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农坝镇卫生院
2026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云阳县农坝镇卫生院作为集医疗、预防、保健、康复为一体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是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居民医疗保险定点医院,主要承担辖区3万余人的基本医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及辖区村卫生室的一体化管理职责。
1.宣传贯彻党和政府的各项医疗卫生方针政策,协助政府实施农村医改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行网上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
2.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开展农村常见病、多发病以及诊断明确的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诊疗。开展康复治疗、康复训练,提供计划生育技术指导与服务等。
3.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包括建立居民健康档案、慢性病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严重精神障碍疾病管理、妇幼保健、老年人保健等。协助做好区域内食品、饮用水、公共场所和职业卫生等公共卫生安全工作;协助做好爱国卫生工作;协助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调查和处置工作,承担区域内公共卫生相关信息的收集和报告。
(二)单位构成
我院位于云阳县农坝镇,地处红色发源地和云阳县第一个党支部诞生地,承担辖区医疗及公共卫生服务,下设5个村卫生室,2个社区,业务用房3500平方米,开放病床50张。院内设施齐全,电子显示屏、现代化办公设备,病房内装有床旁呼叫系统、电视、空调、热水器等。医院拥有彩色多普勒、数字化DR、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心电图机、中心供氧系统、120救护车等医疗设备。内设行政职能科室4个,分别是党建办公室、医务科、公共卫生科、安全稳定科。临床医技科室10个,全科医学科、内科、外科、妇科、儿科、中医科、老年科、口腔科、急诊(抢救)室、医技科。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1142.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54.4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688.48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5年增加86.05万元,主要是医院管理制度不断的完善加强,诊疗水平以及患者的就医软硬件都得到了大幅度的改善,人民群众就近就医体验得到明显提高,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家庭医生签约等一系列措施,让病人在基层就医,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56.23万元,事业收入增加29.82万元。主要是由于人员变动,财政调资等原因,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及2026年新增项目补助。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
(二)支出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1142.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0万元,教育支出预算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19.0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1000.1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23.79万元。支出预算较2025年增加86.05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58.38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27.69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54.4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4.49万元,比2025年增加56.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0.27万元,比2025年增加28.5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标准调整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04.22万元,比2025年增加27.69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等,主要用于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各项商品服务支出和村卫生室人员专项补助等重点工作。
云阳县农坝镇卫生院2026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与2025年一致。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5年一致;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2025年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25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5年一致。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6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04.22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5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何阳静 联系电话:023-55828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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