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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03

中共云阳县委统战部

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一是贯彻执行中央、国务院和重庆市委、市政府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党的统一战线理论、方针、政策;开展调查研究,反映统一战线的全面情况,提出开展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归口管理、组织实施、督促检查、指导协调全县统战、对台、民族宗教、侨务工作;对乡镇党委、县属部门党组织实施统战业务指导。

二是负责联系县内各方面的党外代表人士,联谊交友,针对性的开展思想政治工作;贯彻落实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受县委委托,不定期地向各界代表人士通报国家和地方政治、经济以及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大事情。

三是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选拔、推荐、考察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领导职务的工作;做好党外后备干部和新的代表人士队伍的建设工作。

四是调查研究并反映我县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性建议;团结、帮助、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受县委委托领导县工商联党组,指导县工商联工作。

五是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性建议;联系并培养党外知识分子的代表人士,重点做好无党派知识分子代表人士工作。

六是对本县涉台工作实施方针、政策统一管理;检查了解各地、各部门贯彻执行对台方针政策情况;负责本县对台宣传、教育工作;协调处理本县涉台重大活动、重大事项;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协调和指导本县对台经济工作和各个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及人员来往、考察、研讨、联络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台属工作及台商投资协调处理工作和台胞来云定居及婚配有关手续材料的汇兑、整理、上报工作;领导县台联工作。

七是负责调查研究,协调检查我县民族宗教方针、政策实施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教育;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保护宗教一切合法活动及合法权益,制止借宗教名义的非法活动;配合有关部门处理宗教涉外事宜,抵制境外宗教敌对势力的渗透。监督办理少数民族权益保障事宜;组织少数民族地区开展资金、技术、人才、项目的引进工作,参与承办民族地区扶贫事宜;联系少数民族、宗教界代表人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举荐工作;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处理全县民族、宗教工作中重大事宜和突发事件。

八是负责调查研究、指导协调、检查侨务工作方针、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及对外宣传;开展对华侨、外籍华人、港澳同胞及其社团的团结交友、文化交流及资金、技术、人才的引进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办理华侨、港澳同胞来云定居出入境手续报批工作;依法保护归侨、侨眷和华侨、外籍华人、港澳同胞的合法权益,办理侨资企业认证上报手续;协助做好重点归侨、侨眷人事安排;负责侨务信访,领导侨联工作。

九是负责统战系统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抓好廉政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全体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十是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委、台办、侨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情况

中共云阳县委统战部(中共云阳县委台湾工作办公室、云阳县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云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云阳县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与中共云阳县委统战部合署办公)内设办公室、经济科、民宗科、侨台科4个科室,机关公务员编制10名,工勤编制1人,当年增加公务员编制1名。

(三)人员情况

中共云阳县委统战部核定编制11人,其中公务员10人,工勤1人;本年末实有人员总数10人,其中在职10人(公务员9人,工勤1人);本年度在职人员无变化,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退休人员养老待遇转为社保发放,退休人员减少10人。

二、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年初预算收入273.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5.93万元,项目支出67.95万元,比上年增加27.16万元,主要为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增加。调整后预算278.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0.11万元,项目支出67.95万元,比上年减少54.49万元,主要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退休人员退休费减少。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本年总收入311.92万元,比上年减少36.15%,其中上年结转结余33.86万元,本年财政拨款收入278.06万元,比上年减少16.39%。

本年支出299.23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34.18%。按支出性质看,基本支出225.20万元,比上年减少20.55%,主要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退休人员退休费减少;项目支出74.03万元,比上年减少56.76%,主要是2016年少数民族发展项目资金纳入本单位决算,本年度直接下达到少数民族乡镇。按支出经济分类看,工资福利支出147.83万元,比上年增加0.42%,主要是在职人员正常工资增长;商品和服务支出87万元,比上年减少11.66%;主要是进一步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日常办公经费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4.4万元,比上年减少39.41%,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退休人员退休费减少;基本建设支出及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减少100%,主要是2016年少数民族发展项目资金纳入本单位决算,本年度直接下达到少数民族乡镇。

本年度年初预算总收入307.74万元,决算总收入311.92万元,差异率1.36%,主要是在职人员正常工资增长。

本年度支出年初预算307.74万元,决算299.23万元,差异率-2.76%,主要进一步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日常办公经费支出。

本年收入278.0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8.06万元,占100%。本年支出299.23万元,按资金来源分类,财政拨款支出299.23万元,占100%;按支出性质分类,基本支出225.2万元,占75.26%,项目支出74.03万元,占24.74%;按支出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147.83万元,占49.4%,商品和服务支出87万元,占29.0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4.40万元,占21.52%。

    2017年结转结余总计12.68万元,均为财政拨款结转,其中基本支出结转12.68万元,项目支出结余0.14万元。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2.9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94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91万元,主要原因:2017年11月市台办组织区县台办主任赴台学习考察,因公出国(境)支出比上年增加2万元元,实际公务接待费及公务车辆运行及维护费较上年均有所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2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11月市台办组织区县台办主任赴台学习考察。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未购置公务车辆。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55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统战及民宗侨台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45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3万元。

    公务接待费6.3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检测指导工作、市级统战系统单位及团体、其他区县统战系统单位及团体来云参观考察学习交流,以及接待台胞台属、侨胞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61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6万元。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1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42批次,562人次。2017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13.63元,车均维护费4.5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4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会议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6年减少19.57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为进一步规范本单位收支行为,强化预算约束,根据《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等制定了中共云阳县委统战部预算管理制度,只要内容有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结余、部门决算、预算监督等,从本年度来看,本单位严格按照要求编制预算,严格严重预算指标支出各项费用,认真编报部门决算等工作,预算绩效评估总体良好。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三)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一)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二)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联系人:朱青兵    办公电话: 023-55128107

中共云阳县委统战部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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