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云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
2020年度县级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市级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及技术规范。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健康资源配置,负责全县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负责县级卫生健康领域综合执法,具体执法交由执法队伍承担,并以部门的名义统一执法。
2.协调落实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全县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3.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根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开展相关工作。负责全县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4.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全县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承担云阳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5.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执行食品安全标准,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事前备案,负责食源性疾病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全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负责卫生健康机构安全监督管理。根据《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做好相关工作。
7.按要求制定全县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执行国家、市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8.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落实计划生育政策。
9.负责机关、医疗卫生机构和行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乡镇(街道)卫生健康工作,开展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承担健康扶贫工程相关工作。
10.负责县级保健对象和高层次人才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全县各种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承担县委、县政府指定的有关保健医疗方面的工作及相关事项。
11.拟订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全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
12.代管云阳县计划生育协会、县红十字会机关。
1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2020年度纳入本部门决算编制的下属事业单位有5个,分别为:云阳县卫生会计核算管理中心、云阳县卫生信息中心、云阳县计划生育协会、云阳县卫生计生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中心、云阳县健康促进中心。
2020年年末在职52人(其中行政人员28人,参公事业编制1名,事业人员22人)。退休人员43名,遗嘱人员2名。
(三)机构构成: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设13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全委性文稿起草、编发综合信息、政务公开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市对县涉及卫生健康工作目标及考核。组织实施全县卫生健康工作目标督导及考核。牵头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负责对口支援和扶贫工作。指导全县卫生健康系统新闻宣传及网络建设工作。负责卫生健康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公开电话、网上投诉、卫生健康热线等工作。负责协调各科室工作。
2.组织人事科(党建办)。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队伍建设等工作。按规定组织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管理。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指导所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开展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培养培训工作,组织开展住院医师、专科医师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及归口管理单位党的建设、领导班子建设、群团和统战工作。承办审核卫生健康行业社会组织会长(理事长)、副会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等负责人人选事项。负责乡村医生的人员管理及培训工作。
3.财务审计科。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的监督管理。负责行业财务会计工作的培训和指导。负责卫生贷款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县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负责机关及卫生健康系统政府采购和基本建设项目监督和管理。组织实施大型医用装备配置管理。协同相关部门制定监管医疗、计划生育服务、药品价格及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负责医疗机构医疗控费工作。协助和配合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做好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医保费用的监督管理。负责拟订全县卫生健康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和制度并落实。负责指导和监督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组织所属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负责委机关及所属单位节能减排工作。
