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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24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民政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2.负责对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按照管理权限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3.组织拟订全县社会救助政策、标准实施方案,健全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工作。

4.贯彻落实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社区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拟订全县行政区划规划,承办全县行政区划变更、考察论证和申请工作;负责乡镇(街道)行政区划名称的报批工作、乡镇(街道)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负责村委会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界线变更的审核呈报工作;主管全县地名工作;承办重要的自然地理实体的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规范全县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全县标准地名图书资料的审定;负责行政区划界限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指导乡镇(街道)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负责乡镇(街道)边界争议的调查和调处。

6.贯彻执行婚姻登记管理、殡葬管理和儿童收养政策,负责婚姻、殡葬和儿童收养服务机构管理工作;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

7.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管理县级福利机构及全县社会办养老机构,指导乡镇(街道)管理敬老院;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人救助工作。

8.牵头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救助保护工作,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落实困境儿童保障制度;落实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9.组织指导慈善和社会捐助工作;组织指导本地区福利彩票销售管理工作;承担本级福彩公益金管理工作。

10.贯彻落实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1.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云阳县民政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内设7个职能科室,下设云阳县最低生活保障管理中心、云阳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云阳县救助管理站、云阳县殡葬管理所、云阳县社会福利中心(云阳县养老服务指导中心、云阳县麻风医院、云阳县殡仪馆)5 个直属事业单位。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实有编制数59人,实有人数57人(含自收自支人员3人)。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1320.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20.6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1年减少804.32万元,主要是2021年年底财政按收付实现制收回未支付资金,项目收入大量减少。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1320.67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214.7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56.9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49.03万元。支出预算较2021年减少804.32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89.89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894.21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20.6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20.67万元,比2021年增加133.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208.91 万元,比2021年增加89.89万元,主要原因是新招录3名、调入1名共4名人员以及职工职务职级变动、退休人员调标等致使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11.76万元,比2021年增加43.76万元,主要用于慈善会工作经费、村(社区)干部培训、社会组织管理、婚姻登记、收养、困难群众慰问、流浪乞讨救助、殡葬改革等重点工作。

云阳县民政局2022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上年也无此数据。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14万元,比2021年减少0.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万元,比2021年增加1.2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2022年公务接待人次将有所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比2021年减少1.5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规范公车使用,压减公用经费支出;2022年无公务车购置预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 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48.92万元,比上年增加7.24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导致运行经费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2.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2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11.76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1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5.上级专项资金情况。2022年年初下达上级专项资金43.76万元,其中:困难群众送温暖补助4.96万元,流浪乞讨救助20.8万元,殡葬事业改革补助18万元。本表未纳入年初部门预算批复表下达。

6. 财政结转结余再分配情况。本部门财政结转结余再分配资金2030.44万元。本表纳入年初部门预算批复表下达。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银建   电话:023-5551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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