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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03

重庆市中国共产党云阳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云阳县直机关工委主要职能是:1.领导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党的工作,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重要决定在县直机关的贯彻落实。2.负责制定县直机关党的建设规划,领导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搞好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3.指导县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部署以及本部门的业务工作,针对机关工作人员思想状况,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4.负责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的建立、换届选举、任免等组织工作,指导基层党组织对党员进行严格管理和教育,制定和实施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5.完成县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设置。单位内设办公室。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124.89万元,支出总计124.89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增加15.14万元、增长13.79%,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长用于机关党建支出;工资调标,工作人员增加1名,人员经费增加。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124.8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4.89万元,占100.00%。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124.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4.89万元,占100.00%。

    本部门2017年度年末无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24.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64万元,增长15.37%。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长用于机关党建支出;工资调标,工作人员增加1名,人员经费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9.09万元,增长30.37%。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长用于机关党建支出;工资调标,工作人员增加1名,人员经费增加。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4.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14万元,增长13.79%。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长用于机关党建支出;工资调标,工作人员增加1名,人员经费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9.09万元,增长30.37%。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长用于机关党建支出;工资调标,工作人员增加1名,人员经费增加。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2.90万元,占82.3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14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长用于机关党建支出;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2.61万元,占10.0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61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工作人员增加1名,人员经费增加;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18万元,占4.1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7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工作人员增加1名,人员经费增加;住房保障支出4.20万元,占3.3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87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工作人员增加1名,人员经费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4.8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1.49万元,较上年增加34.59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工作人员增加1名,人员经费增加。公用经费23.40万元,较上年减少12.45万元。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4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53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77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下降。三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62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后取消了单位公务用车。

    公务接待费1.4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党建工作业务相关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53万元,主要原因是接待人次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5万元,主要原因是接待人次减少。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30批次,295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7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49.93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4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机关运行经费较2016年减少12.45万元,下降34.72%。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项目支出严格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5128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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