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无障碍 适老化 繁体版 智能机器人 支持IPV6
当前位置: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预算/决算>预算>部门>县民政局
2023-03-24

云阳县民政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市、县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县民政事业发展战略,编制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全县民政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行政复议工作。

    2.负责全县民间组织的登记和管理工作。

    3.建立完善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并负责本区域内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管理审批工作;指导全县的五保敬老工作。

    4.指导全县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和村、居委会等群众自治组织的建设;推动村居民自治示范活动,指导社区建设的日常工作,推动社区建设与服务工作;负责全县乡镇的行政区域划分;代县政府审核、申报乡、镇的设立、撤销、驻地迁移;负责行政区划、边界管理、调处工作。

    5.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指导社会福利机构建设;负责全县社会福利企业的指导和管理;会同县有关部门落实对福利企业的扶持保护政策,搞好年检换证工作。

    6.负责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工作,参与妇女儿童特别是孤儿的权益保护工作;推行殡葬改革,指导全县殡葬事业单位的服务、管理工作;

    7.负责全县流浪乞讨人员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指导县社会救助管理服务站建设工作。

    8.负责全县民政事业计划财务、统计、审计工作,指导监督民政事业费的使用和管理。

    9.对全县社会福利有奖募捐(社会福利彩票发行)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10.主管全县的地名管理工作,承办全县乡镇、街、巷、道路地名的命名、更名的审核;负责全县城乡地名标志设置和管理;组织指导全县推行地名标准化和地名信息系统建设工作。

    11.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单位构成。 

   云阳县民政局为县政府组成部门,内设6个职能科室、9 个直属事业单位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收入总计2854.7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03.68万元,上年结转1651.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上年底结转1315.9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19.58万元,比2018年支出增加1248.4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中基本支出1140.68 万元,比2018年增加204.5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63万元,比2018年减少272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减少了伤残抚恤,退役士兵安置等项目支出。

    2019年政府性基金上年结转335.1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335.11万元,比2018年增加335.11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底结转,用于养老机构运行补贴等。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14.8 万元,比2018年减少1.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4.8 万元,比2018年减少1.7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0万元,与2018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落实接待管理规定,控制接待人员数量和接待标准,减少在外就餐次数,公务接待经费逐年下降;2019年度将保留车辆保险费统一纳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2019年无公务车购置预算。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 机关运行经费。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69.36万元,比上年增加142.8万元,主要原因为县级部门公用经费标准统一提高,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 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总额  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万元。

    3.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9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63万元。

    4.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18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 辆。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

    电话:023-55161998


主办:云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云阳县人民政府

网站标识码:5002350018 网站维护联系电话:023-55128091

ICP备案:渝ICP备12003733号-1 渝公网安备:50023502000110号

重庆云阳微发布
新浪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