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清水土家族乡卫生院
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清水土家族卫生院是一所集医疗、预防保健、康复于一体的乡镇卫生院,主要职能是宣传贯彻党和政府的各项医疗卫生方针政策,协助政府实施卫生工作;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开展农村常见病、多发病以及诊断明确的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诊疗、护理;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行网上统一采购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协助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调查和处置工作,承担区域内公共卫生相关信息的收集和报告;开展康复治疗、康复训练技术指导与服务;对所属行政村卫生室承担对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的业务管理和指导;协助做好区域内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公共场所卫生、职业卫生等公共卫生工作;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包括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
(二)单位构成
我院位于云阳县清水龙缸景区,承担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医院分为云峰院区、老街门诊、清水护理院三个院区,下设14个村卫生室,卫生院业务用房9217平方米,开放病床75张,辖区服务人口数量近2万余人。院内设施齐全,有电梯、电子显示屏、现代化办公设备,病房内装有床旁呼叫系统、电视、空调、热水器等。设备配置:200mAX光机、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全自动血球计数仪、全自动心电监护仪、尿分析仪、B超、单导联心电图机、三导联全自动心电图机、进口血糖仪、全自动洗胃机、多功能手术床、输氧设备、九孔及单孔冷光无影灯、电解质分析仪、彩色多普勒仪、经颅多普仪等、120救护车等设备。
科室设置:本院开设科室15个,有党政办公室、财务信息科、安全保卫科、医务科、公共卫生科、护理部、内科、外科、妇产科、中医科、五官科、妇产科、预防保健科、康复理疗科、口腔科。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1525.21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410.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0万元,事业收入1114.31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万元,其他收入0 万元。收入较2024年增加97.79 万元,主要是事业收入增加114.4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减少16.62 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 1525.21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46.38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 1348.4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 30.39万元。支出预算较2024年增加97.79 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117.72万元,项目支出减少19.93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10.9 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0.9 万元,比2024年减少16.62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1.67万元,比2024年增加3.3万元,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 99.23万元,比2024年减少19.93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公共卫生支出,主要用于基层公共卫生十二项重点工作。
云阳县清水土家族乡卫生院2025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比2024年减少0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4年减少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24年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24年减少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4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未发生此项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5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410.9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4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 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勤执法用车0 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辆、执勤执法用车 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叶伟情 联系方式: 18723671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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