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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24

中共云阳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0年度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主要职能是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向政法各部门传达中央、市委、县委的有关指示精神,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研究提出一个时期内全县政法工作全局性的安排、工作计划以及执行政策、法律的指导意见,并对政法各部门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分析社会治安形势,研究全县政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制定政法工作有关意见和措施。协助县委、县政府组织领导、协调、指导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检查、指导政法各部门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严肃执法、确保政令畅通的具体措施。推动政法工作改革。领导、指导和督促政法各部门加强队伍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协助县委及县委组织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组织领导、指导、协调和推动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办理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政法委为县委组成部门,下设办公室、政治处、维稳指导科、执法督查科、政治安全科、宣教科、基层指导科,共7个科室,1个事业单位云阳县法学会。县委国家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政法委。

    (三)单位构成。政法委属一级预算单位。

    (四)机构改革情况。按照重庆市机构改革方案要求,本部门涉及机构改革,对此专门说明如下:一是机构改革要求。不再设立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及办公室、县维护社会稳定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有关职能由政法委承担。县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职责交由县委政法委员会、县公安局承担。二是机构调整情况。目前已将维稳、国家安全职能职责划转至政法委。2018年度机构改革正在推进过程中,根据本部门2018年末财政财务管理实际,2018年度决算仅反映改革前有关情况。2019年我们积极按照要求对预算指标、财务会计、资产等进行了调整。目前,已经完成。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087283.6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87283.6元,比2019年增加235973.64元。其中:基本支出4069283.6元,比2019年减少66026.36元,主要原因压缩了部门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018000.00元,比2019年减少734196.42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部分工作移交,项目支出相应减少。

    2020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与2019年保持一致。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101780.00元,比2019年减少(或增加) 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比2019年减少(或增加) 0元;公务接待费37890.00元,比2019年减少(或增加) 0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落实接待管理规定,控制接待人员数量和接待标准,故接待费用没有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3890.00元,比2019年减少(或增加) 0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落实公务用车管理规定,控制公务用车使用次数,故公务用车费用没有增加;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比2019年减少(或增加) 0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 机关运行经费。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125707.04元,比上年减少61077.2元,主要原因压缩了各项商品服务支出等。

    2. 政府采购情况。政府采购预总额430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30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

    3.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0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018000.00元。

    4.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1912月,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1辆。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

    欧阳林,电话:023-55163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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