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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03

   中共云阳县委云阳县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负责群众来访接待处理工作,协调处理群众来访反映的重要信访事项;负责县级领导接访和部门接访的衔接、协调工作;负责处理我县维稳日常事务。

    (二)机构设置。云阳县信访办机关下设综合科、接访科、群工科、办信科、维稳科、复查复核科共计6个科室,下属1个单位(云阳县矛盾调处中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563.48万元,支出总计563.48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增加44.43万元、增长8.56%,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全县职工工资待遇提高标准。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563.4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63.48万元,占100.00%。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448.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5.84万元,占70.38%;项目支出132.95万元,占29.62%。

    本部门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14.68万元,较上年增加114.68万元,主要原因是年终应付职工薪酬暂未发放,待机关党组研究后发放。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563.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4.43万元,增长8.56%。人员经费增加,全县职工工资待遇提高标准。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7.13万元,增长23.48%。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维稳专项经费支出预算60万元,年中追加人员经费47.3万元。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48.7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0.25万元,下降13.54%。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削减三公经费,降低机关日常损耗,部分职工暂未报销年中维稳差旅费,应付职工薪酬暂未发放等。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55万元,下降1.65%。主要原因是部分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而是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解决。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2.41万元,占89.6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1.44万元,主要原因是差旅费缩减;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5.28万元,占3.4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28万元,主要原因是职工社保就业支出根据薪酬增幅调标;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09万元,占4.4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60万元,主要原因是职工医保支出根据薪酬调标;住房保障支出11.02万元,占2.4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02万元,主要原因是职工住房公积金调标。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15.8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48.69万元,较上年增加36.14万元,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以及职工工资调标。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平时考核及绩效。公用经费67.15万元,较上年增加27.65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部分公用经费列支在维稳经费中,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通信费、电费、水费、邮递费用等。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5.1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我部门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13万元,主要用于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车辆使用,严禁公车私用,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公务接待费1.0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到我单位调研、检查工作的相关市级部门工作人员用餐,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对象及标准,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对象及标准。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26批次,97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7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09.54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4.13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7.1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机关运行经费较2016年增加27.65万元,增长69.99%,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今年将培训费、办公费用准确列入机关运行经费科目中,上年部分费用列支在维稳经费支出中。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办对1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6.8万元。对5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8.3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开展完全达到预期要求,符合项目实际。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23-55128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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