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红狮镇中心卫生院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宣传贯彻党和政府的各项医疗卫生方针政策,协助政府实施农村医改工作。
2、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开展农村常见病、多发病以及诊断明确的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诊疗、护理。
3、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行网上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
4、协助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调查和处置工作,承担区域内公共卫生相关信息的收集和报告。
5、开展康复治疗、康复训练,提供计划生育技术指导与服务。
6、对所属行政村卫生室实行一体化管理,承担对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的业务管理和指导。
7、协助做好区域内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公共场所卫生、职业卫生等公共卫生工作;协助做好爱国卫生工作。
8、协助做好医疗保险工作。
9、主要是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包括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等。
(二)单位构成
云阳县红狮镇中心卫生院始建于1952年,位于云阳县东部,距云阳县城33公里,全镇户籍人口约3.3万,共辖1个社区、9个行政村,9个村卫生室,幅员面积138平方公里。占地4513平方米,建筑面积7316平方米,其中:医疗业务用房5811平方米,开放病床94张,承担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工作。2022年末,本院编制人数55人;年末在职职工人数71人,其中在编在职人数49人,编外长期聘用人数22人。年末卫生技术人员45人;平均在职职工人数71人,退休职工24人。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2018.01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09.72万元,事业收入1608.29万元。收入较2022年增加158.6万元,主要是财政拨款增加1.28万元,事业收入增加157.32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2018.01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33.2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1844.6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40.16万元。支出预算较2022年增加158.6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158.6万元,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其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社会保险缴费及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本单位正常运转以及相应的医疗业务成本支出。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09.7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9.72万元,比2022年增加1.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9.72万元,比2022年增加1.28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正常晋升,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项目支出0万元。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无“三公”经费预算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单位2023年无政府采购预算支出。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本年初暂无项目支出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特种专业车3 辆。2023年无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李小丽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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