预算管理更加规范。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制定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调整了县级部门公用经费标准,出台一般转移支付管理办法、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基本公共服务补助管理办法和激励性转移支付管理办法,建立乡镇收入对账机制,规范乡镇收入秩序。加强县级专项管理,将县级专项支出项目分为一般专项和重点专项,分别建立县级一般专项项目清单和县级重点专项项目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坚决取消支出政策到期、阶段性政策目标任务已完成、与当前预算管理要求不符的支出政策。严格压减一般性支出,积极应对收入减收形势,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精打细算,清理压缩一般性支出9620万元,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明显提高。

    (六)服务能力得到提升。一是持续提升国库集中支付效率。严格落实国库集中支付限时办结制度,全面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实现预算单位全覆盖,完善预算动态执行监控,规范预算单位支付行为。二是夯实乡镇财政管理基础。开展乡镇财政体制调整、政府会计制度等专项培训,强化乡镇财政队伍建设,新招录的8名财务人员充实乡镇财政办一线岗位,切实为乡镇经济发展服好务。三是严格财政投资评审。以服务全县财政投资项目建设为切入点,完成各类评审项目523个,送审金额共53.24亿元,审核金额50.78亿元,审减额2.46亿元,综合审减率4.62%。四是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严格落实“放管服”的工作要求,将政府集中采购限额标准提高至50万元,扩大了采购人自主采购权限。全年申报采购金额2.9亿元,实际采购金额2.68亿元,节约资金0.22亿元,节支率7.6%

    2019年,坚决贯彻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抓住用好重要战略机遇,创新发展思路,收入增长平稳,支出保障增强,债务风险总体可控,财政运行总体平稳。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清醒看到,当前财政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收入增速放缓,收支平衡压力增大;收入质量有待提高,新旧动能转换尚未到位,亟需加快培育新的增长点;部分专项支出进度偏慢,绩效不高,绩效管理理念尚未牢固树立。面对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高度重视,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三、2020年预算草案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要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为“十四五”发展和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打好基础,做好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十分重要。2020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要求,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深化市场化改革、扩大高水平开放,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学好用好“两山论”,走深走实“两化路”,打好“三大攻坚战”,落实“八项行动计划”,抓住“五个重点工作”,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工作,进一步做好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工作。积极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重点领域支持力度,提高资金配置效率。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深入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政府债务管理,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积极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

    收入预算坚持积极稳妥,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财税改革政策相衔接。综合考虑经济增长的各方面因素,2020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预计168300万元,同比增长5%,税收收入预计110000万元,同比增长6%,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收入预计148050万元,同比增长1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本级收入预计5000万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草案

    1. 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情况。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预计168300万元,同比增长5%,其中:税收收入预计110000万元,同比增长6%;非税收入预计58300万元,同比增长3%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168300万元,加上上级提前下达转移支付收入422588万元、调入资金110600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25900万元、上年结余4129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00万元后,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732517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预计667905万元,加上债务还本支出2590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3871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73251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重点:

    ——一般公共预算服务支出5479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党政机关、人大、政协、群团组织运转及履职。

    ——公共安全支出2262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公安、司法等单位依法履职。

    ——教育支出172168万元。主要用于: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支持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落实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高中办学条件改善、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等项目;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和生活补助等资助政策;支持教师综合素质提升和职业能力培养等。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881万元。主要用于:推进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免费开放;重点文物保护;农村文化建设;开展群众文化体育活动等方面。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3195万元。主要用于: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促进就业创业;落实优抚对象补助;落实城乡困难群众救助政策;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等。

    ——卫生健康支出112890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落实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政策,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奖扶等。

    ——节能环保支出17993万元。主要用于:落实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方针,加强环境监测与服务,实施天然林保护,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等。

    ——城乡社区支出9970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城市提升行动计划;加大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加快小城镇建设等。

    ——农林水支出94387万元。主要用于加大脱贫攻坚资金投入;深化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完善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支持农业生产;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

    ——交通运输支出23912万元。主要用于:支持高铁、高速、“四好农村路”、国省干线公路建设,完善农村公路微循环。

    ——住房保障方面支出23190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廉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推进农村危旧房改造,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债务付息支出9101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市级转贷我县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利息和债券发行费用。

