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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03

云阳县蔈草镇人民政府

2022年度决算公开说明(汇总)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 组织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的法律、法规、政策,拟定全镇财政、国有资产管理、财务、会计方面的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和执行财政分配政策和财政管理体制,拟定财政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指导全镇财政工作。

2. 管理全镇财政收支,依据《预算法》编制年度财政预算草案和决算,组织执行年度财政预算,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附加)、社会保障资金等,负责财政综合平衡。

3. 负责全镇罚没财物及政府非税收入的组织和管理工作。管理财政票据。

4. 组织执行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库业务开展。拟定和执行政府采购管理制度,负责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

5. 负责国有资产的管理;组织实施国有资产的清产核资、权属界定、产权登记;负责资产评估项目的合规性审核;负责公共资源的统计、分析。

6. 管理全镇财政公共支出和财政承担的经济发展支出,分配、管理各种有偿、无偿使用的财政专项资金。

7. 组织执行《会计法》等法律法规及分行业会计制度,管理全镇会计工作。

8. 组织执行《企业财务通则》和分行业财务制度,执行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

9. 拟订和执行政府债务管理的制度和管理办法;管理政府债务;负责外国政府贷款、世行贷款等的监管,负责政府投融资管理,负责彩票发行的监管工作。

10. 监督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检查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查处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

11. 承办镇党委、镇政府和上级财政单位交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

云阳县蔈草镇人民政府为县政府组成单位,内设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10个职能科室,下设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5个直属事业单位。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单位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政府机关、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6个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

2022年年初预算数2368.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915.6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453.26万元。

2022年年终决算数3045.45万元,其中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635.87万元,调整后年初结转和结余409.58万元,收入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76.59万元,主要是增加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农业发展项目、场镇管理项目等支出,经费拨款增加676.59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3045.24万元,其主要构成为: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85.79万元,较上年增加31.40%;

(2)公共安全支出1.92万元,与上年支出相等;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2.75万元,较上年减少26.92%;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06.77万元,较上年增加10.65%;

(5)卫生健康支出69.07万元,较上年增加22.68%;

(6)节能环保支出9.52万元,较上年减少84.27%;

(7)城乡社区支出76.52万元,较上年增加231.69%;

(8)农林水支出726.55万元,较上年增加19.22%;

(9)交通运输支出38.68万元,较上年减少72.66%;

(10)住房保障支出50.77万元,较上年增加13.78%;

(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1.9万元,较上年增加19.12%;

(12)其他支出15万元,上年无其他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3045.4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3045.2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21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执行情况。

2022年年初预算数4.7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4.71万元。

2022年年终决算数19.5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79万元,调整后年初结转和结余4.71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执行情况。

2022年政府性基金支出19.50万元,主要用于社区养老服务站建设、场镇卫生管理,其主要构成为:

(1)城乡社区支出9.50万元,较上年减少95.82%,主要是2022年减少了公路项目支出;

(2)其他支出10万元,较上年增加900%,主要是2022年增加了社区养老服务站建设支出。

3.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情况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19.5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19.5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政府性基金全年收支平衡。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28.93万元,实际支出14.9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少14.02万元。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年初未预算因公出国(境)费用,上年也未产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车购置费13.50万元,主要用于应急保障用车购置。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50万元,减少25%,主要原因是为压减“三公”经费支出,降低了车辆购置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41万元,减少24.62%。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4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日常维护、加油、清洗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52万元,下降95.2%,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换新,维修费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52万元,下降84%,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换新,维修费减少,燃油费在上年末充值,本年度未报销燃油费。

公务接待费0.9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各项审计监督检查人员的公务接待费。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相等,与上年支出数相等。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1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50批次,156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50批次,156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59元,车均购置费13.5万元,车均维护费0.24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8.23万元,比2021年度增加113.02万元,增长90.0%,主要原因是上年度较多运行经费未及时支付,在2022年才完成支付。比年初预算数增加25.23万元,增长11.84%,主要原因是机关办公楼整修费用增加。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日常办公费、差旅费、机关伙食费、电费、邮电费、临时人员劳务费、维修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2年12月,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84.2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8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237.5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8.92万元,资金来源主要是经费拨款和代管资金。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镇对部门整体绩效和12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802.44万元。从自评情况来看,我单位项目管理规范,资料完善,资金支付及时。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2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状态:绩效审核已审

项目名称:

蔈草镇整体自评

项目编码:

50023500022P000092

自评总分:

99.00



项目主管部门:

916-蔈草镇

财政归口处室:

001-预算科

部门联系人:

张思琦

联系电话:

