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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24

云阳县教育委员会(本级)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制定本县教育的发展战略、政策、规章和实施办法,决定本县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问题,主管全县教育工作。

2.编制和实施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县教育体制改革,规划学校布局结构调整和学校校舍、设施及教育技术装备和图书资料配备等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地方教材建设、教育信息化建设及教育科研工作;负责教育统计、信息工作。

3.负责教育民生工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指导与协调,组织实施促进公共教育资源进一步向农村地区倾斜的政策措施,实施基础教育教学改革;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4.指导职业教育发展与改革,组织实施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政策措施,指导职业学校提高办学水平和质量。

5.统筹管理、协调民办教育,拟订民办教育管理的政策措施,规范办学秩序,承担民办教育监管的责任;负责成人教育的管理、指导工作;负责文化教育类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的管理。

6.负责全县教育督导工作;负责全县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监测工作;负责对乡镇教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

7.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负责学校和直属事业单位教育经费的预决算、核算管理、审计与监督;归口管理县外对本县的教育援助和教育系统对外交流工作。

8.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德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等工作。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

9.主管全县教师工作,管理、指导全县学校干部和教师队伍建设,组织学校领导干部、教师的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组织实施教育系统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承办教育系统机构编制、工资福利、教师招聘和人事调配工作;管理教职工的考核职评和奖惩工作;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10.负责对各类学校的国有资产进行宏观管理;按规定负责代理教育系统政府集中采购;指导学校建设、教育装备、勤工俭学、学校后勤、学生资助和安全稳定工作。

11.负责大学中专招生工作;负责全县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义务教育阶段的招生计划;负责各类教育考试工作。

12.指导全县教育教学改革、课程建设及教科研工作。管理、指导全县的语言文字工作,归口管理普通话的培训与测试工作。

13.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交办事项。

(二)单位构成

教委机关人员编制数21人,实际在岗人员17人,另外离休干部1人,遗嘱补助人员1人。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3694.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694.2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2年增加342.56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经费拨款增加1025.97万元,项目支出经费拨款减少68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经费拨款增加是因为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普惠性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补助列入基本支出经费拨款收入共1346.28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3694.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0万元,教育支出预算3467.9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70.4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26.9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28.86万元。支出预算较2022年增加342.56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1025.97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68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增加是因为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普惠性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补助列入基本支出预算共1346.28万元。

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694.2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94.27万元,比2022年增加342.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11.38万元,比2022年增加1025.97万元,主要原因是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普惠性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补助列入基本支出共1346.2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782.89万元,比2022年减少683.4万元,主要原因是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普惠性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补助列入基本支出等,主要用于解决农村原离岗民师医疗补助、教育系统校园安保、美育体育及法制教育等重点工作。

云阳县教育委员会(本级)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40万元,比2022年增加25.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2年减少0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比2022年减少0.5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比2022年增加1万元,主要原因是去年财政缩紧开支,预算缩减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25万元,比2022年增加25万元;主要原因是机关公务用车FAC369车辆零部件老化,用车途中多次突发故障,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而且维修成本较高,已向机关事务局申请报废处置,故2023年购置新车。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72.32万元,比上年减少53.59万元,主要原因是按财政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以及将三个直属事业单位公用经费定额分离,所以机关运行经费比去年减少。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782.89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2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王珏,联系方式:023-55138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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