    ——预备费7435万元。用于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处置等突发事件处理支出以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草案

    2020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收入预计148050万元,同比增长10%,加上上级提前下达转移支付补助收入53959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90600万元以及上年结转1067万元后,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293676万元。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支出预计165776万元,加上上解支出3300万元、调出资金100000万元和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24600万元后,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293676万元。

    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重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32万元。主要用于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等。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32805万元。主要用于:征地拆迁补偿支出;土地开发整治;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污水处理等。

    ——农林水事务支出50624万元。主要用于:支持三峡库区发展;移民迁建城镇基础设施完善;植被恢复与生态走廊建设等。

    ——其他支出67207万元,主要用于专项新增债券项目和彩票公益金支出,其中,市级提前下达我县专项收益债券66000万元,结合项目申报情况,主要安排:大数据机房、产业园区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32500万元;云阳县体育公园项目15000万元;双江人民医院医养护理分院建设项目1400万元;县人民医院感染性疾病诊治楼项目3700万元,云阳县妇女儿童医院建设项目4400万元;云阳县第二人民医院扩建项目5000万元;云阳县乡镇污水垃圾建设工程4000万元。

   ——债务付息支出1297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市级转贷我县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利息和债券发行费用。

    (三)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草案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本级收入预计5000万元,主要是国有企业生产经营上缴的利润收入等。全部调出至一般公共预算,统筹用于脱贫攻坚、基本民生等。

上述支出中,涉及预算草案批准前必须安排的人员、基本运转等支出,按照《预算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已作相应安排。

    四、2020年财政工作思路及重点

全县财政将围绕县委确定的总体目标,坚持依法理财,深入推进财政改革,确保完成2020年财政工作任务,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

    (一)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支持经济发展。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进一步为企业和个人减轻负担,大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一般性支出压减力度,保障重点领域支出,发挥出财政政策的更大效用。优化财政资金扶持方式,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优化企业营商环境。多渠道筹集资金,做好“两环两高两大片”等系列重点项目资金协调保障,支持全县交通、水利、市政设施等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建设,推动新型城镇化。完善财政支农方式,支持农业生产发展,发展现代特色效益农业。统筹好各类资金,大力支持大数据产业园创建和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

    (二)加强支出保障,坚决兜住“三保”底线。多渠道增加财政收入,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坚持“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支出在预算安排和资金拨付的优先顺序,兜牢兜住“三保”底线。建立支出政策监控机制,清理规范政策过期、绩效较低的支出政策,增强财政运行的可持续性。围绕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加快补齐民生短板,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支持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改善。

    (三)支持乡村振兴发展,打好三大攻坚战。确保实现脱贫攻坚目标、巩固脱贫成果,持续加大涉农资金投入,涉农资金重点投向脱贫攻坚,确保脱贫攻坚任务如期全面完成。坚持毫不放松抓好农业生产,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推动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的衔接。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大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力度,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重点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抓好源头防控,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妥善化解存量债务,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

    (四)加强预算管理,推进财政改革。积极推进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各项工作,全力配合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工作。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把全过程绩效管理深度融入预算管理各个环节,增强预算的科学性合理性,健全预算编制与绩效评价、执行情况相衔接的监管机制,对重大政策开展绩效评价,加大绩效结果运用,实现预算与绩效管理一体化。开展全面预算公开评审,将预算公开评审延伸到预算调整环节,推进专项支出和重大政策全过程公开评审。积极推进市级转移支付统筹工作,对预计当年会形成结转的市级财力安排的转移支付资金,提前统筹用于“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方面;对不足2年转移支付结转资金,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急需资金支持的领域,切实改变项目支出缓慢、资金碎片化的局面。持续深化乡镇财政体制改革。不断完善乡镇收入分配机制和转移支付制度,调动乡镇增收节支的积极性,促进县乡村经济高质量发展。

