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云阳县龙角镇中心卫生院
2023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云阳县龙角镇中心卫生院位于云阳县长江南岸,是一所集预防、医疗、保健、康复为一体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居民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的定点医院。目前设有临床科室3个,医技科室1个,行政职能科室2个。管理全镇11个建制村卫生室,服务人口3万人。
(一)职能职责
1、宣传贯彻党和政府的各项医疗卫生方针政策,协助政府实施农村医改工作。
2、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开展农村常见病、多发病以及诊断明确的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诊疗、护理。
3、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行网上统一采购配送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
4、协助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调查和处置工作,承担区域内公共卫生相关信息的收集和报告。
5、开展康复治疗、康复训练,提供计划生育技术指导与服务。
6、对所属行政村卫生室实行一体化管理,承担对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的业务管理和指导。
7、协助做好区域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公共场所卫生、职业卫生等公共卫生工作;协助做好爱国卫生工作。
8、协助做好医疗保险工作。
9、主要是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包括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等。
(二)机构设置
云阳县龙角镇中心卫生院是一所集基本医疗、公共卫生为一体的中心卫生院,,常住人口共6万余人。设有急诊、内(中、西)、外、妇、儿、骨科、肛肠、口腔、公共卫生、放射、超声、检验等临床及医技科室;拥有CT、DR、彩超、肺功能检测、自动洗胃机、肛肠镜、三维牵引床、熏蒸机、经颅多普勒、麻醉呼吸机等先进诊疗设备;开设315张病床、病房配有热水、空调、电视等;开设中医特色科室:康复理疗科。
核定编制46人,在编在册人数41人,退休职工31人,编外长期招聘职工22人。对比去年编制核定人数减少0人,其他无变化。
二、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6803.46万元,支出总计6803.4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096.91万元,增长298.67%,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项目支出预算收入的增加。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6803.4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096.91万元,增长298.67%,主要原因是一是因为财政加大投入,二是积极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一科一品牌服务,购置DR设备,更好为患者服务的同时带来医疗效益,从而带动收入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605.48万元,占82.39%;事业收入1167.37万元,占17.16%;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30.60万元,占0.45%。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6803.4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096.91万元,增长298.67%,主要原因是一是新院建设中,各项开支较大,各项公用经费支出增加,二是财政对在编人员的投入增加,人员经费也对应增加,三是业务收入增加,医疗运行成本也对应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692.11万元,占24.87%;项目支出5111.35万元,占75.13%;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
本单位2023年无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605.48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941.88万元,增长744.71%。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云阳县江南急救中心建设项目债券资金50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05.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8.12万元,下降8.76%。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财政未拨付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二是2023年存在人员调出情况,人员经费同比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6.76万元,增长48.14%。主要原因是公共卫生项目收入等专项拨款资金在年初未预算。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5.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8.12万元,下降8.76%。主要原因是一是本年度财政未拨付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二是2023年存在人员调出情况,人员经费同比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6.76万元,增长48.14%。主要原因是一是公共卫生项目收入等专项拨款资金在年初未纳入预算;二是财政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经费加大投入。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48.19万元,占24.4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3万元,增长1.11%,主要原因是在职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交纳基数变化。
(2)卫生健康支出457.29万元,占75.5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5.13万元,增长74.43%,主要原因是一是增发在职人员目标考核和超额绩效工资、离退休人员健康休养、工资调标等人员经费;二是基本公共卫生补助资金、村卫生室基药补助及项目支出年初未纳入预算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94.1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90.5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9.54万元,下降5.68%,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调整,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发放人员基本工资、津补贴,绩效工资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公用经费3.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9.21万元,下降95.02%,主要原因是2023年财政未拨付专用材料费和委托业务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电话费、材料费、劳务费及村卫生室专项和基药补助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500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000.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云阳县江南急救中心建设项目债券资金5000万元。本年支出500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000.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云阳县江南急救中心建设项目债券资金5000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我单位属于差额拨款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三公”经费。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我单位属于差额拨款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会议费和培训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7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7项,涉及资金141.5万元,全年项目预算执行率均为100%,自评得分均在90分以上,自评等级七个项目均为优。
2023年度二级项目绩效自评表 | ||||||||||
状态:业务审核已审 | ||||||||||
项目名称: |
云阳县江南急救中心(云阳县龙角镇中心卫生院)建设项目 |
项目编码: |
50023523T000003111925 |
自评总分: |
100.00 |
|||||
项目主管部门: |
401-云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财政归口处室: |
003-社保科 |
部门联系人: |
谭顺鑫 |
联系电话: |
18723507456 | |||
资金情况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调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执行率权重 |
执行率得分 | |||||
年度总金额 |
0.00 |
1,680,000.00 |
1,680,000.00 |
|||||||
其中:财政拨款 |
0.00 |
1,680,000.00 |
1,680,000.00 |
100 |
10.00 |
10.00 | ||||
一般公共预算 |
0.00 |
1,680,000.00 |
1,680,000.00 |
100 |
||||||
绩效目标 |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1:新建医疗门诊楼主体及入口广场、医疗住院楼、围墙、大门、环境处置、消防、道路绿化、地下停车场等配套设施。 |
1:新建医疗门诊楼主体及入口广场、医疗住院楼、围墙、大门、环境处置、消防、道路绿化、地下停车场等配套设施。 |
新建医疗门诊楼主体及入口广场、医疗住院楼、围墙、大门、环境处置、消防、道路绿化、地下停车场等配套设施。 | ||||||||
绩效指标 |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偏离度(%) |
得分系数(%) |
指标权重 |
指标得分 |
是否核心指标 |
说明 |
主体工程 |
平米 |
= |
22806.22 |
22806.22 |
0 |
100 |
20 |
20 |
该项目还在建设中,未完工 | |
项目验收合格率 |
% |
= |
100 |
100 |
0 |
100 |
20 |
20 |
||
工期 |
年 |
≤ |
3 |
3 |
0 |
100 |
10 |
10 |
该项目还在建设中,未完工 |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
定性 |
无 |
1 |
0 |
100 |
10 |
10 |
|||
提高医疗服务水平,促进医患关系和谐发展。 |
定性 |
长期 |
1 |
0 |
100 |
10 |
10 |
|||
受益患者和家庭成员满意度。 |
% |
≥ |
90 |
90 |
0 |
100 |
10 |
10 |
||
项目总投资 |
万元 |
≤ |
26701 |
5000 |
81.27 |
100 |
10 |
10 |
该项目还在建设中,未完工 |
(二)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我单位未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县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晓兰 联系电话:023-55324120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主办:云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云阳县人民政府
网站标识码:5002350018 网站维护联系电话:023-55128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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