55328010

资金情况


年初预算数

全年(调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执行率权重

执行率得分

年度总金额

23,522,496.87

36,497,319.36

33,026,122.87




其中:财政拨款

23,522,496.87

36,497,319.36

33,026,122.87

90

10.00

9.00

绩效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基层党建责任制,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统筹推进党建工作,实现蔈草镇党建全覆盖,提高党建工作的有效性。
2、统筹乡镇发展。参与辖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推动辖区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
3、组织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落实人力资源、社保保障民政、教育、卫生和计划生育等领域相关政策。4、设施综合管理。对蔈草镇内人口管理、社会管理等地区性、综合性工作,承担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职能。
5、监督专业管理。对蔈草镇内各类专业执法工作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6、维护乡镇平安。承担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关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等。
7、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基层党建责任制,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统筹推进党建工作,实现蔈草镇党建全覆盖,提高党建工作的有效性。
2、统筹乡镇发展。参与辖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推动辖区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
3、组织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落实人力资源、社保保障民政、教育、卫生和计划生育等领域相关政策。4、设施综合管理。对蔈草镇内人口管理、社会管理等地区性、综合性工作,承担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职能。
5、监督专业管理。对蔈草镇内各类专业执法工作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6、维护乡镇平安。承担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关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等。
7、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偏离度(%)

得分系数(%)

指标权重

指标得分

是否核心指标

说明

市财政局建议

日均收运垃圾

5

5

0

100

2

2




日均污水处理

立方米

100

100

0

100

2

2




文化、旅游、法治等宣传次数

10

10

0

100

2

2




新建产业园区公路

公里

2

2

0

100

2

2




修建灌溉沟渠

500

500

0

100

2

2




当年征兵入伍人数

5

5

0

100

2

2




困难人群救助

人次

5000

5000

0

100

2

2




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入学率

%

100

100

0

100

2

2




“双晒”等评比排前十名次数

1

1

0

100

5

5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杜绝违纪违法行为


定性

1

0

100

8

8




贫困人口发生率

%

1

1

0

100

2

2




县委县政府决策重点事项按时完成率

%

95

95

0

100

7

7




优抚对象抚恤、低保、特困、退耕还林等到人到户补助资金及时发放率

%

95

95

0

100

2

2




公务车辆年均运行维修费用

万元/个

5

5

0

100

2

2




机关办公楼整修费用

万元

5

5

0

100

2

2




机关办公月均用电费用

万元

1

1

0

100

2

2




机关食堂日均运行费用

3000

3000

0

100

2

2




机关职工月均用水量

50

50

0

100

2

2




贫困户人均年收入提高

1000

1000

0

100

5

5




完成税收收入

万元

100

100

0

100

7

7




强化应急演练,减少自然灾害损失


定性

1

0

100

2

2




全年安全生产、交通运输实现“零事故”


定性

1

0

100

2

2




妥善处理信访矛盾,确保信访形势总体可控,无重大不稳定因素或恶性上访事件


定性

及时报备

1

0

100

7

7




维持社会治安稳定


定性

1

0

100

2

2




耕地和基本农田闲置率

%

10

10

0

100

5

5




森林资源保护面积

1000

1000

0

100

2

2




救助对象满意度

%

95

95

0

100

5

5




贫困户满意度

%

95

95

0

100

4

4




辖区群众对大厅办理工作满意度

%

90

90

0

100

2

2




辖区群众对疫情防控工作满意度

%

95

95

0

100

2

2




辖区群众对政府总体工作的满意度

%

90

90

0

100

5

5




2022年度二级项目绩效自评表

状态:业务审核已审

项目名称:

2022年上半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

项目编码:

50023522T000002607998

自评总分:

100.00



项目主管部门:

916-蔈草镇

财政归口处室:

001-预算科

部门联系人:

张渝

联系电话:

55328010

资金情况


年初预算数

全年(调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执行率权重

执行率得分

年度总金额

0.00

85,885.80

85,885.80




其中:财政拨款

0.00

85,885.80

85,885.80

100

10.00

10.00

绩效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按时足额发放义务兵优待金,做到应发尽发


按时足额发放义务兵优待金,做到应发尽发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偏离度(%)

得分系数(%)

指标权重

指标得分

是否核心指标

说明

市财政局建议

优待金发放人数

12

12

0

100

20

20




义务兵优待金按时发放率

%

100

100

0

100

20

20




救助对象生活水平提升情况


定性

明显改善

1

0

100

20

20




义务兵优待金保障制度


定性

基本建立

1

0

100

20

20




救助对象满意度

%

90

90

0

100

10

10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单位决算公开联系人:牟将凤  联系方式:023-55328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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