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云阳县委员会组织部
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中共云阳县委组织部是中共云阳县委重要职能部门,在县委领导下,负责县管领导选拔任免、非领导职务晋升和县管后备干部管理工作,市管领导任免、工资调整、离退休等材料上报,县管领导班子回访复查和干部年度考核,干部上派、下派、外派挂职,调动相关工作,选调生的日常管理,干部统计等工作;负责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和全县人才工作的牵头抓总、宏观指导、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指导全县人才培养、引进和使用工作;负责协调县管领导干部培训和全县干部教育培训,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干部档案审查,办理审批因公(私)出国(境)人员,受理全国组织系统12380专用电话和组织部门来信来访等工作;负责县委党建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党员发展、教育,组织关系接转,党内统计,党费收缴和管理,基层党组织设立、调整、更名等工作,大学生“村官”日常管理,党员统计等工作;牵头负责党内重大学习教育活动;负责县委非公工委日常运行相关工作,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领域党组织组建、党员发展教育、党组织关系转接、党内统计、党费收缴和返还、党组织经费拨付等工作,非公信息管理系统维护;负责承办《云阳党建》电视频道,拍摄制作反映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先进事迹等方面的电教专题片,承办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的相关事宜;收集、鉴别、整理和保管全县干部人事档案,办理干部人事档案的查阅、借阅和转递。
(二)机构设置。县委组织部设有办公室、干部科、组织科、干部教育监督科、调研科、非公党建科、电教科等7个内设科室,1个县纪委派驻纪检组,管理人才办、考评办等2个工作机构,下属中共云阳县委党员教育中心(参公)、云阳县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中心等2个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共有职工编制29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1,646.88万元,支出总计1,646.88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增加267.86万元、增长19.42%,主要原因包括2016部分实施周期长的项目资金结转到2017年, 2017年县纪委向我部派驻纪检组,县考评办纳入我部管理,增人增资等。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1,307.9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07.98万元,占100.00%。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718.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7.30万元,占46.92%;项目支出381.63万元,占53.08%。本部门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927.95万元,较上年增加589.05万元,主要原因是离任村干部补助、老党员生活补贴等多个项目需结转到2018年初完成。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307.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1.55万元,增长4.94%。主要原因是2017年部门机构调整,增人增资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27.30万元,增长92.16%。主要原因是2016年离任村干部补助、老党员生活补贴等大额资金项目主要是结转到2017年初完成的。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18.9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21.19万元,下降30.88%。主要原因是2017年老党员生活补贴、离任村干部补助等周期长的项目是结转到2018年初完成的。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00.65万元,下降29.49%。部分2017预算项目实施周期长,主要部分延续并结转到2018年初完成。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17.43万元,占85.8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37.10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预算公共服务项目执行时间长,主要部分是在2018年初完成的。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9.35万元,占6.8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3.57万元,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缴费基数上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49万元,占2.0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1万元,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上调;农林水支出24.00万元,占3.3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66万元,占1.9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7万元,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缴费基数上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37.3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91.15万元,较上年增加49.53万元,主要原因是部门人员增加以及工资上调。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46.15万元,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通讯费、会议费等。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2.2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2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三公经费逐年减少的规定,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07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6.95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组织工作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55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不超预算的要求从严控制公车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71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因公出行等用车次数减少。
公务接待费5.3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级以上单位及其他区县到我单位学习调研组织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67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控公务接待规模,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35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控制接待人数,接待次数也较往年减少。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64批次,461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7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15.58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47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6.1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6年减少48.13万元,下降51.05%,主要原因是设施设备购置减少,印刷、劳务、通讯等办公费用减少,公车费用减少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涉密打印设备、信息化建设系统设备等。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本单位着力以提升财政资金绩效为主线,以绩效目标实现为导向,以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为手段,以评价结果应用为保障,建立完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55128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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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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