4.行政审批科(法制监督科)。组织实施卫生健康法规、规章和标准。牵头推进卫生健康行业“放管服”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统筹实施卫生健康行政审批事项。负责牵头全县卫生健康领域法治政府建设。承担卫生健康依法行政的监督工作。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职业卫生等监督工作。承担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的监督工作。负责中医医疗机构、人员、技术、中医广告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的监督。完善综合监督体系,指导规范执法行为。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合规性审查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法律事务工作。
5.医政医管科(中医药管理科、应急办)。负责拟订全县医疗资源服务中长期发展规划。落实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规划设置审批及人员的执业资格、执业准入管理。负责辖区内医师和护士执业注册审批和执业医师考试报名及医师定期考核。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医疗废弃物、放射卫生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标准。组织实施医院感染管理、临床用药、临床实验室管理、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等工作。承担干部医疗保健和高层次人才医疗服务工作。负责中央、市级领导和重要外宾来云期间以及在全县召开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负责征兵、大中专招生体检的组织管理工作。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承担全县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承担全县院前急救体系建设与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县卫生应急规划、预案、制度和预案演练实施。组织协调各类突发事件的紧急医疗救治;指导全县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准备、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和总结评估。收集、汇总和上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协助参与药品、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管理;协助医疗事故的处理、技术鉴定及责任追究。协助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对外宣传、卫生援外工作。负责拟订全县中医发展规划、中医机构设置规划、科技教育专项规划、综合性工作计划和政策措施。负责中医医疗护理质量管理。组织实施中医科技项目成果推广,组织对传统中医药理论、医术、秘方、验方的整理、总结、提高和推广。负责中医药人才师承教育。负责中医医疗护理质量管理。负责中医机构药事监管工作。负责中医服务体系建设。负责村卫生室规划、设置、建设和乡村医生执业资格、医疗服务管理等工作。
6.大健康产业发展与医改科。研究提出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措施和建议,督促落实云阳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承担云阳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承担组织推进全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拟订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拟定健康产业发展规划,承担云阳县大健康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7.公共卫生科。拟订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疾病防控体系,防止和控制疾病发生和疫情蔓延。负责突发急性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负责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的备案管理,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交流,负责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拟订全县公众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目标、规划、政策和规范,组织开展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县营养健康监测与评估标准,负责全县营养健康、健康科学普及工作;组织实施国家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标准。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落实妇幼卫生健康政策、地方标准和规范。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承担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综合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计划生育药具行政管理服务。
8.人口发展科。承担全县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生育政策并组织实施。落实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政策。承担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特别扶助制度和优先优惠政策的实施及监督管理工作及对应系统数据的完善上报工作。承担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开展病残儿医学鉴定和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鉴定及服务管理工作。协助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编制全县中、长期人口规划和年度计划。联系云阳县计划生育协会。承担云阳县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9.信息统计科。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信息化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承担全县卫生健康系统的信息化建设。负责卫生健康行业统计调查制度建设和管理。负责系统卫生和人口信息统计、审核、报送工作。负责智慧医疗建设,开展卫生健康行业大数据智能化应用和产业发展。
