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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24

云阳县林业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云阳县林业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归口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管理。主要职责是: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有关法规、规章实施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拟定相关规范性文件。

2.负责拟订全县林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森林资源消长和合理利用规划的实施;监督林业建设资金管理和使用;研究提出林业发展的经济调节意见;负责林业建设项目的综合协调与宏观指导管理;负责林业行业内部审计。

3.负责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和封山育林工作;组织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工作;组织指导林木种苗、造林绿化、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等营造工程的规划建设;指导良种基地、保障性苗圃及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协调利用外援进行造林绿化、森林生态环境建设项目的实施。

4.承担森林资源(包括防护林、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特种用途林)管理的责任;指导森林资源规划、动态监测和统计上报;监督森林资源的管理使用;监督管理森林资源资产;依法编制上报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负责林(竹)木经营加工管理;管理和发放(竹)木采伐凭证、运输证;承担推进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地合法权益责任;负责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和重点国有林区森林资源资产产权变动的审核;组织编制全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监督实施;依法承担征用、占用林地的初审报批;指导林地林木承包经营及有关合同管理,监督管理林权流转交易,调处合同纠纷,协同调处权属纠纷等;承担草原监督管理,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管理;配合开展森林、林木、林地登记发证等工作。

5.承担陆生野生动物、植物资源、湿地资源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开发利用责任;负责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和濒危物种的管理工作。

6.负责林业和草原领域的相关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森林植物检疫工作。

7.组织指导林业科技、教育工作;指导林业职工队伍建设;负责局机关公务员和直属单位领导干部的管理。

8.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林业局现有办公室、规划财务科、森林资源管理和行政审批科、造林绿化科、林业产业科、自然保护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科6个职能科室,本次预算公开涉及林业局机关、森林病虫害防治植物检疫站、林木种子站、森林资源监测中心、退耕还林管理中心、森林防火中心6个直属单位(直属单位与机关统一核算),涉及国营长江林场、国有四十八槽林场、国有江南林场3个下属单位。

(三)本轮机构改革相关情况。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机构改革方案的要求,将县林业局的森林、湿地等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等整合,划转给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将县林业局的森林防火以及防汛抗旱、森林防火等指挥部的职责整合,划转给县应急管理局;重新组建县林业局,将县林业局的职责,以及县农业委员会的草原监督管理职责,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县城市管理局、县城乡建设委员会、县水务局、县农业委员会等部门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管理职责整合,重新组建县林业局,作为县政府工作部门,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归口管理。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2534.94万元,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534.94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收入较2020年增加384.55万元,主要是上年结转项目资金拨款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2534.94万元,其中:一般节能环保支出预算2805.79万元,农林水支出预算8595.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380.4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128.7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14.22万元,扶贫支出预算15.6万元,普惠金融发展支出预算165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预算510万元。支出预算较2020年增加384.55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减少414.39 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798.94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534.9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534.94万元,比2020年增加384.55万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2588.31万元,比2020年减少414.39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森林公安整体划转到县公安局,在职职工减少,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部门正常运转等支出;项目支出9946.63万元,比2020年增加798.94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资金增多,主要用于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天然林保护、造林绿化、退耕还林补助、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等重点工作。

本单位2021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81.6万元,比2020年增加7.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1.1万元,比2020年增长7.1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迎接国家及市级的各项检查预计会增多;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5万元,比2020年增加0.5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车辆老旧,维修费预计会增加。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450.15万元,比上年减少87.75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年在职职工减少。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总额  173.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73.7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2534.94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0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6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辆、执勤执法用车1辆。2021年年初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黄瑞,电话:023-55167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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