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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24


云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级)

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主要职能。

根据云阳委办发〔2019〕22号文件精神,县住房城乡建委主要职能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城乡建设发展战略、改革方案、中长期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规范城乡建设管理秩序,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执法工作。(2)拟订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研究;管理、监督和指导乡镇(街道)建设工作。 (3)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财政性资金的监督管理。(4)负责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5)负责勘察设计行业的监督管理。 (6)负责住房保障工作。(7)负责建筑行业的监督管理。 (8)监督管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9)会同有关部门确定重点工程项目;负责本行业领域的重大重点项目具体推进工作,参与重点工程项目前期工作和资金平衡工作;负责或参与重点工程施工管理和突发事件的处理。(10)负责城市排水、污水处理的监督管理。(11)负责房地产行业的监督管理。(12)负责推进城市提升相关工作。(13)指导村镇人居环境改善工作,拟订村镇建设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重点示范镇建设和管理、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组织村镇建设试点;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旧房改造工作;指导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管理工作。(14)负责推进城市修补和有机更新。(15)负责推进城乡建设科技进步。负责建设领域新技术推广应用;负责行业信息化、建筑智能化等管理工作;负责推进成品住宅建设和住宅产业化,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16)负责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管理。(17)贯彻执行人防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起草人防工作相关规范性文件。(18)负责城建档案管理工作;承担城乡建设系统培训和引进人才工作;参与建筑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 (19)负责建筑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和指导,负责建筑行业应急管理、应对处置的组织、协调和指导。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20)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和行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21)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1)根据云委编办﹝2021﹞54号文件精神:县住房城乡建委内设机构设置为:(1)办公室、(2)规划财务科、(3)综合发展科、(4)行政审批科(建筑业管理科)、(5)设计和绿色建筑科(消防审验科)、(6)村镇建设管理科、(7)城市道路和管线管理科、(8)房屋管理和征收科(市场监管科)、(9)人防管理科、(10)法制安全科共10个内设科室。

(2)2023年,因机构编制调整变化(云阳委编发【2023】2号,原由建委人防管理科职能职责划归到了云阳县发展改革服务中心。

(3)本机关行政编制17名,在编在职职工15人。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53,007.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3,056.9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9,951.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0。收入预算较2023年增加20260.83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1361.8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增加18899.0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53,007.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33,056.94 万元,教育支出预算 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98.8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26.0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784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844.0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23242.98万元。政府基金预算支出支出19,951.00万元。预算较2023年增加20260.83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41.83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20219.00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3,056.9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056.94万元,比2023年增加(或减少)   1361.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4.37万元,比2023年增加(或减少)41.83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员工资、社保、医疗及住房公积金等,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32562.58万元,比2023年增加(或减少)1320万元,主要用于节能环保、城乡社区及住房保障等重点工作。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9951.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9951.00万元,比2023年增加(或减少)18899.00万元,主要原因是农林水方面支出,主要用于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 5万元,比2023年减少1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3年减少(或增加) 0万元;公务接待费 1 万元,比2023年减少4万元,主要原因是控制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4万元,比2023年减少6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车减少1辆;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比2023年减少(或增加)  0 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83.04万元,比上年增加0.57万元,主要原因为其他交通费用有所增加。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及办公设备购置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 0 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32562.58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3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1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纳入向社会公开范围的部门必须填写!)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谢遗贵  电话:023-55186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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