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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03

重庆云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县住建委主要职能职责:贯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城乡建设发展战略、改革方案、中长期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规范城乡建设管理秩序,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执法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研究;管理、监督和指导乡镇(街道)建设工作。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财政性资金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建设配套费等的征收和管理;会同县财政部门筹集城市建设维护资金,编制收支年度计划,经县政府批准后安排下达;监督管理城市建设维护资金及其他专项资金的使用;负责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概预算的监督管理。协助拟定征收补偿安置方案;负责房屋拆除和补偿资金发放工作,负责房屋征收信访维稳工作。统筹全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拟定年度征收计划并执行。负责勘察设计行业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勘察设计市场,监督管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及从业资质和资格;负责工业和民用建筑的抗震设防和城市地下空间的综合开发利用;监督管理城市雕塑工作。负责管理权限范围内的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相关工作。负责住房保障工作。负责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拟订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保障性住房项目的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廉租住房、公租房项目和资金安排并监督实施。负责国有公房管护及租金收取,负责廉租房建设、分配、管理及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金补贴工作。负责建筑行业的监督管理。承担监督管理建筑市场的责任。拟订规范建筑活动的政策并监督实施;管理建筑活动从业资质和资格;监督管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质量、安全、工程监理、工程保险、工程担保、竣工验收等工作;监督管理建筑材料、建筑机械与设备的施工准入;负责管理权限范围内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指导新型建材和建筑机械与设备的推广。会同有关部门确定重点工程项目;负责本行业领域的重大重点项目具体推进工作,参与重点工程项目前期工作和资金平衡工作;负责或参与重点工程施工管理和突发事件的处理。负责城市排水设施建设及运行维护的监督管理;负责城镇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负责城市排水行业特许经营管理;负责市政排水接改沟许可;负责直管排水的监测管理;统筹协调城市排水相关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负责房地产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住房建设和房地产开发建设的监督管理;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项目转让和项目资本金监管。负责规范房地产开发建设市场秩序、房地产交易市场秩序;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管理;承担房地产开发建设方案备案、项目资本金监管、新建商品住宅交付使用规定等制度的监督执行职责。指导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及联合建设备案管理。负责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管理。承担房屋转让、抵押、租赁等交易合同登记备案管理。承担商品房销售管理,负责商品房预售许可和预售资金管理。承担房屋面积管理相关工作。负责对征收项目进行预审工作。负责推进城市提升相关工作。拟订城市提升相关制度、规范并监督实施,严格执行相关标准。牵头推进城市提升行动计划,统筹推进城市提升相关前期工作和项目协调。统筹推进城市人居环境改善工作;负责城市管线的综合管理,建立城市管线综合管理协调机制,统筹城市综合管廊建设与管理,牵头协调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指导村镇人居环境改善工作,拟订村镇建设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重点示范镇建设和管理、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组织村镇建设试点;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旧房改造工作;指导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管理工作。负责推进城市修补和有机更新。指导城市老旧功能片区和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统筹推进棚户区改造;监督指导城市既有建筑保留利用、更新改造工作;负责房屋使用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参与房屋住用安全管理及危房鉴定工作;负责本辖区的城市危险房屋管理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管理工作;负责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指导做好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负责白蚁防治管理工作。负责推进城乡建设科技进步。负责建设领域新技术推广应用;负责行业信息化、建筑智能化等管理工作;负责推进成品住宅建设和住宅产业化,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负责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管理。拟订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建筑节能审查;管理建筑能效测评标识;指导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指导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负责推进绿色建筑工作;指导环保建材推广及墙体材料革新工作。贯彻执行人防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起草人防工作相关规范性文件。拟订防空袭方案及实施计划;建立健全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建设和人民防空无线电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在发生重特大突发事件时利用人民防空指挥场所为政府提供指挥平台。承担地下空间建设兼顾人民防空功能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城建档案管理工作;承担城乡建设系统培训和引进人才工作;参与建筑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负责建筑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和指导,负责建筑行业应急管理、应对处置的组织、协调和指导。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二)机构设置。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内设10个科室:办公室、规划财务科、综合发展科、行政审批科(建筑业管理科)、设计和绿色建筑科(消防审验科)、村镇建设管理科、城市道路和管线管理科、房屋管理和征收科(市场监管科)、人防管理科、法制安全科,共有行政编制17个,现有在编干部职工16名。

(三)单位构成。住建委下设1个参公单位,8事业单位。分别城乡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站,城市排水中心,房地产管理所,县房屋征收中心,建筑节能管理中心,房地产开发服务中心,县公园城市规划研究中心,共有编制132个,现有在编人员116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98949.4万元(其中上年结转结余9839.37万元,当年预算收入89110.03万元)支出总计98946.74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738.9万元、增长6.2%主要原因是棚户区改造拆迁资金增加。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98949.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738.9万元(上年度收入93,210.50万元),增长6.16%,主要原因棚户区改造拆迁资金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8949.4万元,占100.00%,年初结转和结余9839.37万元。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98946.7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575.6万元(上年度支出83371.14万元),增长18.68%,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棚户区改造拆迁项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2858.54万元,占2.89%;项目支出96088.2万元,占97.11%