10.安全稳定科。负责办理群众来信来访。牵头负责卫生健康系统医疗争议、纠纷和事故的调解处理及鉴定工作。负责卫生健康系统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评估及执法等工作。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处置卫生健康系统突发安全稳定事件。负责卫生健康系统“120”救护车及公务用车交通安全管理。负责卫生健康系统法制教育和综合治理工作。
11.爱国卫生科(云阳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开展爱国卫生活动和各类卫生及健康创建活动。组织实施全县农村环境卫生监测。组织实施全县城乡病媒生物防治工作。根据《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做好相关工作。负责承担云阳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2.健康扶贫办公室。负责全县健康扶贫总体协调、组织推进和监督检查工作,具体负责实施健康扶贫工程,健全完善大病专项救治救助相关制度,针对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原因推进精准救治和精准救助。
13.老龄健康科。组织实施国家和市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落实医养结合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推动老龄健康支持体系和健康养老服务产业建设。整理研究老年人口基本数据及健康信息,为制订相关政策提供理论与数据支持;定期开展老年人口及健康情况综合评估工作。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行政编制32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3名;正副科长(主任)职数16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1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11,417.87万元,包括本年收入10303.46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114.41万元;支出总计11,417.87万元,包括本年支出10248.6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169.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49.96万元、 增长5.1%,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健康促进中心5人经费和新冠病毒疫情防控项目经费。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10,303.4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97.35万元,增长15.7%,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项目支出。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303.47万元,占100%;年初结转和结余1,114.41万元。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10,248.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22.63万元,增长9.9%,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项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 1,211.65万元,占11.8%;项目支出9,037.02万元,占88.2%。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169.2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72.67万元,下降24.2%,主要原因是抗疫国债项目实施进度较快,资金拨付及时。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1,417.87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49.96万元,增长5.1%。主要原因是新增新冠病毒防疫项目开支。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473.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32.22万元,下降16.1%。主要原因是2019年清水卫生院建设项目资金500万元由卫健委办理决算。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095.45万元,增长442.2%。主要原因是大部分项目资金系年中调整。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114.41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419.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06.95万元,下降20.4%。主要原因是2019年清水卫生院建设项目资金500万元由卫健委办理支出决算。较年初预算数 增加4,498.78万元,增长154.1%。主要原因是大部分项目资金系年中调整。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169.2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72.67万元,下降24.2%,主要原因是为了用活财政资金被收回统筹使用。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0万元,本年新增项目,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委新增招商引资项目。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74.83万元,占2.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70万元,增长10.6%,主要原因是新增健康促进中心5人经费。
(3)卫生健康支出6,452.99万元,占8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305.79万元,增长200.5%,主要原因是大部分项目资金系年中调整。
(4)农林水支出462.03万元,占6.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0.64万元,下降19.3%,主要原因是农村厕所改革项目在2019年转入农委,我委将不再有此项目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45.25万元,占0.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95万 元,增长7%,主要原因是新增健康促进中心5人经费。
