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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24

云阳县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云阳县城乡建委为主管城乡建设、人民防空的政府工作部门,属行政单位,下属16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参公单位事业单位和1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编制135人,在编正式职工 115人;其中:机关行政编制14人,在编14人;事业编制108人,在编93人,参公编制13人,在编制8人。

建委机关内设科室7个,分别是办公室、计财科、建筑管理科、勘察设计科、安全监督、房产开发办、人防办。

(二)主要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市里有关城乡建设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城乡建设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城乡建设综合执法工作。

(二)拟订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研究;管理、监督和指导乡镇(街道)城乡建设工作。

(三)负责城市建设配套费等的征收和管理;会同县财政部门筹集城市建设维护资金,编制收支年度计划,经县政府批准后安排下达;监督管理城市建设维护资金及其他专项资金的使用;负责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概预算的监督管理。

(四)负责除《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批权限的通知》(渝建〔2013〕545号)规定的9类建设工程外的建设工程(交通、水利等专业工程除外)初步设计审批;监督管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及从业资质和资格;负责工业和民用建筑的抗震设防和城市地下空间的综合开发利用;监督管理城市雕塑工作。

(五)管理建筑活动从业资质和资格;监督管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监理、保险、担保和竣工验收等工作;监督管理建筑材料、建筑机械与设备的施工准入;负责除《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调整主城区工程项目建筑管理权限的意见》(渝建发〔2006〕181号)文件规定的其他建设工程施工许可;指导新型建材和建筑机械与设备的推广。

(六)管理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质;负责建设工程招标组织形式核准及建设工程发包方式核准;监督建设工程合同;协助管理评标专家库;监督管理建设工程交易市场。

(七)会同有关部门确定重点工程项目;参与重点工程项目前期工作和资金平衡工作;负责或参与重点工程施工管理和突发事件的处理;负责县重点工程建设的目标考核;负责重点工程的统计工作。

(八)编制县城市政基础设施维护管理规划;指导编制全县乡镇市政基础设施维护管理规划;负责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储备和前期工作;组织实施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和维护管理。负责市政工程建设的质量监督管理和验收,配合相关部门编制县城交通发展规划;负责编制全县市政基础设施维护管理计划,监控资金使用;负责县城规划区内排水排污系统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维护;负责县城污水企业的行业管理。指导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建筑修复建设和县级以上风景名胜区建(构)筑物建设。

(九)负责住房建设和房地产开发建设的监督管理;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项目转让和项目资本金监管。

(十)指导村镇人居环境改善工作;指导市级中心镇和重点示范镇建设和管理、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组织村镇建设试点;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旧房改造工作;指导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建设领域新技术推广应用;负责行业信息化、建筑智能化等管理工作;负责推进成品住宅建设和住宅产业化工作。

(十二)负责建筑节能审查;管理建筑能效测评标识;指导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指导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负责推进绿色建筑工作;指导新型建材、环保建材和建筑机械推广及墙体材料革新工作。

(十三)负责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及其它民防工程的建设管理;负责征收民防易地建设费;组织指导民防工程及其它设备设施的开发利用。

(十四)负责城建档案管理工作;承担城乡建设系统培训和引进人才工作;参与建筑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开展城乡建设国际国内交流与合作。

(十五)负责建设项目的市政配套设施审批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照明设施维护管理工作;拟定城区城市照明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夜景灯饰设计方案审查;负责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和夜景灯饰的竣工验收工作。

(十六)负责组织拟订建筑行业及市政管理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有关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组织具有行业特点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督促本行业重点单位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对建筑行业及市政管理行业的安全进行全方位监督管理。

(十七)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事项。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63.2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63.27万元,比2017年减少6514.93万元(上年827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32.27万元,比2017年减少438.93万元(上年2071.2万元),主要原因是建委与城市管理局分家,人员进行了分流。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及生活补助,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31万元,比2017年减少6076.00万元,主要原因是城市管理局从建委分离出去,上年安排的城市公共设施及 环境卫生项目资金没有了的缘故。2018年安排的131万项目资金主要是非税收入安排的项目资金及人防易地建设资金。

2018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 100.19 万元,与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增加17.19  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0 万元,比2017年减少8万元(2017年预算2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80.19  万元,比2017年增加25.19 万元(2017年预算5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17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落实接待管理规定,控制接待人员数量和接待标准,减少在外就餐次数,公务接待经费逐年下降;2018年度将保留车辆保险费统一纳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部门运行经费情况。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87.78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和差旅费等维持部门正常运转经费支出。
  2、政府采购情况。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110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10 0 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8年项目支出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0 万元。

 

                                                                           2018年2月 9日

2018年建委预算公开表册.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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