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云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云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工业园区管委会)是县政府派出机构,为正科级。工业园区管委会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工业园区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的工作安排。
2.负责工业园区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对申请入园企业进行资格审定,审核入园企业选址定点,审核入园工业企业标准厂房等建设方案。
3.负责编制工业园区总体规划、建设规划、控制性规划及专项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规划;负责拟订和实施园区用地计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工作;负责制定工业园区企业经济运行发展目标和编制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与规划。
4.负责承接和办理市级、县级部门下放委托、授权的相关审批服务事项;负责管理县企业服务中心和服务入园企业。
5.负责工业园区企业管理,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文件规定,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园区企业的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信访稳定等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6.负责在建项目的跟踪服务,建立在建项目企业档案,为企业代办相关手续;收集在建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协助工业园区管委会协调县相关部门予以解决;
7.负责企业水、电、气、讯、路、招工,以及企业生产过程中有关要素的保障,协调处理企业周边环境卫生相关问题;
8. 建立投产企业档案,负责企业职工职业健康、子女教育、周转用房的保障;负责企业培训、政策宣传、产品推介,融资等有关企业发展的服务工作;
9.完成其它与企业相关的数据收集和服务工作;负责督促企业完成相关的社会事务活动;负责园区企业的对外宣传;
10.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
工业园区管委会下设机关、所属事业单位云阳县企业服务中心。机关行政编制15名,设内设机构6个,分别为综合事务部、招商投资部、规建审批部、产业发展部、企业服务部、安全应急部;事业编制22名,设3个内设机构:驻企服务科、要素保障科、信息服务科。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706.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06.3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42.52万元,主要是主要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经费拨款增加33.7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经费拨款增加3.7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经费拨款增加1.9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经费拨款增加3.18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 706.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33.52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0.0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4.6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38.15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42.52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35.52万元,项目支出增加7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06.3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06.38万元,比2025年增加42.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0.38万元,比2025年增加35.52万元,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26.7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3.7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6万元,比2025年增加7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纳入年初预算项目1个,主要用于工业工业园区“一码管地”地籍调查的重点工作。
202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与2025年收支情况一致,2026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7.5万元,与2025年一致。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5年一致;公务接待费1.5万元,与2025年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与2025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5年一致。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01.59万元,比上年减少0.92万元,与2025年变化不大;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6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5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 1辆。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夏静忆 联系方式:023-55506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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