(6)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82.00万元,占3.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82.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新增新冠病毒防疫项目经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11.6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86.9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6.35万 元,增长12.1%,主要原因是新增健康促进中心5人经费。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保险、人员工资及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224.7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92万元,增长8.7%,主要原因是新增健康促进中心5人经费。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商品服务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2,829.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29.5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新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项目资金。本年支出2,829.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29.5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新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项目资金系抗疫国债直达资金,按进度和要求在年内支付完毕。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3.3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30万元,增长66.3%,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发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特殊事件,年初未预算其项目的三公经费。 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86万元,下降26.8%,主要原因是新冠疫情要求,会议、培训费减少。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1.本单位2020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2.本单位2020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
3.公务车运行维护费5.6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车燃油费、车险、维修、洗车等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65万元,增长13%,主要原因是新冠疫情督查差旅费增加。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69万元,下降10.9%,主要原因是新冠疫情会议等出差费用减少。
4.公务接待费7.6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督导接待。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64万元,增长154.7%,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发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特殊事件,年初未预算其项目的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18万元,下降35.4%,主要原因是新冠防控疫情其他接待减少。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155批次77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9.27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5.6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4.7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11.58万元、印刷费9.87万元、律师咨询费2万元、水电费10.79万元、物业管理费8.78万元、差旅费69.23万元、维修费4.06万元、公务接待费6.81万元、劳务费8.41万元、工会经费40.51万元、福利费12.4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4.06万元等。 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92万元,增长8.7%,主要原因是新增健康促进中心5人经费。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14万元,下降10.1%,主要原因是新冠疫情会议减少。本年度培训费支出 20.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80万元,增长39.7%,主要原因是增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防疫专项培训。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24.9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4.9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6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824.9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264.9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4.5%。主要用于采购智慧医疗系统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委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2019年专项转移支付计划生育服务项目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涉及资金2889.744万元;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项目以委托第三方自评形式开展自评,涉及资金6786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委对2019年专项转移支付计划生育服务项目的管理进行了全面自查,具体自查情况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2019年,县卫生健康委认真贯彻执行原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确认条件的政策性解释〉的通知》(国人口发〔2004〕39 号)、原市人口计生委《关于进一步规范计生利益导向政策的通知》(渝人口发〔2013〕27 号)文件精神,对计划生育奖扶、特扶、手术并发症对象进行严格的资格确认,实行村民小组评议加本人承诺方式,同时结合户籍制度改革前备份的公安户籍数据,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扶助政策。
