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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03

                 

                    重庆市云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县住建委主要职能职责:贯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城乡建设发展战略、改革方案、中长期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规范城乡建设管理秩序,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执法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研究;管理、监督和指导乡镇(街道)建设工作。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财政性资金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建设配套费等的征收和管理;会同县财政部门筹集城市建设维护资金,编制收支年度计划,经县政府批准后安排下达;监督管理城市建设维护资金及其他专项资金的使用;负责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概预算的监督管理。协助拟定征收补偿安置方案;负责房屋拆除和补偿资金发放工作,负责房屋征收信访维稳工作。统筹全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拟定年度征收计划并执行。负责勘察设计行业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勘察设计市场,监督管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及从业资质和资格;负责工业和民用建筑的抗震设防和城市地下空间的综合开发利用;监督管理城市雕塑工作。负责管理权限范围内的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相关工作。负责住房保障工作。负责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拟订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保障性住房项目的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廉租住房、公租房项目和资金安排并监督实施。负责国有公房管护及租金收取,负责廉租房建设、分配、管理及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金补贴工作。负责建筑行业的监督管理。承担监督管理建筑市场的责任。拟订规范建筑活动的政策并监督实施;管理建筑活动从业资质和资格;监督管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质量、安全、工程监理、工程保险、工程担保、竣工验收等工作;监督管理建筑材料、建筑机械与设备的施工准入;负责管理权限范围内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指导新型建材和建筑机械与设备的推广。 会同有关部门确定重点工程项目;负责本行业领域的重大重点项目具体推进工作,参与重点工程项目前期工作和资金平衡工作;负责或参与重点工程施工管理和突发事件的处理。负责城市排水设施建设及运行维护的监督管理;负责城镇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负责城市排水行业特许经营管理;负责市政排水接改沟许可;负责直管排水的监测管理;统筹协调城市排水相关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负责房地产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住房建设和房地产开发建设的监督管理;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项目转让和项目资本金监管。负责规范房地产开发建设市场秩序、房地产交易市场秩序;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管理;承担房地产开发建设方案备案、项目资本金监管、新建商品住宅交付使用规定等制度的监督执行职责。指导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及联合建设备案管理。负责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管理。承担房屋转让、抵押、租赁等交易合同登记备案管理。承担商品房销售管理,负责商品房预售许可和预售资金管理。承担房屋面积管理相关工作。负责对征收项目进行预审工作。 负责推进城市提升相关工作。拟订城市提升相关制度、规范并监督实施,严格执行相关标准。牵头推进城市提升行动计划,统筹推进城市提升相关前期工作和项目协调。统筹推进城市人居环境改善工作;负责城市管线的综合管理,建立城市管线综合管理协调机制,统筹城市综合管廊建设与管理,牵头协调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指导村镇人居环境改善工作,拟订村镇建设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重点示范镇建设和管理、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组织村镇建设试点;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旧房改造工作;指导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管理工作。负责推进城市修补和有机更新。指导城市老旧功能片区和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统筹推进棚户区改造;监督指导城市既有建筑保留利用、更新改造工作;负责房屋使用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参与房屋住用安全管理及危房鉴定工作;负责本辖区的城市危险房屋管理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管理工作;负责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指导做好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负责白蚁防治管理工作。负责推进城乡建设科技进步。负责建设领域新技术推广应用;负责行业信息化、建筑智能化等管理工作;负责推进成品住宅建设和住宅产业化,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负责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管理。拟订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建筑节能审查;管理建筑能效测评标识;指导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指导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负责推进绿色建筑工作;指导环保建材推广及墙体材料革新工作。贯彻执行人防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起草人防工作相关规范性文件。拟订防空袭方案及实施计划;建立健全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建设和人民防空无线电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在发生重特大突发事件时利用人民防空指挥场所为政府提供指挥平台。承担地下空间建设兼顾人民防空功能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城建档案管理工作;承担城乡建设系统培训和引进人才工作;参与建筑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负责建筑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和指导,负责建筑行业应急管理、应对处置的组织、协调和指导。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二)机构设置。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内设10个科室:办公室、规划财务科、综合发展科、行政审批科(建筑业管理科)、设计和绿色建筑科(消防审验科)、村镇建设管理科、城市道路和管线管理科、房屋管理和征收科(市场监管科)、人防管理科、法制安全科。共有行政编制17个,现有在编干部职工15名。