  4.结转结余。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836.71万元(上年结转结余9839.37万元,减少99.97%,主要原因是2021决算根据收付实现制结余资金年终追减预算,但是站、质监站维修费用未及时结账剩余2.66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98,949.40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738.90万元,增长6.2%。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增加了棚户区改造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489.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469.81万元(上年度21,959.44万元),减少24.91%。主要原因是2020年机构改革撤销了下属11个规建所及招标办,人员进行了分流。2021年项目资金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较上年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721.19万元,增长185.9%。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棚户区改造拆迁项目收入。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124.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88.94万元(上年度21,435.51万元),增加7.88%。主要原因是保障安居性保障资金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745.30万元,增长86.8%。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棚户区改造拆迁项目支出。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66万元(上年度6637.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减少6634.82万元,减少99.96%主要原因是站和质监站及时支付维修费结余2.66万元,其余今年根据收付实现制,结余资金年终全部追减预算。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82.48万元,占1.6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6.31万元(年初预算316.17万元),增长20.97%,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及费用标准增加等原因。

2)卫生健康支出135.89万元,占0.5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52万元(年初预算130.37万元),增长4.23%,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

3)节能环保支出1940万元,占8.39%,比年初预算增加1700万元(年初预算240万元),增加708.33%,主要用于城市排水及污水处理等支出。

4)城乡社区支出3112.65万元,占13.4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58.5万元(年初预算1654.15万元),增加88.17%,主要原因是2021年我委实施的项目年初没纳入预算。

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37.66万元,占1.0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6.54万元(年初预算141.12万元),增长68.41%,主要原因是房屋征收中心和排水中心基本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17315.77万元,占74.8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972.99万元(年初预算3342.78万元),增长418.01%,主要原因是2021年我委实施的项目年初没纳入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58.5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536.67万元(上年决算252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07万元,增长0.64%,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321.8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02万元(上年决算338.89万元),减少5.02%,主要原因牢固树立“紧日子”思想,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做好公用经费管理。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3201.89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7262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482.88万元(上年决算65137.52万元),主要为征收的城市建设配套费、人防费等基金性收入、棚户区征收拆迁安排的债券收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安排农村基础建设收入等。本年支出75822.29万元,年终结转结余0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5.7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76万元(年初预算36.5万元),下降29.5%,主要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比预算减少6.60万元,公务接待费减少4.16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38万元,下降5.1%,主要原因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费,未购买公务车。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2.4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人防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6万元,下降22.75%上年支出数减少1.24万元(上年23.64万元),下降5.25%,主要原因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公务接待费3.34万元,主要用于餐饮费住宿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16万元,下降55.47%。主要原因为我单位进一步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切实严格接待标准,减少公务接待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3万元(上年3.47万元),下降3.75%,主要原因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2辆;国内公务接待61批次478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1.87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8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9万元,增长12.7%,主要原因是会议人数增加、会议室租金上涨。本年度培训费支出7.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04万元,下降70.6%,主要原因是受疫情防控常态因素影响减少培训次数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2.78万元,比2020年度减少27.91万元,降低14.6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了公用经费开支。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印刷、水电、邮电、差旅、培训、物业管理、维修维护、公务用车、工会活动、职工福利、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1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2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12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90.9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78.9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73.0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7.9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43.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4.77%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委对部门整体28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28项,涉及资金122246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未发现相关问题,都如期完成了绩效要求目标。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目标绩效自评表



云阳县202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单位名称(盖章)

云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年度预算安排(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年度资金总额

5824.58

98949.4

98946.74

其中:基本支出

2711.58

2861.2

2858.54

项目支出

3113

96088.2

96088.2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1.贯彻国家和省市关于人民防空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县人民防空的基本战略方案,编制全县人民防空建设中长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组织指导人民防空通信与信息系统建设、维护。
2.
承担全县勘察设计市场监管的责任;负责组织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勘察设计初步设计审查和施工图审查,施工图审查备案、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工作;负责全县各类建筑工程的抗震设防的设计审查。
3.
推进全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负责全县城镇排水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及运行维护,指导全县乡镇污水处理管理工作,牵头协调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4.
拟定建筑业发展政策、规划,经批准后监督实施;负责全县房屋建筑、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审核、办理城市建设配套费的征收管理。
5.
组织实施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编制年度征收计划,拟定住房保障发展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
6.
拟定城市提升相关制度、规范、标准并贯彻落实。负责全县老旧小区改造和社区服务提升工作,推进全县棚户区改造,贯彻执行城市棚户区改造政策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7.
拟定全县村镇建设政策、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农房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
8.
对全县受监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工作进行监督。
9.
对全县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进行监督。
10.
完成城市建设配套费、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等征收工作。
11.
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贯彻国家和省市关于人民防空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县人民防空的基本战略方案,编制全县人民防空建设中长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组织指导人民防空通信与信息系统建设维护。
2.
承担全县勘察设计市场监管的责任;负责组织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勘察设计初步设计审查和施工图审查,施工图审查备案、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工作;负责全县各类建筑工程的抗震设防的设计审查。
3.
推进全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负责全县城镇排水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及运行维护,指导全县乡镇污水处理管理工作,牵头协调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4.
拟定建筑业发展政策、规划,经批准后监督实施;负责全县房屋建筑、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审核、办理城市建设配套费的征收管理。
5.
组织实施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编制年度征收计划,拟定住房保障发展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
6.
拟定城市提升相关制度、规范、标准并贯彻落实。负责全县老旧小区改造和社区服务提升工作,推进全县棚户区改造,贯彻执行城市棚户区改造政策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7.
拟定全县村镇建设政策、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农房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
8.
对全县受监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工作进行监督。
9.
对全县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进行监督。
10.
完成城市建设配套费、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等征收工作。
11.
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目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指标1:完成棚户区改造

