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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24

云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决策部署,履行全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组织协调、依法查处的职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牵头拟订全县安全生产规划、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政府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强化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定期发布安全生产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名单,建立信用联合惩戒机制;依法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提出处理意见,实施相关行政处理事项。根据县政府授权,依法组织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2、分析和预测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全县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3、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全县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

4、贯彻执行国家和重庆市煤矿安全生产和煤炭工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规程;负责全县煤炭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全县煤炭工业发展规划,编制并组织实施煤炭行业产品结构调整规划和年度市场调控计划;承办煤矿技改工程的上报审批和监督管理,以及煤炭行业科技进步、对外交流、技术职称报批工作。负责对煤炭经营行业进行监督管理,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按规定予以处理或实施行政处罚,整顿和规范煤炭市场秩序;监督、检查、指导乡镇的煤矿安全监管工作。

5、负责全县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煤矿安全生产规划,监督落实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负责全县煤矿安全生产日常监督检查,按管理权限对煤矿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作出现场处理或实施行政处罚;负责组织煤矿安全专项整治,监督煤矿企业事故隐患的整改并组织复查;搜集和发布煤炭行业经济、技术、市场信息,指导煤炭工业发展;依法组织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会同乡镇和有关部门打击非法开采行为;组织协调煤矿安全生产应急抢险救援,并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6、承担全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全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违法生产经营单位;组织相关的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负责烟花爆竹经营(批发、零售)企业许可证核发。

7、负责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行业部门对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8、负责全县工矿商贸企业(含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9、督促全县工矿商贸行业落实安全生产措施、标准和规程,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依法查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行为。

10、依法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情况。

11、组织、指导全县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全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工作;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含煤矿特种作业人员,不含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考核工作和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含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的职业安全培训工作。

12、督促协调全县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依法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负责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的有关工作。

13、组织拟订安全生产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推广工作。

1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15、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及有关事项。

  (二)机构设置

  云阳县安监局内设10个职能科室、下属4个事业单位,包括:云阳县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参公)、云阳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云阳县煤矿安全监察大队)、云阳县煤炭市场管理大队。 由于下属单位不独立核算,现由云阳县安监局汇总公开2017年预算情况。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14.3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014.32万元,比2016年减少1684.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2.19万元,比2016年减少21.21万元,主要是人员变化等因素。项目支出282.13万元,比2016年决算减少917.59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煤矿关闭补助较大,项目支出主要用于。 

  政府性基金:2017年本单位 无 。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71万元,比2016年决算减少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万元;公务接待费 33 万元,与2016年决算比少2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8万元,比2016年1.98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开改革等;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比2016年  0 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17.91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会议费、培训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2017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5万元,主要为办公电子设备等采购。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煤炭市场管理大队磅站人员运行支出,矿山救护队人员的运行支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支出等。

(四)“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七)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八)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九)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023-55133506

   

                         云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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