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
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市级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及技术规范。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健康资源配置,负责全县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负责县级卫生健康领域综合执法,具体执法交由执法队伍承担,并以部门的名义统一执法。
2.协调落实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全县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3.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根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开展相关工作。负责全县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4.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全县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承担云阳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5.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执行食品安全标准,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事前备案,负责食源性疾病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全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负责卫生健康机构安全监督管理。根据《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做好相关工作。
7.按要求制定全县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执行国家、市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8.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落实计划生育政策。
9.负责机关、医疗卫生机构和行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乡镇(街道)卫生健康工作,开展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承担健康扶贫工程相关工作。
10.负责县级保健对象和高层次人才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全县各种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承担县委、县政府指定的有关保健医疗方面的工作及相关事项。
11.拟订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全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
12.代管云阳县计划生育协会、县红十字会机关。
1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本单位为云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行政单位,设综合科、组织干部科、人事人才科、财务审计科、规划发展科(健康产业办、中药事业发展科)、行政审批科(法制监督科)、医政医管科(中医药管理科、应急办)、公共卫生综合科、疾病预防控制科、人口家庭科、信息统计科、爱国卫生与健康促进科、安全稳定科、招商科等14个内设机构。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5279.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279.9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4年减少1095.73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减少1095.73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5279.91万元,其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预算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86.0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5042.0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49.83万元。支出预算较2024年减少1095.73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58.04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1153.77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279.9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79.91万元,比2024年减少1095.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1.23万元,比2024年增加58.0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增加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4448.68万元,比2024年减少1153.77万元,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等项目支出较减少等,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奖扶特扶、离岗乡村医生补助等重点工作。
云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2025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6万元,比2024年减少0.5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4年一致;公务接待费2.50万元,与2024年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0万元,比2024年减少0.5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4年一致。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35.83万元,比上年增加2.59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6.58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6.5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16.58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6.5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5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448.68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4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吴汶骏,联系方式:023-55339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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