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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24

云阳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按照《中共云阳县委云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阳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要求,原云阳县文化委员会和原云阳县旅游局职责整合,重新组建为云阳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目前,正按要求将机构改革任务及时落实,做好机构职能调整,其现行主要职能职责为: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宣传、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相关规章制度草案,拟订全县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统筹规划全县文化体育事业、文化体育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旅游体育融合发展,推进体制机制改革。

    3、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体育活动,指导县级重点文化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全县旅游整体形象宣传和推广,促进文化体育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拟订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指导、协调、推动广播电视领域产业发展。

    4、负责管理全县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5、负责全县公共文化体育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体育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组织实施全县广播电视领域公共服务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

    6、指导、推进全县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行业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7、负责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8、统筹规划全县文化旅游体育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承担文化市场和旅游经济运行监测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全县体育彩票发行及安全管理工作,促进文化旅游体育产业发展。

    9、指导全县文化旅游体育市场发展,并进行行业监管,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旅游体育市场。负责文化旅游体育市场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应急救援工作。

    10、指导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县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体育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具体执法由县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承担。指导乡镇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

    11、负责对全县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指导全县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

    12、负责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负责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

    13、负责推进全县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14、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负责全县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全县广播电视系统的安全工作。

    15、负责指导全县文物和博物馆业务工作。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县考古工作,组织、协调文物保护和考古项目的实施。组织开展文物资源调查,履行文物、博物馆安全督察职责。指导协调博物馆建设及博物馆间的交流与协作。

    16、负责全县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监督工作,协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镇(村)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17、指导、管理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全县大型文化旅游体育等对外交流活动。

    18、拟订全县文化旅游体育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从业人员职业资格管理。

    19、负责统筹规划全县群众体育发展,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组织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

    20、负责统筹规划全县竞技体育发展,确定体育运动项目设置和重点布局;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指导运动队伍建设;负责组织参加和承办各类体育竞赛。

    21、负责县级体育社团和各类体育项目俱乐部业务指导和培训工作。

    22、负责统筹规划全县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23、负责对公共体育场馆、公共体育设施安全运行进行监督管理;对承办的体育赛事和活动进行安全管理;监督指导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

    24、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和所主管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25、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云阳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设下列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委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组织协调机关和直属单位业务,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

    2、产业发展科(安全监管科)。依法履行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及体育、旅游方面的行政审批、许可、审查、备案等工作;指导促进文体旅产业融合发展,负责组织重大项目策划工作,建立项目信息库;负责招商引资工作;统筹建立产业发展档案;负责全县体育彩票发行和管理工作;负责行业日常安全生产的指导、督促、检查及隐患排查工作;制定系统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救援工作;对文体旅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指导综合执法工作。

    3、规划创建科。负责文体旅规划编制工作,指导重点项目的规划;指导协调乡镇(街道)完成相关规划;承担政策研究、新业态发展政策制定工作;研究提出重点建设项目优惠政策建议和政策兑现工作;统筹对口支援工作;负责大旅游、大生态工作;负责A级景区、星级饭店的申报、评定、复核工作;协助星级农家乐的等级评定。

    4、文化文物科。贯彻落实《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公共图书馆法》;承担公共文化服务的指导、协调和推动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和市级公共文化服务标准;指导群众文化、少数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指导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事业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组织实施对乡镇(街道)文化工作的督查及年度考核工作;牵头负责乡村振兴、文化体制改革、教育、科技等工作。

规划、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扶持地方性文化艺术品种;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负责管理全县文化遗产事业,组织开展文物资源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负责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推荐、申报;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及代表性传承人的推荐、申报;指导优秀民族民间文化的传承普及。

推进广播电视有线、无线、卫星等传输覆盖体系建设;负责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的监督管理和技术保障工作,负责全县应急广播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广播电视“户户通”等基层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

    5、体育科。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统筹规划全县群众体育、竞技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设置全县体育运动项目;指导并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指导优秀运动队的建设工作;负责组队参加市级及以上赛事活动;负责指导协调体育健身场地设备设施建设;负责裁判员的培训、审批管理和申报工作;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适时承办各级体育竞赛;负责体育科研的立项审查工作;负责大健康工作。

    6、宣传营销科。负责组织行业及产业发展的整体形象策划与宣传推广工作;负责系统宣传报道、信息发布工作;负责文体旅产品开发和推介;负责策划实施县内重大文体旅节会活动及对外文化交流活动,指导乡镇(街道)开展节会活动和宣传推广工作;指导乡村旅游工作;负责旅游线路设计和旅游促销工作;负责大数据(智慧旅游)工作;负责意识形态、舆情、网评、理论学习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7、财务人事科。负责本单位财务管理和财务核算工作,指导监督直属事业单位的财务、审计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人事工作。

云阳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由本级及6个下属单位构成,所属下属单位分别为:云阳县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云阳县广电监测中心、云阳县青少年业余体育学校、云阳县图书馆、云阳县文化馆、云阳县文物保护管理所。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本次预算公开数据系云阳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本级及7个下属单位(云阳县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云阳县广电监测中心、云阳县青少年业余体育学校、云阳县图书馆、云阳县文化馆、云阳县文物保护管理所及云阳县旅游执法大队)的汇总数。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11.0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73.15万元,比2018年增加62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27.28万元,比2018年增加1262.42万元,主要是机构改革单位合并,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420.87万元,比2018年增加489.95万元,主要是机构改革单位合并,专项资金额有所调整等原因。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2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20万元,比2018年增加120万元,主要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55万元,比2018年增加20.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18年减少(或增加) 0万元,公务接待费20万元,比2018年增加10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共云阳县委云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阳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要求,原云阳县文化委员会和原云阳县旅游局职责整合,重新组建为云阳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故其接待费用相应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比2018年增加10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将保留车辆保险费统一纳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是增加财政部、文化部配送的流动文化车、流动图书车各1辆,又机构改革原旅发委公务用车2台也并入,故费用增加。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比2018年减少(或增加) 0 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 机关运行经费。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410.41万元,比上年增加205.04万元,主要原因为机构改革云阳县文化委员会和原云阳县旅游局整合,县级部门公用经费标准统一提高,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 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53.8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3.82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20 万元。

    3.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9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420.87万元。

    4.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18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 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5辆、执勤执法用车2辆。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贺梅琼     电话:023-5516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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