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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03

重庆市云阳县文化委员会

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著作权和文物博物工作、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结合云阳实际拟定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2.拟订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著作权和文物事业、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文化、体育体制改革,促进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发展;依法负责行业统计工作。

3.指导管理文化创作生产和宣传工作,把握正确的工作导向、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推动各类文化、体育发展;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体育活动。

4.整合公共文化服务资源,规划引导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重点和基层文化、体育设施建设。

5.整合文化、体育产业业态,促进文化、体育产业综合集成发展。规划引导现代文化、体育市场体系建设,指导重点项目建设。

6.管理全县图书事业。指导图书文献资料的建设、开发和利用;组织推动图书馆、乡镇综合文化站、村农家书屋标准化、现代化建设;组织推进全民阅读活动。

7.拟订文化市场调控政策并实施,负责对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著作权和文物机构的行业监管。

8.负责对网络视听节目、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广播影视节目进行监管,审查其内容和质量;负责著作权保护管理和公共服务,协同查处有重大影响的侵权盗版案件。

9.负责监管各类出版物的内容和质量,监管相关市场经营活动;负责印刷复制行业的监督管理;管理党和国家重要文献及教材、教辅等其他重点出版物在本县的发行。

10.负责广播影视安全播出的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广播影视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负责卫星广播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的管理。

11.负责文物保护、考古和重大项目实施工作,组织开展文物资源调查,履行文物安全督察职责。负责博物馆有关业务指导和规范管理工作。

12.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13.负责组织实施全县文化、体育市场的行政执法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扫黄打非工作,查处违禁出版物、非法出版物,查处体育运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14.统筹规划全县体育产业及体育事业发展;指导并开展体育活动及体育竞赛;促进多元化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全民健身,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15.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县文化人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和职业资格管理。

16.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有六个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参公管理)、广电监测中心、体育服务中心、图书馆、文化馆和文物保护管理所(博物馆)。

机关设立四科一室,其科室职责如下:

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文秘、档案、保密、调研、信息、接待、帮扶、信访稳定、机关后勤保卫、计划生育、政务公开等工作。

组织人事计财科:负责单位财务、内审工作,开展单位的预决算、基本建设、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单位人事、工、青、妇、党建、政治思想等工作。

文化科:指导、协调全县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和免费开放;组织群众性文化艺术创作和文化活动;实施全民阅读推广和全民文艺普及;协调开展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著作权保护管理、文化遗产保护等工作。

产业科(安全监督科):负责规划引导文化、体育市场体系建设,统计、分析全县文体产业发展状况,建立文体产业发展档案;负责全县体育彩票发行和管理;依法履行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及体育方面的行政审批、许可、审查、备案等事务;负责行业日常安全生产,制定系统处置预案,组织培训和应急救援,负责法制宣教、综合治理及依法行政的监督管理。

体育科:规划和开展好群众性体育活动及各级各类体育竞赛;协调和指导青少年业余训练;管理好各类体育协会;做好国民体质监测工作;加强社会体育指导队伍建设;负责体育科研的立项审查工作;负责体育场地设施规划和建设,做好全县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工作。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8,246.39万元,支出总计8,246.39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增加2,191.69万元、增长36.20%,主要原因是国家加大文化方面的投入,行政事业类项目经费增加,另外增人增资及日常费用物价上涨等因素影响。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合计6,591.4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591.42万元,占100.00%。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合计5,196.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19.61万元,占40.79%。

本部门2016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3,050.26万元,较上年增加1,395.29万元,主要原因是国家对彭氏宗祠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修复和保护专项资金增加1978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6,591.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32.83万元,增长47.84%。主要原因是国家加大文化方面的投入,行政事业类项目经费增加,另外增人增资及日常费用物价上涨等因素影响。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808.70万元,增长269.74%。主要原因是增加文物修复和保护经费1978万元、非遗博物馆补助144万元、低收费场馆补助经费331万元、文化馆图书馆免费开放经费100万元、体育彩票基金256万元等项目经费没进入年初预算,再者是增人增资和日常费用的物价上涨因素。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196.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96.39万元,增长18.10%。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286.69万元、日常费用增加71.72万元和行政事业类项目经费437.9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58.44万元,增长51.15%。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286.69万元、日常费用增加71.72万元和行政事业类项目经费1400.03万元。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763.03万元,占72.4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95.62万元,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日常费用的物价上涨及文化事业的专项经费增加;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614.72万元,占11.8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0.00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及养老金标准提高;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8.86万元,占2.1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64万元,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致基数增加;农林水支出56.13万元,占1.0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6.13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非遗博物馆的补助经费;住房保障支出96.39万元,占1.8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05万元,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致基数增加;其他支出557.00万元,占10.7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1.00万元,主要原因是电影公司及广电网络公司改制人员养老金补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19.6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05.50万元,较上年增加286.69万元,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414.11万元,较上年增加71.72万元,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招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费用等。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6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7.1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37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是按定额套算,而实际发生数是在项目经费增加后作出的费用调整,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2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我部门今年实施公车改革,减少公务用车1辆,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8.02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文化市场执法检查、文物巡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1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是按定额测算,而实际发生数是工作及费用增长作的微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1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及内部控制。

公务接待费9.1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其他省市文化、文物专家到我单位学习调研政府文化市场执法、文化产业发展、文物保护与利用等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36万元,主要原因是文化产业发展、文物保护与利用等工作的接待没在年初基本费用预算中列报所致,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1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强内部控制。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6年本部门公务车保有量为3辆;国内公务接待147批次,1,190人。2016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6.56元,车均维护费6.01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1.3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文化委机关行政事务运行及文化市场执法与检查的需要。主要用于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5年增加102.30万元,增长79.24%,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今年体育馆、全民健身馆等场馆的免费开放增加水电费、物业管理费,此外部分原因是由物价上涨造成。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35.6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41.1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7.3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7.12万元。主要用于采购社区文化室、贫困村文化室文体设施,购买公共文化服务送文化下乡、流动文化演出进村社等。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开展了2016年云阳县图书馆、云阳县文化馆、云阳县乡镇文化站、街道文化中心免费开放绩效评估,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在免费开放的时长,服务群众的满意度都在不断增长。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一)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5161703。

重庆市云阳县文化委员会2016年决算公开数.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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