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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阳县教育系统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 贯彻执行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编制和实施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本县教育的发展战略、政策、规章和实施办法,决定本县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问题,主管全县教育工作。

2. 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管理所属事业单位,负责全县教育体制改革,规划学校布局结构调整和学校校舍、设施及教育技术装备和图书资料配备等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地方教材建设、教育信息化建设及教育科研工作;负责教育统计、信息工作。

3. 负责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指导与协调,组织实施促进公共教育资源进一步向农村地区倾斜的政策措施,实施基础教育教学改革;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4.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组织实施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政策措施,指导职业学校提高办学水平和质量。

  5.统筹管理、协调民办教育,拟订民办教育管理的政策措施,规范办学秩序,承担民办教育监管的责任;负责成人教育的管理、指导工作。

6.负责全县教育督导工作;负责全县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监测工作;负责对乡镇教育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和评估。

7.负责教育系统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负责学校和直属事业单位教育经费的预决算、财务监管、审计与监督;归口管理县外对本县的教育援助和教育系统对外交流工作。

8.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德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等工作。

9.主管全县教师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学校干部和教师队伍建设,组织学校领导干部、教师的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组织实施教育系统人事、分配制度改革,认定教师资格,承办教育系统机构编制、工资福利、教师招聘和人事调配工作;管理教职工的考核职评和奖惩工作;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10.负责对各类学校的国有资产进行宏观管理;按规定负责审核教育系统政府采购;指导学校建设、教育装备、勤工俭学、学校后勤、学生资助和安全稳定工作。

11.负责大学中专招生工作;负责全县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义务教育阶段的招生计划;负责各类教育考试工作。

12.管理、指导全县的语言文字工作,归口管理普通话的培训与测试工作。

13.承办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及有关事项。

(二)单位构成

云阳县教育系统有教育主管部门1个,内设15个职能科室、3个中心、5个直属事业单位。云阳县教育委员会(本级)为县政府组成部门。全县有公办学校128所,民办学校(园)85所,各级各类在校学生154189人,专任教师10954人。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247,951.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47,042.2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874.6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34.15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8698.99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增加17803.15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增加861.69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增加34.15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247,951.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00万元,教育支出191,665.1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559.8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244.47万元,农林水支出875.3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448.62万元,其他支出157.69;支出较去年增加18698.99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2505.41万元,项目支出增加21204.4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7,042.2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7,042.22万元,比2023年增加17803.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4,244.46万元,比2023年减少2505.41万元,主要原因是教育支出减少2551.7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1239.3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减少1204.98万元,农林水支出增加158.3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减少146.3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教育系统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32,797.76万元,比2023年增加20308.56万元,主要原因是教育支出增加20336.7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28.20万元,主要用于教育系统农村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营养改善计划、校舍维修等重点工作。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874.6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874.69万元,比2023年增加861.69万元,主要原因是农林水支出增加717.00万元,其他支出增加144.69万元,主要用于三峡工程后续工作和乡村少年宫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108.38万元,比2023年减少61.1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比2023年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教育系统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71.78万元,比2023年减少8.19万元,主要原因是教育系统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提倡勤俭节约,压缩“三公”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60万元,比2023年减少8.00万元,主要原因是教育系统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提倡乘坐公交车;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比2023年减少45万元;主要原因是教育系统今年无新购公务用车单位。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225.89万元,比上年减少217.71万元,主要原因为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192.71万元,资本性支出减少25.0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7.66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7.6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6,353.3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3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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