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4-03
重庆市云阳县南溪镇中心卫生院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云阳县南溪镇中心卫生院是一所集医疗、预防、保健、康复为一体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居民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的定点医院。下设5个分院。管理全镇30个建制村卫生室,服务人口12万人。拥有东软64层螺旋CT、开普DR、GE进口彩超、杰雄C臂、迈瑞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奥林巴斯电子胃肠镜、桐庐精锐宫腹腔镜、GE全身麻醉呼吸机等各种医疗设备。
(二)机构设置
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现在内设职能科室7个,分别为院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总务科、公共卫生科、安全稳定科、医务科;临床科室22个,分别为急诊科、内一科(儿科)、内二科(老年科)、普外科、骨科、妇产科、麻醉科、中医内科、康复理疗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皮肤科、检验科、医学影像科、心电彩超室、内镜室、药剂科、新阳院区、盐渠院区、长洪院区、青山院区、富家院区。
二、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7657.11万元,支出总计7657.11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99.92万元,增长6.98%,主要原因是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医院模式转型,医疗业务得到增长。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7657.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99.92万元,增长6.98%,主要原因是医疗业务收入增长。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61.81万元,占29.54%;事业收入5207.15万元,占68.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188.15万元,占2.46%。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7657.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99.92万元,增长6.98%,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及医疗业务增加,药品材料支出增加等原因。其中:基本支出7315.70万元,占95.54%;项目支出341.41万元,占4.46%;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261.81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5.59万元,下降1.55%。主要原因是公共卫生收入专项拨款资金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61.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5.59万元,下降1.55%。主要原因是公共卫生收入专项拨款资金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46.15万元,增长39.99%。主要原因是公共卫生收入、人员目标绩效等专项拨款资金今年初未预算。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61.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5.59万元,下降1.55%。主要原因是公共卫生收入专项拨款资金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46.15万元,增长39.99%。主要原因是公共卫生收入、人员目标绩效等专项拨款资金今年初未预算。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53.89万元,占24.4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46万元,下降0.62%,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减少,离退休健康休养费拨款资金减少。
(2)卫生健康支出1707.92万元,占75.5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49.60万元,增长61.38%,主要原因是公共卫生收入等专项拨款资金今年初未预算,2023年实际收到而增加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20.4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08.4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0.52万元,增长5.56%,主要原因是拨入了医务人员保护关心爱护补助。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发放人员基本工资、津补贴,绩效工资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公用经费11.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75.98万元,下降97.56%,主要原因是公共卫生收入、云阳县2023年基本药物制度中央补助项目等专项拨款资金今年初未预算。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 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及委托业务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我单位属于差额拨款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三公”经费。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我单位属于财政差额拨款补助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会议费和培训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我单位属于财政差额拨款补助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1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288.7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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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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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云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实施单位 |
云阳县南溪镇中心卫生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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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万元)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预算执行率 |
得分 | |||||
|
年度资金总额 |
288.71 |
288.71 |
288.71 |
10 |
100% |
10 |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288.71 |
— |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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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总 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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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1:免费向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目标2:开展对重点疾病及危害因素监测,有效控制疾病流行,为制定相关政策提供科学依据。保持重点地方病防治措施全面落实。开展职业病监测,最大限度地保护放射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同时推进妇幼卫生、健康素养促进、医养结合和老年健康服务、卫生应急、计划生育等方面工作。 |
云阳县南溪镇中心卫生院2021年免费向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开展对重点疾病及危害因素监测,有效控制疾病流行,开展职业病监测,最大限度地保护放射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同时推进妇幼卫生、健康素养促进、医养结合和老年健康服务、卫生应急、计划生育等方面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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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目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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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2型糖尿病患者管理人数 |
1374 |
1301 |
3.00 |
1.41 |
|||||
|
高血压患者管理人数 |
5000 |
5274 |
3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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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指标 |
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 |
90 |
95.8 |
3 |
3 |
||||||
|
2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 |
60 |
61.03 |
2 |
2 |
|||||||
|
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率 |
95 |
100 |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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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方病核心指标检测率 |
90 |
100 |
2 |
2 |
|||||||
|
地方病监测完成率 |
95 |
100 |
2 |
2 |
|||||||
|
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 |
70 |
91.04 |
3 |
3 |
|||||||
|
肺结核患者管理率 |
90 |
100 |
2 |
2 |
|||||||
|
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 |
60 |
62.7 |
2 |
2 |
|||||||
|
开展疾控业务专业指导评价 |
好 |
1 |
2 |
2 |
|||||||
|
老年人健康管理率 |
65 |
65.03 |
3 |
3 |
|||||||
|
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 |
70 |
70 |
3 |
3 |
|||||||
|
麻风病按规定随访到位率 |
90 |
100 |
2 |
2 |
|||||||
|
麻风病可疑线索报告率 |
90 |
100 |
2 |
2 |
|||||||
|
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国家级贫困县覆盖率 |
100 |
100 |
2 |
2 |
|||||||
|
青少年烟草流行调查按时完成应答率 |
90 |
95 |
2 |
2 |
|||||||
|
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
95 |
98 |
3 |
3 |
|||||||
|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率 |
85 |
90 |
2 |
2 |
|||||||
|
孕产妇系统管理率 |
93 |
97 |
3 |
3 |
|||||||
|
职业健康核心指标检测区县覆盖率 |
92 |
94 |
2 |
2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城乡居民公共卫生差距 |
有所增加 |
1 |
15 |
15 |
|||||
|
社会效益指标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 |
有所增加 |
1 |
15 |
15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80 |
90 |
10 |
10 |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2型糖尿病患者管理人数 |
1374 |
1301 |
3.00 |
1.41 |
|||||
|
总分 |
100 |
98.41 |
|||||||||
(二)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我单位未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县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覃春燕
电话:023-55755861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主办:云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云阳县人民政府
网站标识码:5002350018 网站维护联系电话:023-55128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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