    (五)规范财政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常态化开展扶贫资金专项监督检查,通过专项督查、整改指导和开展重点绩效评价等方式,确保扶贫资金管得住、用得好。全面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积极推进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实施效果监督检查,激发经济发展活力。加强民生保障资金监管,健全完善监管机制,推动清理民生保障相关政策,开展社会经济组织骗取财政扶贫补贴专项治理,推进“一卡通”综合治理,强化个人补贴发放管理系统运用,确保民生政策落到实处。

附注: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纳入预算管理的各项税收及一般性非税收入等。包括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等税收以及专项收入、罚没收入、行政性收费收入、国有资产(资本)有偿使用收入及其它收入等一般性非税收入。

    2.政府性基金收入:指按规定收取,由财政管理并具有指定用途的政府性基金收入。按照财政部《关于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预〔2014368号)规定,从201511日起,将政府性基金中用于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以及主要用于人员和机构运转等项目收支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具体包括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从土地出让收益计提的农田水利建设和教育资金、转让政府还贷道路收费权收入、育林基金、森林植被恢复费、水利建设基金、船舶港务费、长江口航道维护收入等11项基金。

    3.调整预算:按照《预算法》要求,经人大批准的预算,执行中发生收支增减变化,由政府编制预算调整方案并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在执行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进行预算调整:(一)需要增加或者减少预算总支出的;(二)需要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三)需要调减预算安排的重点支出数额的;(四)需要增加举借债务数额的。在预算执行中,地方各级政府因上级政府增加不需要本级政府提供配套资金的专项转移支付而引起的预算支出变化,不属于预算调整。

    4.财政民生投入:按照十七大提出的“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相应统计的教育、就业、医疗、社会保障、住房保障和生态环保、公共安全等与老百姓直接相关财政支出。近年来,我县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各项重大决策,逐步形成了全县一般公共预算50%以上用于民生的财政民生投入机制。

    5.税收返还:指增值税、消费税“两税返还”和所得税基数返还,分别是1994年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和2002年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时,为保护地方既得利益,对原属于地方的收入划为中央固定收入或共享收入后,对地方给予的补偿。

    6.一般财力性转移支付:指政府间转移支付的重要组成部分,转移支付资金接受者可以自主安排资金用途,目的是弥补财政实力薄弱地区的财力缺口,均衡地区间财力差距,实现地区间公共服务能力的均等化。

    7.定向性或专项转移支付:指上级政府为实现特定的宏观政策目标,以及对委托下级政府代理的一些事务进行补偿而设立的专项补助资金。资金接受者需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

    8.上解支出:指按财政体制规定由下级财政解交给上级财政的款项。不包括按分税制财政体制规定由中央和市级财政分享的收入。

    9.增收和超收:增收指预算执行结果比上年完成实绩增加的财政收入。超收指预算执行结果超过年初预算安排的财政收入。

    10.结转:指有专项用途、需继续安排使用的资金。

    11.土地出让收入:指地方政府依法以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等出让方式配置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土地价款,包括受让人支付的征地和拆迁补偿费用、土地前期开发费用和土地出让收益等。

    12.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国库单一账户制度,包括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收入收缴管理制度,即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设置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所有的财政性资金均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收缴、支付和管理的制度。财政收入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缴入国库;财政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以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的方式,将资金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未支用的资金均保留在国库单一账户,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进行管理运作,为实施宏观调控政策提供可选择的手段。

    13.部门预算:指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级上报,经各级政府财政部门汇总审核后提交立法机关依法批准的涵盖部门各项收支的综合财政计划。主要包括部门收入、部门支出。部门支出分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等内容。

    14.绩效评价: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15.“三公”经费:指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产生的消费。

    16.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根据《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相关规定设立,用于弥补以后年度预算资金的不足。一般公共预算执行中如出现超收,用于化解政府债务或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如出现短收,通过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或其他预算资金、削减支出实现平衡。对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作为结余资金管理,其中一般公共预算的结余资金,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17.政府债务:即政府性债务中的一类债务,仅指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不含地方政府提供直接或间接担保,负有连带偿债责任的债务以及地方政府未提供担保,在法律上对该类债务不承担偿债责任,但可能需要承担救助责任的债务。

    1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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