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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03

重庆市中共云阳县委老干部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组成情况。

我局机构设置为党委工作部门,内设办公室;下设一个事业单位(老干部活动中心)。核定机关行政编制4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1名;老干部活动中心参公事业编制3名。

(二)部门(单位)职能。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重庆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指示,根据上级规定,研究制定全县老干部工作的具体意见和办法。

(2)落实好老干部的政治待遇。协助县委组织部抓好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组织离休干部学习政治理论,阅读重要文件,听重要报告,参加有关会议和重大活动;加强和改进老干部思想政治工作。

(3)落实好老干部的生活待遇。调查研究老干部生活待遇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上级反映;加强宏观管理,对老干部生活待遇的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指导。

(4)了解掌握老干部发挥作用的情况,总结和推广老干部发挥作用的先进事迹和经验,宣传报道老干部的历史功绩和在“两个文明”建设中老有所学、老有所为的典型。

(5)贯彻落实老干部的安置政策,协调、指导各单位解决老干部安置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负责办理老干部的各种证书。

(6)负责处理老干部来信来访,指导全县老干部主管部门的信访工作。负责组织、指导老干部健康休养、体检、参观工农业建设成就和文体活动。负责外地老干部来云阳参观考察的接待和服务工作。

(7)抓好老干部工作部门的自身建设,管理好县老干部活动中心,协调、处理好与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老龄办、老年大学等设老部门的关系。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由于老干部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云阳县老干部活动中心经费没有独立,2016年决算数据包含老干部局与活动中心两个单位。以下说明所有数据包含老干部局与活动中心两个单位。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438.94万元(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老干部活动中心经费没独立),支出总计438.94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增加36.17万元、增长8.98%,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平时考核奖及增人增资。老干部人员增加,老干部健康休养费、体检费、慰问费活动等费用也随着增加了。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合计415.9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5.91万元,占100.00%;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合计406.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3.51万元,占27.91%;项目支出293.25万元,占72.09%。

本部门2016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32.19万元,较上年增加9.16万元,主要原因是老干部调研工作还没完结,年末追加的老干部健康休养费、体检费等还有没领取的。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415.9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0.45万元,增长7.90%。主要原因是主要是增加了平时考核奖及增人增资。老干部人员增加及慰问金额增加,随之老干部活动费、重大节假日慰问费、健康休养费及健康体检费等款项都相应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4.96万元,增长25.67%。主要是今年决算中追加了在职人员级别工资、津补贴调标部分、职工车贴,职工平时考核奖、机关退休人员津补贴增加,老干部活动中心办公楼维修及老干部局办公设备添置用等费用。

本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06.7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7.02万元,增长7.12%。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比上年增加,主要是增加了平时考核奖等。老干部人员增加,健康休养费、体检费、慰问费等费用也相应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2.77万元,增长14.91%。主要原因是主要是今年决算中追加了在职人员级别工资、津补贴调标部分、职工车贴,职工平时考核奖、机关退休人员津补贴增加,老干部活动中心办公楼维修及老干部局办公设备添置用等费用。老干部人员增加,健康休养费、体检费、人员管理费、慰问费、活动等费用相应增加。这些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而是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解决的。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8.52万元,占93.0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9.99万元,主要原因是主要是今年决算中追加了在职人员级别工资、津补贴调标部分、职工车贴,职工平时考核奖、机关退休人员津补贴增加,老干部活动中心办公楼维修及老干部局办公设备添置用等费用。老干部人员增加,健康休养费、体检费、人员管理费、慰问费、活动等费用相应增加;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5.98万元,占3.9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6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干部退休费增加了;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50万元,占1.6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11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津补贴增加了,医保缴费比例增加了,新增一项职工生育保险;住房保障支出5.76万元,占1.4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11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津补贴增加了,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增加了。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3.5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1.68万元,较上年增加5.65万元,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11.83万元,较上年减少25.67万元,主要原因是老干部培训费今年没有列入其中,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交通费、培训费、会议费、工会经费等。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6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7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52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局今年实施公车改革,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21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我局今年实施公车改革,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36万元,主要用于县内县外慰问老干部;因公出行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64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局今年实施公车改革,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18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局今年实施公车改革,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公务接待费0.4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其他省市老干部局到我单位学习调研老干部工作,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89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接待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3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6年本局公务车共有1辆;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98人。2016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42.99元,车均维护费1.36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8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机关运行经费较2015年减少25.67万元,下降68.45%,主要原因是老干部培训费没有今年没有列入其中。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6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61万元,主要用于采购电脑。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我局2016年预算编制准确完整,预算执行有效性不错,基本支出人员经费、基本支出人员公用经费的资金使用及管理工作均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执行。人员情况,在职人员和其他人员控制都按照上级要求执行。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 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 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 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 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 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 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 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 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 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5226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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