(三)单位构成。住建委下设1个参公单位,8个事业单位。分别是城乡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站,城市排水中心,房地产管理所,县房屋征收中心,建筑节能管理中心,房地产开发服务中心,县公园城市规划研究中心,共有编制130个,现有在编人员120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231,673.6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结余2.66万元,当年预算收入231676.32万元),支出总计231,676.3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2,726.92万元,增长134.1%,主要原因是棚户区改造拆迁资金增加。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231,673.6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2,563.62万元,增用长160%主要原因棚户区改造拆迁资金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1,673.65万元,占100%;此外,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66万元。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231,675.31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132,728.57万元,增长134.1%,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棚户区改造拆迁项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3,017.58万元,占1.3%;项目支出228,657.72万元,占98.7%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5万元,下降62%主要原因是安管站、质监站维修费用未及时结账,剩余1.01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31,676.32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32,726.92万元,增长134.1%。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棚户区改造拆迁、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9,384.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894.42万元,增长199.5%。主要原因是增加棚户区改造拆迁项目、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项目。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5,197.20万元,增长1079.5%。主要原因是棚户区改造拆迁项目、保障性安居工程等多数项目年初无预算。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66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385.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261.26万元,增长113.6%。主要原因是棚户区改造拆迁、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多。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5,196.20万元,增长1078.8%。主要原因是棚户区改造拆迁项目、保障性安居工程等多数项目年初无预算。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5万元,下降62%,主要原因是安管站、质监站维修费用未及时结账金额减少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0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招商引资相关经费8.00万元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61.06万元,占0.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7.65万元,增长38.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标准增加等

3)卫生健康支出139.51万元,占0.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69万元,增长0.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缴纳医疗保险标准增加等

4)节能环保支出2,300.00万元,占4.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00.00万元,增长130%,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城区雨污分流管网改造项目支出700万元,污水处理厂运营经费支出600万元

5)城乡社区支出4,119.39万元,占8.3%,年初预算数增加1,814.63万元,增长78.7%,主要原因一是上年结转项目排水设施建设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二是年中追加城市排水运行、管网泵站改造维护、房交会财政奖励、建筑企业升级奖励等资金。

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26.67万元,占0.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35万元,下降3.1%,主要原因是财政预算追减云阳县房屋征收中心、云阳县排水事务中心等单位公用经费。

7)住房保障支出42,131.09万元,占85.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1,952.58万元,增长23501.5%,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安排我单位继续使用的项目及2022年新增项目年初未纳入预算,主要用于2022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云阳县双江街道青年人才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云阳县亮水坪青年人才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17.5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700.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3.74万元,增长6.5%,主要原因是公园城市规划建设研究中心新增人员较多。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317.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70万元,下降1.5%,主要原因是财政压缩了各单位公用经费额度,节约了单位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182,289.6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9,669.20万元,增长151%,主要原因是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基金预算增加。本年支出182,289.6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6,467.31万元,增长140.4%,主要原因是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支出增加。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7.9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5.55万元,下降47.8%,主要原因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21万元,增长8.6%,主要原因是乡村振兴,下乡用车较多。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部门人员未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我部门无需出国(境)办理事宜,与预算持平。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业务涉及出国(境),与上年持平。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未购置公务车。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系统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系统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与上年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5.76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人防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1.74万元,下降45.8%,主要原因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36万元,增长15%,主要原因是较上年乡村振兴下乡次数增多及车辆燃油费上涨

公务接待费2.1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的餐饮费及住宿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81万元,下降63.5%,主要原因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15万元,下降34.4%,主要原因是我部门进一步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切实严格接待标准,减少公务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2辆;国内公务接待46批次385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56.98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2.1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2.9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0万元,增长262.5%,主要原因是保教楼会议增多。本年度培训费支出8.8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8万元,增长25.1%,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培训增多。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9.72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单位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及办公设备购置等费用。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06万元,下降8%,主要原因是财政压缩经费预算,节约了开支。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云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一是结合预算编制分工落实绩效目标编制、加强预算绩效编制的审核、健全内部机制、确保各项业务工作按质完成;二是根据年度目标责任制和各类项目,逐项细化落实到各科室;三是根据以前年度项目执行情况、项目规划、项目报告等已有成果,使绩效目标更加科学合理。2023年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完成全年绩效管目标情况良好。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委对部门整体和6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63项,涉及资金228657.72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2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云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整体自评

