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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03

重庆市云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煤工局)
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决策部署,履行全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组织协调、依法查处的职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牵头拟订全县安全生产规划、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政府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强化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定期发布安全生产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名单,建立信用联合惩戒机制;依法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提出处理意见,实施相关行政处理事项。根据县政府授权,依法组织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2、分析和预测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全县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3、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全县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

    4、贯彻执行国家和重庆市煤矿安全生产和煤炭工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规程。

    5、承担全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全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违法生产经营单位;组织相关的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负责烟花爆竹经营(批发、零售)企业许可证核发。

    6、负责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行业部门对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7、负责全县工矿商贸企业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8、督促全县工矿商贸行业落实安全生产措施、标准和规程,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依法查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行为。

    9、依法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情况。

    10、组织、指导全县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全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工作;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含煤矿特种作业人员,不含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考核工作和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的职业安全培训工作。

    11、督促协调全县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依法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负责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的有关工作。

    12、组织拟订安全生产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推广工作。

   (二)机构设置。

    云阳县安监局为县政府组成部门,根据我局职能职责,机关内设办公室(挂行政审批科)、人事财务科、综合监督管理科、非煤矿山监管科、烟爆危化监管科、职业健康监管科、工贸企业监管科、宣传教育培训科。

云阳县安监局行政单位1个,即安监局机关,事业单位4个,包括云阳县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参公)、云阳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云阳县煤炭市场管理大队、云阳县矿山救护队,全部机构作为一个统一预算单位编列决算。

    人员情况:县编委核定行政编制15人实有18人,因今年机构调整,原编制21人调减成15人,且煤管大队在各乡镇借用4个公务员编制人员调入安监局,编办决定在退休和调出人员上用2年消化超编人员。工勤人员编制1人,因年底自愿辞职,现实有0人,事业编制22人实有21人,遗属补助6人,当年机构调整,消化了借调人员8人,原云阳县煤炭市场管理大队撤消,编制及人员9个(包括借调4人)分解到建委、国土局、旅游局、扶贫办等单位。临时人员7人(矿山救护队人员),煤管大队下设各磅站临聘人员76人今年全部辞聘消化。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4,444.45万元,支出总计4,444.45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增加1,745.78万元、增长64.69%,主要原因是市级下达关闭企业专项补助2543.06万元。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3,837.5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37.57万元,占100.00%。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3,127.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23.30万元,占35.92%;项目支出2,004.15万元,占64.08%。

    本部门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317.00万元,较上年增加571.45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上年度燃气管道隐患整治资金结转200万元,二是年终专项经费支出决算追加1117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837.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84.45万元,增长70.3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823.26万元,增长278.34%。主要原因是市级下达专项经费支出预算2543.06万元。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127.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74.33万元,增长60.13%。主要原因是市级下达关闭企业专项补助1426.0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06.26万元,增长92.91%。主要原因是市级下达煤矿关闭补助1426.06万元。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安全生产监管支出1444.21万元,占46.1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29.9万元,主要原因是专项业务支出562.19万元,占38.9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80.06万元。行政事业单位退休支出145.92万元,占4.6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8.49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干部的退休费转为社保局统发。抚恤支出14.91万元,当年退休干部死亡1人的补助。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4.38万元,占1.42%,较年初预算增加15.93万元。主要原因是医保提取基数变化。能源节约利用支出1441.96万元,占46.11%,属年中企业关闭专项支出追加。住房公积金支出36.07万元,占1.15%,较年初预算增加15.57万元。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变化而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23.3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08.76万元,较上年增加347.49万元,主要原因一是社会保障缴费增加,二是解决煤管大队磅站临聘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114.55万元,较上年增加22.42万元,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差旅费支出标准变化等。 

 安监局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3837.57万元,上年结转606.88万元,财政支出3127.45,结转2018年支出1317万元。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9.4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63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61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我部门今年实施公车改革,减少公务用车费用,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严格控制。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5.37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63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61万元。
     公务接待费4.1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8万元。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公务车保有量为6辆;国内公务接待40批次,432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40批次,432人。2017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4.83元,车均维护费5.9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4.5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通讯费。机关运行经费较2016年增加22.42万元,增长24.33%,主要原因是电费、工会费和通讯费支出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其他用车5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安全生产执法检查。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0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6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47万元。主要用于工贸企业和非煤矿山执法“三部曲”、质量标准化评比等购买服务。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我单位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规定,以绩效目标实现为导向,牢固树立“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管理理念,进一步增强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全面加强预算管理。从自我评价情况来看,不存在虚报冒领、套取、挤占、挪用和截留专项资金的情况。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一)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二)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云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电话:023-55133055。

  

重庆市云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煤工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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