二、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1.资金到位情况。2019年5月28日中央及市财政下达2019年第二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奖励扶助特别扶助中央和市级专项资金 2667万元(中央1788万元,市级879万元),其中,提前下达1994万元(中央1415万元,市级579万元),本次下达673万元(中央373万元,市级300万元),2019年9月10日,我县财政配套222.744万元。
2.执行和管理情况。2019年,计划生育服务转移支付项目资金实际发放人数与目标数差异原因如下:
(1)特扶(伤残)情况。国家系统目标人数211人,资金为141.792万元,实际发放212人,发放资金148.176万元,实发比应发多6.384万元。①扶助对象刘国兵、程绪清2人在2019年下半年死亡,停发资金0.672万元;②上半年扶助金发放后发现周兴平已死亡,当即从系统中退出,故:上半年已发放扶助金0.336万元而系统中已退出扶助。③补发2018年系统关闭后增加的特扶(残疾)对象13人,资金6.72万元(见附件2)。
(2)特扶(死亡)情况。国家系统目标人数619人(含2019年新增45人),519.96万元;实际发放621人,551.46万元,实发比应发多31.5万元。差异原因如下:①扶助对象宋宏根、汤必学、周高秀3人在2019年下半年死亡,停发资金1.26万元;
②扶助对象吴义平被举报再生育停发扶助金0.84万元;③上半年扶助金发放后发现凌希然、廖天桃、王志云3人已死亡,当即从系统中退出,故:上半年已发放扶助金1.26万元而系统中已退出扶助;④补发2018年系统关闭后增加的特扶(死亡)对象17人,资金9.84万元(见附件2);⑤2019年新增计划生育特扶对象45人,发放一次性补贴22.5万元。
(3)特扶(四级残)情况。特扶(四级残)对象7人,发放扶助金4.032万元,徐志江、廖成莲2人因购买城镇社保停发下半年扶助金。
(4)并发症扶助情况。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目标人数337人,80.88万元;实际发放337人,80.88万元,实际发放与目标值无差异。
(5)奖励扶助情况。国家系统目标人数18336人,资金为2117.22万元,实际发放18215人,发放资金2103.048万元,实发比应发少14.172万元。①在国家系统关闭后,乡镇自查发现因五年过度期满、审批错误、2018年扶助金发重等原因退出117人,停发资金13.74万元(见附件3);②黄国平、唐中明、张学志、赖永全、吴明登、邓德平、向朝立、邹祖兴8人因死亡本人银行卡注销,停发资金0.864万元;③补发2018年漏发奖扶对象陈天全(独子)、李长碧(双女)、刘代祥(双女)、杨光清(独子)4人,资金0.432万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计划生育扶助工作是一项惠及民生的工作,为确保该政策执行到位,县卫生健康委组织召开了业务培训会,对乡镇(街道)业务骨干开展扶助政策和系统操作的培训。同时,严格执行资格确认、资金管理、资金发放、社会监督“四权分离”,严格规范村民小组评议、各级公示及村乡县三级审核操作程序;专项转移支付计划生育服务项目资金封闭运行,采用县财政直接拨付到个人账户的“直通车”方式,实现目标人群无错漏;为防止死亡等对象领取扶助金的现象发生,我们充分利用大数据信息共享,将扶助系统的数据与公安、社保的死亡人口、购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情况进行比对,建立并完善扶助对象退出机制。2019年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精准落实。
四、项目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我委高度重视绩效自评工作,第一时间将自查工作的具体要求通知到乡镇,将政策执行、资金发放是否及时和准确、是否存在虚报、错报、漏报等情况作为自查重点,对2019年度的计生扶助金进行了全面彻底清理。在自查中,我们主要采用县级电话回访和乡镇入户走访相结合的方式,将扶助对象中年龄偏大、生育情况比较复杂的人群作为重点回访人群进行了调查,确保这项计生惠民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好。
五、项目目标实现情况分析
2019年,我县计生扶助金2889.744万元全额到位、拨付及时,实际发放扶助金2887.596万元,在规定时间内全部发放到位,结余资金2.148万元,其中,0.756万元退回国库,1.392万元结余到2021年使用。资金在使用中未发现有虚报、错报和漏报行为,资金运行规范、安全且发放无误。群众满意度较高,无信访举报,社会和谐稳定。
六、结论
自查发现,尽管我县专项转移支付计划生育服务项目资金运行安全无误,但和市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存在以下一些问题:一是乡镇(街道)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工作存在不认真、不仔细的情况。年审的时候没有全面仔细核查扶助对象购买社保等情况,系统关网后又退出一些人员;二是人员变动频繁、工作重视度不够。计生工作人员对业务不熟,存在误读政策拒收当年满60周岁但实际还未满这部分群众资料的现象。
(一)进一步强化培训,广泛宣传。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切实提高计生人员工作水平。广泛开展社会宣传、充分利用媒体宣传、发放资料入户宣传等多层次、全方位地宣传,使各项奖励政策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二)进一步加强督查,狠抓落实。建立日常工作台账,对存在的问题要求各乡镇(街道)及时整改到位,对整改不力的,纳入年度目标考核。
我委对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管理进行了全面自查,具体自查情况如下:
为加强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和监督,更好地为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每季度组织公共卫生单位进行了专项督查,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渝卫发﹝2020﹞62号),《云阳县2020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方案》(云卫健发〔2020〕38号)要求,对全县基层卫生单位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全年开展了绩效考核,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考核结果
2020年度原12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满分100分,最高分93.64分,最低分80.05分。其中90分以上15个,85-90分22个,80-85分7个。全县平均分88.26,低于平均分的乡镇有21个,各单位考核结果详见附件。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一是高度重视基本公共卫生工作,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项目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二是开展业务培训,确保项目执行力。县内召开单项业务工作会,针对疾病防控、妇幼保健、结核病防治、中医药健康管理、信息化管理等方面进行了业务培训,加强项目宣传,明确项目工作目标任务。三是方案执行到位。按照县级方案,各乡镇(街道)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结合辖区实际,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和流程,认真组织医务人员和乡村医生进行培训,提高了工作人员对项目的理解力和执行力。