项目编码:

50023500022P000039

自评总分:

88.738

项目主管部门:

202-云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财政归口处室:

005-经建科

部门联系人:

杨兴梅

联系电话:

55183528

资金情况

年初预算数

全年(调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执行率权重

执行率得分

年度总金额

415,227,870.31

2,661,231,168.49

2,344,318,746.09

其中:财政拨款

415,227,870.31

2,661,231,168.49

2,344,318,746.09

88

10.00

8.80

绩效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贯彻国家和省市关于人民防空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县人民防空的基本战略方案,编制全县人民防空建设中长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组织指导人民防空通信与信息系统建设、维护。2.承担全县勘察设计市场监管的责任;负责组织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勘察设计初步设计审查和施工图审查,施工图审查备案、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工作;负责全县各类建筑工程的抗震设防的设计审查。3.推进全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负责全县城镇排水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及运行维护,指导全县乡镇污水处理管理工作,牵头协调推进海绵城市建设。4.拟定建筑业发展政策、规划,经批准后监督实施;负责全县房屋建筑、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审核、办理城市建设配套费的征收管理。5.组织实施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编制年度征收计划,拟定住房保障发展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6.拟定城市提升相关制度、规范、标准并贯彻落实。负责全县老旧小区改造和社区服务提升工作,推进全县棚户区改造,贯彻执行城市棚户区改造政策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7.拟定全县村镇建设政策、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农房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8.对全县受监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工作进行监督。9.对全县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进行监督。10.完成城市建设配套费、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等征收工作。11.承办县委、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基本完成全年目标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偏离度(%)

得分系数(%)

指标权重

指标得分

是否核心指标

说明

市财政局建议

本年度支出不超出预算收入,实现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完成率

%

100

100

0

100

4

4

发现处理各类建筑违法违章数量

500

500

0

100

4

4

覆盖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数量

34

34

0

100

4

4

覆盖乡镇污水处理运行泵站数量

42

42

0

100

4

4

农村危房改造数量

60

60

0

100

5

5

人防疏散安置能力建设

5000

5000

0

100

4

4

受监工程项目安全检查覆盖率

%

100

100

0

100

3

3

受监工程项目质量检查覆盖率

%

100

100

0

100

5

5

受理信访投诉

200

200

0

100

4

4

完成城区管网堵塞点疏通次数

240

240

0

100

5

5

完成发放抚恤补助

247

247

0

100

4

4

完成公共租赁住房维修、维护及日常管理房屋套数

4558

4558

0

100

4

4

2022年度二级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202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第二批中央基建投资(云阳县重百支路停车楼项目)

项目编码:

50023523T000002811542

自评总分:

100.00

项目主管部门:

202-云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财政归口处室:

005-经建科

部门联系人:

冉光明

联系电话:

55221707

资金情况

年初预算数

全年(调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执行率权重

执行率得分

年度总金额

0.00

17,060,000.00

17,060,000.00

其中:财政拨款

0.00

17,060,000.00

17,060,000.00

100

10.00

10.00

绩效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目标1:停车位262个
目标2:管理房2800平方米

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偏离度(%)

得分系数(%)

指标权重

指标得分

是否核心指标

说明

市财政局建议

管理房

平方米

2800

2800

0

100

20

20

停车位

262

262

0

100

20

20

项目质量验收合格

%

100

100

0

100

5

5

完成及时率

%

100

100

0

100

5

5

改善老旧小区居住环境

定性

1

0

100

10

10

项目使用年限

40

40

0

100

20

20

受益群众满意度

%

90

90

0

100

10

10

  1.        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对自评未完成年度绩效目标的项目,我委将加强资金绩效管理,督促资金使用单位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实现年度绩效目标。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杨兴梅   023-55183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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