450

450

5

5

指标2:发现处理各类建筑违法违章数量

500

500

5

5

指标3:完成井盖、水篦子维修

400

400

5

5

指标4:农村危房改造数量

189

189

5

5

指标5:完成老旧小区进行改造个数

16

16

5

5

指标6:人防疏散安置能力建设

5000

5000

5

5

质量指标

指标1:工程验收合格率

100%

100%

5

5

指标2:投诉处理办结率

100%

100%

5

5

指标3:受监工程项目安全质量检查覆盖率

100%

100%

5

5

时效指标

指标1:本单位正常工作和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及时完成率

100%

100%

5

5

成本指标

指标1:不高于当地平均建设水平

100%

100%

5

5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指标1:提升城市形象

100%

100%

5

5

社会效益指标

指标1:解决老民姓民生实事

100%

100%

5

5

指标2:丰富居民的生活

丰富

丰富

5

5

指标3:居民生活便利是否提升

提升

提升

5

5

生态效益指标

指标1:改善居民生活环境

明显改善

明显改善

5

5

指标2:是否实施雨污分流及垃圾分类

5

5

可持续影响指标

指标1:可持续影响年限

50

50

5

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指标1:服务对象满意度

95%

95%

5

4

还有待继续提高

指标2:县政府考核满意度

95%

95%

5

4

还有待继续提高

总分

100

98





云阳县2021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明细表

项目名称

黄石片区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

主管部门

云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实施单位

云阳北城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预算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45000

45000

45000

10

100%

1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45000




上年结转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目标1完成黄石片区二期征地拆迁42户;
目标2:完成黄石中湾片区征地拆迁76户;
目标3:完成杨柳片区二期征地拆迁68户;
目标4:1#道路正式开工建设,预计完成总工程量的40%
目标5:2#道路正式开工建设,预计完成总工程量的30%
目标63#道路正式开工建设,预计完成总工程量的80%

目标1完成黄石片区二期征地拆迁41户;
目标2:完成黄石中湾片区征地拆迁82户;
目标3:完成杨柳片区二期征地拆迁63户;
目标4:1#道路正式开工建设,预计完成总工程量的40%
目标5:2#道路正式开工建设,预计完成总工程量的30%
目标63#道路正式开工建设,预计完成总工程量的80%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目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指标1:棚户区房屋征收

186

186

5

5

根据市住建委下达的年度任务完成

指标2:危旧房屋拆除

3.28万平方米

3.28万平方米

3

3

根据市住建委下达的年度任务完成

指标31#道路主体建设

40%

40%

2

2


指标42#道路主体建设

30%

30%

2

2


指标53#道路主体建设

80%

80%

2

2


质量指标

指标1: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

符合

符合

3

3


指标2:《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

符合

符合

3

3


指标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符合

符合

3

3


指标4:单项工程验收合格率

100%

100%

3

3


指标5:总体工程验收合格率

100%

100%

3

3


时效指标

指标1:完成棚户区房屋征收

2021.12022.12

100%

3

3


指标2:完成危旧房屋拆除

2021.62023.3

100%

5

5


指标3完成棚改区域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2022.12025.12

100%

5

5


成本指标

指标1:投资总额控制

73772

73772

3

3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指标1






指标2






社会效益指标

指标1:有利于改善当地居民的生活条件,居住条件和出行条件,保障当地居民的切身利益,提高居民生活品质

长期

长期

5

5


指标2:发展地方经济、推动区域协调发展、促进社会全面进步

长期

长期

5

5


指标3:有效拉动投资、消费需求,带动相关产业发展

长期

长期

5

5


生态效益指标

指标1:改善棚户区房屋破旧、低矮潮湿、环境脏乱、基础设施配套不全、安全隐患大等问题,后续绿化、公园等项目的实施能有效改善项目区生态环境,防止岸坡破坏,控制水土流失,生态效益显著

长期

长期

10

10


可持续影响指标

指标1:保护生态环境,提升城市品质,提高生活质量

长期

长期

10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指标1:被征收群众满意态度

90%

90%

5

5


指标2:棚户区环境政治群众满意态度

95%

95%

5

5


总分

100

100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联系电话55183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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