(二)服务项目开展概况
截至2020年12月底,全县电子档建档数为839000份,电子建档率90.08%;有动态服务记录的档案839000份,电子档案动态使用率100%;专栏574块,更新3435次,举办讲座2283次,咨询299次;八苗接种率99.77%,麻疹首针及时接种率达85%以上;7岁以下儿童保健覆盖62476人,健康管理率93.19%;新生儿访视7003人,新生儿访视率93.52%;早孕建册7025人,建册率94.501%,孕产妇系统管理6892人,系统管理率92.04%;65岁以上老年人管理95464人,健康管理率为68.51%;高血压管理57653人,规范管理39477人,规范管理率为68.47%,最近一次血压控制满意人数为36186,最近一次血压控制满意率为62.77;2型糖尿病管理14336人,规范管理9772人,规范管理率为68.16%,最近一次血糖控制满意人数为9115人,最近一次血糖控制满意率为63.58%;严重精神障碍在册患者数为4476人,规范管理率为85.37%;结核病规范管理514例,管理率100%,规则服药率95.28%;老年人的中医药健康管理81269人,管理率58.33%;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17842人,服务率63.63%;报告乙丙类传染病15种4646例,报告率100%;卫生监督协管巡查6546次,覆盖率100﹪,异常情况报告数105次,信息报告率100﹪;全县范围内继续开展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集中签约344780人。
(三)服务项目落实情况
1.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
全县共计44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居民健康档案建档工作,截至目前全县电子档建档数为839000份,电子建档率90.08%;有动态服务记录的档案839000份,电子档案动态使用率100%。
2.健康教育服务
全县共计44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431个村卫生室开展健康教育服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全县共计设立574块宣传栏,并每两月更换一次,共更换2653次;累计开展2283次健康教育讲座,覆盖人数98128人,开展咨询299次,覆盖人数11739人;全县统一印制健康教育宣传资料12种,共计发放202260份。
3.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共报告乙丙类传染病15种4242例,其中乙类传染病报告1672例,报告发病率(180.45/10万);共报告死亡8例(艾滋病病例7例,肺结核1例 ),全县传染病病死率0.86/10万;无甲类传染病报告;报告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22起,均为未分级事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率100%,事件报告及时率100%。
4.预防接种服务
一是完成一类疫苗接种175568剂次,二类疫苗接种106791剂次,儿童“八苗”接种率95%以上,麻疹首针及时接种率达到85%以上;二是完成2020年28449名新生入学、入托查验接种证工作,新生查验率为99.99%;三是完成计免针对传染病监测与控制工作,县内三所哨点医院进行AFP及麻风疹病例的主动监测36次,共筛查病例109779例。
5.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
全县65岁以上老年人口比例14.96%,共计139337人,管理95464人,并进行相应免费体检和健康指导服务,健康管理率为68.51%。
6.高血压管理情况
全县管理高血压患者57653人,规范管理人数39477人,规范管理率为68.47%;最近一次血压控制满意率为70.25%。
7.糖尿病管理情况
全县管理糖尿病患者14336人,其中规范管理人数9772人,规范管理率为68.16%;最近一次血糖控制满意率为70.8%。
8.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服务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筛查并确诊收治了514例活动性肺结核病人,通知乡镇归口管理514例,肺结核患者管理率100%。对确诊结核病患者进行HIV筛查495例,发现HIV阳性者2例,免费进行耐多药筛查397例。
9.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
2020年全县0-6岁儿童66921人,7岁以下儿童保健覆盖61879人,健康管理率92.47%;3岁以下儿童27826人,系统管理25611人,系统管理率92.04%,新生儿访视7003人,新生儿访视率93.52%,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率达92.02%;0-6月内婴儿纯母婴喂养率75.76%。5岁以下儿童死亡29例,死亡率3.87‰;婴儿死亡20例,死亡率2.67‰;新生儿死亡10例,死亡率1.34‰,均低于市级指标要求。
10.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
2020年全县产妇数7434人,活产数为7488人,早孕建册7025人,建册率94.50%;产前检查7107人,产前检查率94.91%;产妇系统管理6892人,系统管理率92.04%;住院分娩7486人,住院分娩率99.97%;产后访视6972人,产后访视率93.11%。
11.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县精卫院住院严重精神障碍患者545人,1-12月累计出院患者439人次;国家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系统中全县在册患者4476人,报告患病率4.81‰;年在管患者管理率90.55%,年在管患者规范管理率85.37%;在管患者平均面访率为84.18%;在册服药率83.02%;在册规律服药率67.14%;精神分裂症服药率83.86%;精神分裂症规律服药率67.7%。
12.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
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69088人,管理率55.25%;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17420人,管理率52.16%。
13.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
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巡查户次数共计6546次,巡查覆盖率100﹪,异常情况报告数105次,卫生计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率100﹪。
14.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全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员参与,按照“123+1”签约服务模式共计签约344780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签约92284人,高血压患者签约47633人;糖尿病患者签约10134人;肺结核患者签约434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签约3383人;残疾人签约17567人。累计随访322795人(其中入户随访231258人、门诊随访29760人、电话随访49953人、其他随访11824人),服务重点人群297649人次,健康体检75781人、接受健康教育253106人次。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现场考核督导的情况看,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依然存在一些共性问题。具体表现在:
1.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
(1)居民健康档案知晓率低;
(2)电话问题:存在空号、错号;联系人及电话空项;
(3)档案合格性差:个人信息表存在空项错项漏项;健康体检表健康评价不准确;
(4)重点人群建档时间错误,违背先建档后服务的原则;
(5)部分单位录入档案数量太少。
2.健康教育服务
(1)部分单位没及时安装下发的公文字体包,导致综合管理文件格式和字体不规范;
(2)少数单位开展健康教育培训资料不全,参加健康知识讲座和咨询活动的群众签到册不真实;
(3)个别单位保障措施不到位,随意调整工作人员。
3.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
(1)门诊日志和出入院登记填写不规范,不完整。主要表现在有效证件号、现住址、人群分类、性别、出院诊断等项目不完整。个别医院仍存在发病日期默认为就诊日期(尤其是慢性病);
(2)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自查工作流于形式,主要表现为无分管领导或临床科室主任参与自查,并且自查后发现的问题记录不详且未及时将问题进行反馈整改,对于自查奖惩措施的落实欠佳;
(3)对于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培训资料部分医院开展后未按要求归档,存在资料混乱的现象。并且个别培训后无考核记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处置资料记录不完善;
(4)16家医疗机构全年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包括未分级事件)报告发生,但也未查到漏报;
(5)传染病报告质量整体不高,主要表现为;报告率、完整率、一致率不高的现象,报告准确率(纸质卡片与电子门诊日志/出人院登记信息不一导致)偏低的现象。13个单位查出有漏报现象,漏报病种9种(含其他法定传染病及性病)。
4.预防接种服务
(1)八苗接种率中甲肝疫苗的接种率、麻疹首针及时率未达标;
(2)入学入托查验补种工作全覆盖,查验资料齐全,但补种工作开展滞后,补种率偏低未达标,个别单位资料不全;
(3)接种行为管理方面个别单位疫苗知情告知书医疗人员填写字迹潦草,仍有代签现象。
5.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
(1)健康管理率未达70%。我县常住人口931400人,65岁以上老年人口139337人,2020年全县共管理65岁以上老年人95711人,健康管理率68.69%,未达到70%。全县44个医疗卫生机构中,27个达到70%,17个未达70%。
(2)体检表填写不规范,不完整。主要表现在:①体检表存在空项;②辅助检查报告不规范:辅助检查报告单与体检表记录不一致;部分手写、快检报告单无体检对象基本信息,无医生签字,未盖单位公章;③老年健康评价不准确、部分存在错误;健康指导不规范,建议复查者无复查记录及佐证;④体检结果反馈问题:部分乡镇健康体检结果反馈无佐证资料;部分乡镇体检反馈告知单不规范,无辅助检查项目结果,无居民签字和领取时间,告知单未盖单位公章。
(3)存在错号空号情况。盘龙街道中心卫生院、蔈草镇卫生院、高阳镇中心卫生院分别存在一例空号或错号。
6.慢性病管理情况
(1)高血压、糖尿病未完成任务数。今年市级上调全县高血压、糖尿病管理任务数后,我县29个单位未完成高血压任务数,41个单位未完成糖尿病任务数。
(2)电话未及时更新,存在错号空号或者无电话号码情况。
(3)部分单位真实性仍然较差,主要体现在通过电话查询存在否认情况,包括否认患病情况,否认体检服务,否认随访服务。
(4)规范管理情况差。主要表现在三方面,一是体检表规范性差:①存在空项错项漏项;二是规范随访率不高:①部分患者随访次数未达要求;②对于随访控制不满意者未及时进行分类干预;三是体检结果未及时发放。
(5)最近一次血压、血糖控制满意率未达标。
7.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服务
(1)可疑患者的推介转诊工作。多数乡镇卫生院转诊人数都未能达标,少部分乡镇卫生院转诊患者有转诊单或是无传染病报告卡,部分乡镇卫生院结核病管理人员对患者追踪概念不清楚,将转诊患者和追踪患者混为一谈;
(2)肺结核患者管理工作。患者服药期间随访次数不够,部分乡镇卫生院随访未能留下影像资料;随访及时性不够;患者随访预约时间不准确;患者随访登记表和患者管理登记本填写不规范;年终督导排名靠后的单位是人员调动和中间换人,工作交接和后续工作没有跟上造成的;
(3)肺结核患者规则服药工作。部分乡镇卫生院的结核病管理人员对患者服药次数不清楚,特别是对复治患者和结核性胸膜炎患者服药次数不够清楚,所以造成复治患者和结核性胸膜炎患者未达到规定服药次数就已经停药了。
(4)电话复核情况。在对各乡镇卫生院督导过程中,电话复核情况均比较良好,只有少数患者的电话无法接通。
8.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
(1)部分单位无0-6岁儿童花名册总花名册,且花名重复现象较多;
(2)部分单位未开展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工作,或开展工作未报送(报送错误)数据;
(3)档案填写仍欠规范。
9.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
(1)辖区孕产妇儿童基数摸底不清,与妇幼保健院年度质控数据相差较大;
(2)未按照国家第三版规范要求进行孕产妇儿童常住地管理,未规范转介;
(3)档案填写仍欠规范。
10.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
(1)部分乡镇精防人员频繁更换,对业务知识掌握不够熟悉,纸质件与电子件填写不相符,随访表填写逻辑错误、空项、漏项,随访录入信息系统超时现象,如随访分类错误,精神分裂症患者在不服药的情况下,基本稳定填写成稳定,症状不稳定的填写成稳定。
(2)基本稳定患者随访频次不足。
(3)个人补充信息表初次发病时间填写不准确,既往主要症状与诊断不相符,曾经专科医院住院或连续门诊就诊次数填写不准确。
(4)部分患者监护居住外地,不知晓患者情况,电话号码更换未及时更新,无法核实患者随访情况。
(5)每三个月一次的随访,基层卫生院随访表填写的随访时间日期与上一次随访时间一致,极其规律,缺乏真实性。
(6)系统存在超时录入。
11.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
(1)部分基层卫生院分管领导重视不够,对参与中医药健康服务工作人员监管不到位,导致该项目没有按要求开展工作或完成情况较差;
(2)培训质量不高,导致中医药健康服务人员的专业技术人员水平不够,不能规范地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和0-36月儿童提供中医药健康保健服务;
(3)中医药健康服务人员变更频繁,导致工作人员业务不熟悉;
(4)因今年绩效考核任务文件下发时间较晚,任务提升的比例大,大部分基层卫生院不能很好地完成要求的管理率;
(5)记录表:1)65岁及以上老年人体质辨识不准确,存在体质指数与体检表腰围数据不相符,体质辨识结果与体检结果存在逻辑性错误;2)部分单位记录表完整率欠缺,存在漏项、缺项;
(6)电话随访:存在无人接听、停机、否认中医药健康指导,中医药健康服务指导不到位等现象;
(7)电子录入工作普遍滞后;部分工作人员存在电子信息化服务系统流程不熟悉。
12.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
(1)因协管人员基本为兼职,平时其他工作较多,部分协管站软件资料整理归档不及时。部分协管站人员更换,业务还不熟悉。
(2)宣传和培训资料归档欠规范,部分单位培训签到册真实性较低。
(3)部分协管站新增的职业卫生本底不全。
13.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1)家庭医生签约知晓率不高;
(2)存在居民否认签约现象;
(3)信息更新不及时,存在空号、错号、停机、挂断等情况。
四、考核结果运用
对2020年度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情况进行通报,并将考核结果作为2021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分配依据。
五、下一步工作要求
在督导中,各专项督导组已将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存在的问题及整改要求,通过现场沟通、书面整改意见等形式进行了反馈,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积极整改,确保整改效果。各医疗单位要认真总结工作,归纳汇总资料,分析各项服务工作存在的不足,查漏补缺找出问题存在的实质及解决办法。要规范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各项任务落实。
3.绩效目标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0年度)
云阳县2019年度上级国家、市级计划生育服务转移支付项目绩效自评表 | |||||||
自评指标 |
指标解释 |
资料来源 |
填报数据 |
2019年度项目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全年完成情况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项目管理 |
资金管理 |
全年资金预算安排 |
全年项目资金预算安排情况 |
项目资金下达文件、预算指标通知、省级部门预算等 |
年度资金总额(万元):2889.744 |
已完成 |
|
其中:中央补助(万元)1788 |
已完成 | ||||||
市级补助(万元)879 |
已完成 | ||||||
本级补助(万元)222.744 |
已完成 | ||||||
上年结余资金(万元)0 |
已完成 | ||||||
资金到位率 |
中央、市财政补助资金截至项目执行当年年底的到位率。 |
项目资金下达文件和预算指标通知等 |
到位数(万元)2667 |
已完成 |
|||
预算数(万元)2667 |
已完成 | ||||||
到位率% 100% |
已完成 | ||||||
资金到位及时性 |
计生奖扶特扶资金从县级财政划拨代理发放机构的时间 |
县级项目资金下达文件 |
县级划拨时间(年/月/日)2020/01/18、2020/01/18、2020/06/05、2020/09/10 |
已完成 |
|||
县级或划拨资金文件文号:云阳财社﹝2019﹞2、3、26、53 |
已完成 | ||||||
预算执行 |
反映项目资金截至项目执行当年年底的执行情况 |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提供部门决算报表、资金支出情况数据 |
项目资金全年实际执行数(万元)2887.596 |
已完成 |
|||
其中:中央补助执行数(万元) 1788 |
已完成 | ||||||
市级补助执行数(万元) 879 |
已完成 | ||||||
本级配套资金执行数(万元)220.596 |
已完成 | ||||||
上年结余资金执行数(万元) |
已完成 | ||||||
项目资金全年总执行率(%) 99.93% |
已完成 | ||||||
其中:中央补助执行率(%)100% |
已完成 | ||||||
市级补助执行率(%)100% |
已完成 | ||||||
本级资金执行率(%)99.04% |
已完成 | ||||||
上年结余资金执行率(%) |
已完成 | ||||||
项目产出 |
数量指标 |
扶助独生子女伤残家庭人数绩效目标完成率 |
反映独生子女伤残家庭扶助人数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
①实际发放数用报表数据 |
实际发放人数 212 |
已完成 |
|
目标人数 211 |
已完成 | ||||||
完成率% 100.47% |
已完成 | ||||||
扶助独生子女死亡家庭人数绩效目标完成率 |
反映独生子女死亡家庭人数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
①实际发放数用报表数据 |
实际发放人数 621 |
已完成 |
|||
目标人数 619 |
已完成 | ||||||
完成率% 100.32% |
已完成 | ||||||
扶助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一级、二级、三级人数绩效目标完成率 |
反映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一级、二级、三级人数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
①实际发放数用报表数据 |
实际发放人数 337 |
已完成 |
|||
目标人数 337 |
已完成 | ||||||
完成率% 100% |
已完成 | ||||||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扶人数绩效目标完成率 |
反映奖扶对象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
①实际发放数用报表数据 |
实际发放人数 18215 |
已完成 |
|||
目标人数 18336 |
已完成 | ||||||
完成率% 99.34% |
已完成 | ||||||
质量指标 |
符合条件申报对象覆盖率 |
反映项目工作质量 |
目标覆盖率% 100% |
已完成 |
|||
实际覆盖率% 100% |
已完成 | ||||||
效益 |
社会效益 |
家庭发展能力 |
反映项目对家庭发展的能力提升情况 |
逐步提高(是/否) 是 |
已完成 |
||
社会稳定水平 |
反映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接受有关两项制度上访的情况。 |
信访记录 |
与两项制度相关的信访记录数 0 |
已完成 |
|||
项目执行年度总的信访记录数 0 |
已完成 | ||||||
注: |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5339512。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主办:云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云阳县人民政府
网站标识码:5002350018 网站维护联系电话:023-55128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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